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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二年阳春三月,一岁半的元寿被送到了林羡余的福攸堂。

元寿今日被钮祜禄氏打扮得红彤彤的,一身大红缂丝团福袄配同款开裆裤,小脑袋前半边光亮一片,后脑上独独留了一撮毛,扎成了一个小辫辫,小辫辫上还系着黄丝带。

就像是一只大大的红包。

三格格能丹宜尔哈对这个新来的弟弟十分喜欢,她笑着蹲下身子,捏了捏元寿的胖脸,“元寿乖,我是你三姐姐。”

“三姐姐!”元寿声音奶甜。

能丹宜尔哈笑出一对酒窝。

钮祜禄氏郑重地磕了个头,强忍着不舍道:“以后,元寿阿哥就全赖福晋照料了!”

林羡余叹了口气,“你毕竟是元寿的亲生额娘,以后也可以时常来看望他。”

“多谢福晋!”钮祜禄氏感激涕零,连忙再三磕头。

在古代,给人当小妾就是这么悲催,孩子说抱走就抱走,大妇允许你时常来看望孩子都特么是恩典了。

“起来吧!”林羡余抬手道。

玉椿见状,连忙上前将钮祜禄氏扶了起来。

钮祜禄氏连忙拉着元寿的小手上前,她柔声道:“元寿乖,快给嫡福晋磕头。”

元寿虽还懵懂,却已经懂得什么是磕头了,只不过他腿太短,只能跪坐下,把自己团成一个团。

林羡余忍俊不禁,“起来吧。”——不管这孩子将来有多狗,现在是真滴萌。

林羡余忍不住唏嘘,“想当年,大阿哥来本宫膝下的时候,比元寿也大不了多少,一晃眼如今都娶了福晋了。”

钮祜禄氏听得鼻子发酸,“是啊,小孩子长得可快了。”——为了元寿的前途,养在福晋膝下才是最好的选择。大阿哥比别的阿哥得四爷看重,还不是因为他是福晋养大的?

林羡余摘了护甲,轻轻戳了戳元寿的小脸蛋,软软弹弹,像豆腐,手感很不错。

元寿乌溜溜的眼睛却瞅着林羡余食指上红宝石戒指,这枚戒指是她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四爷送的,金累丝云纹戒指上镶嵌着一颗硕大圆润的鸽血红宝石——虽然这个时代的切割技术一般,但这宝石成色实在太好了,色如鸡血,潋滟鲜红,当真是极品。

林羡余很喜欢。

看到元寿眼珠子都直了,她心中暗啐:果然是个财迷啊。

只不过如今年纪小,哪怕小财迷的样子也很可爱。

林羡余刚要收回手,元寿那软软的小手突然一把握住了林羡余的食指,攥得紧紧的。

林羡余不由黑线了,要不是养两年就可以丢进宫里,她还真不想养这个败家子。

钮祜禄氏笑着说:“看样子元寿跟福晋跟有缘分呢。”

林羡余内心吐槽:这小崽子是跟我的红宝石戒指有缘!

只不过这枚戒指还真不能送给元寿,一则这是四爷送她的生日礼物,二则元寿这小嫩爪子也戴不了啊!

林羡余只得吩咐孔嬷嬷:“去把那个嵌红宝石的双龙戏珠项圈取来,赐给元寿。”

钮祜禄氏连忙再度跪下来,“多谢福晋赏赐。”

那双龙戏珠红宝石项圈也是金累丝的,嵌的红宝石虽不如她手指上这颗大,但成色也是极好,鲜红欲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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