易千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75章 我会一直喜欢你,直到我死为止!,娇软美人在年代文里被甜宠了,易千寻,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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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是晚期了,程鸳的病情恶化得非常快。

皮肤黏膜出血导致她的皮肤上出现了很多瘀斑瘀点,她经常都会莫名其妙的开始发热,感冒,流鼻血的情况也发生的越莱越频繁,有时候甚至被人扶着去刷个牙都会刷一嘴的血。

她知道自己真的不行了。

妈妈每天都哭,还不敢当着她的面哭,总是看到她流鼻血或者突然发现她身上又多了瘀斑之后突然找借口出去,再次回来的时候眼睛总是红红的。

林知书已经把所有的重心都放到了她这个病上面。

他每天都会来很多趟,每天的样子也越来越憔悴。

如果不是见过他前阵子刚得奖那种意气风发的样子的话,还会以为他已经到四十岁了,短短的半个月时间,他的鬓角甚至还多了几根银丝。

程鸳已经开始有眼下出血的症状了。

她知道,如果她还不做点什么的话,很快就要在黑暗中离开这个世界了。

她记住了夏语安每周固定过来探望她的日子,让她帮忙买了信封和纸笔,努力的坐在床边,视野模糊却非常认真的留下了好几封信。

夏语安从上大学开始就一直是她的挚友,一直到两人读完研究生,进入第一医院实习,她努力的每一个脚步旁边都有夏语安的脚印。

因此,她们早已成为了无话不谈的闺中密友,甚至比她与叶蔓蔓姜苑的还要更加密切。

只因为朝夕相处,她们互相见证了对方这么多年来的所有努力和变化,所以夏语安懂得她的心思,也从不会阻止她在这么痛苦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写信的决定。

至于对夏语安,她已经不需要再跟她说什么了。

她们在她还能坚持着坐起来的时候紧紧相拥,低声的,更咽的,说了好多过去的事情,夏语安甚至还骂了她两句。

可那两句话的力量比起她们刚认识的时候而言,还是过于轻了。

“程鸳,你真是个死脑筋。”

“你真的好傻。”

夏语安的头发已经长长了,她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穿中性风衣服言辞犀利不讲人情的酷女孩,而是一个怀着身孕,满脸温柔,被老公宠得像个小公主一样的可爱女人。

程鸳非常喜欢看她这个样子。

在她第一次见到夏语安的时候她就觉得夏语安应该是个可爱的小公主,而不是一个看起来又可爱又酷的中性女孩。

那些信她交给了夏语安让她带走,等她走了之后再有她代为交给它们的主人。

但是在夏语安哭着准备离开的时候,程鸳还是忍不住伸手勾了一下她的手指。

夏语安扭过头,却只见到程鸳苍白却温柔的笑脸。

“安安,你要幸福啊。”

夏语安泣不成声,又抱着她哭了好一会儿才被她赶走。

而等夏语安也离开之后,趁着她出去喊妈妈过来之前,程鸳努力的爬起来扶着凳子,走进卫生间将自己锁了起来。

她这个病,不能再治了。

程鸳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地用凳子砸破了卫生间的窗户。

然后拿起一根尖锐的玻璃碎片,狠狠地扎上了自己的动脉。

割腕并不会很快死亡,就算她现在凝血功能障碍也依旧有被救回去的风险,所以她选择了最直接最高效的方式。

割破颈部动脉。

说实话,程鸳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丑陋的死去。

她想过自己可能会老死,老了后病死,甚至出意外死亡,但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软弱无力的死在逼仄的卫生间里。

用一块脏兮兮的玻璃,结束自己的生命。

颈部动脉出血量大且迅速。

不出十秒程鸳便无力的倒在了地上,眼前也一片模糊,从一片血红到一片黑暗,直到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

在这一刻,她突然觉得自己真正的解脱了。

不用再去扣着脑袋逼着自己去学深奥的医学知识,也不用再早起晚睡,天天加班甚至睡在医院里。

她很开心,她给妈妈留下了足够她后面半辈子无忧生活的钱财,她是个很努力很有用的女儿,没有因为最后的这点日子继续拖累妈妈。

同样的,她也不用再担心自己会夜半人静时因为孤单一人和想念林知书而偷偷哭泣了,她已经拥抱过她的理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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