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剑仙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四十一章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求月票),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酒剑仙人,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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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毅,周毅,不管是谁看到这两个名字的时候都会产生想法,这是不是一个人。

刘主任是知道的,当那个叫阿毅的网红公布相应的调查报告时,总局便已经开始调查了。

只是没有原始的资料,单方面的调查并不那么顺利,而且真的说起来,五百多份的样本虽然也算是不少,但还是有点不充分。

不是说别的,学过统计和概率的人都知道,单一的样本数据,其实没办法完全反应一个结果。

而这里,不管是订酒店,还是点外卖,其样本来源都是那个叫腾达的公司,所以就导致这些样本数据很单一。

如果要想让证据更加充分,必须要有多样性的样本数据。

所以总局那边的调查进度也比较慢。

结果现在,这个叫周毅的人居然直接送来了他们想要的东西!

那就是更加多样性的样本调查结果!

不单单是腾达,里面还有很多的随即调查数据。

不只有京州市的,还有林城,乃至于其他的地方。

而且在将这些数据汇总归纳之后,同样能看出来“会员会更贵,老用户会更贵”之类的趋势。

而通过初步的查证,可以知道这些都是原始数据都是真实的。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了这些东西……

“刘主任,您看我们现在咋办?”

“通知对方,我们决定受理他的举报,开始立案调查!”

本来也是在调查的,因为企业是在他们魔都,总局是督办,他们魔都的监管部门是具体执行的。

顿了顿,刘主任感慨道“这年轻人不错!”

他有句话没说出来,对方就好像是算到了这些一样,一步一步,外面在和那些企业打嘴仗,但却藏了一手!

公布出来的调查结果确实有点致命,但还不是完全致命,所以不论是程度,还是阿黄,亦或者是小蓝,其实还没有特别担心。

因为如果真的要咋样,其实还可以保护住,但加了现在这部分数据就不同了。

当如此多样化,精确化,并且具有强烈归纳性质的调查结果摆在人面前的时候,没人能否认对方的所谓“算法”确实存在着某种方面的价格歧视!

真的是将对方吃的死死的。

倒不是说是对方太无能,而是因为他们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真的会有人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只为了将这个结果调查出来。

没多久,等候在外面的周毅接到了通知,他的举报已经被受理。

不错,来魔都顺手干的事儿都已经解决了,接下来就需要去帝都一趟,同样进行举报。

周毅在路上奔波,京州市的一审判决已经落下帷幕。

程度公司没有人出庭,于是方大状打了自己人生中堪称最轻松的官司,念了念词儿,官司就赢了。

至于说对方会不会上诉,那是别人的自由。

习惯性地和法官李虚生打了个招呼,方大状便离开了法院,回家简单收拾了一下,便直奔魔都!

他接下来需要在魔都打两个官司,在帝都打一个官司。

周毅已经通知他了,这三家公司应该是玩真的,所以这次的官司肯定不简单。

于是方大状准备的更加用心,案情简单归简单,在方大状这里,一个案子,从来都不以“打赢”为标准。

说白了,赢下官司,那只是对于客户最基本的保证,而方大状想做的,是在法庭上将对方从头到脚按在地上摩擦!

这是他的一个小小爱好而已……

年轻时候因为很气盛,所以经常会这么做,后面慢慢上了年纪,稍微平和了点,上次的梦幻乐园官司还没发挥呢,对方已经跪了。

相信这次会抗住吧,搞出了这么大动静。

故地重游,方大状迫不及待地想爽一把!

网上的情况真的很魔幻,在三家公司都宣布报警并且晒出了起诉状之后,用网友的话说,压力便再次来到了阿毅这边。

因为几乎在三家公司发布通知的时候,网上一些比较知名的自媒体,尤其是一些法律方面的自媒体已经开始跳出来分析情况了。

不管是在b呼,还是短视频平台,很多业内人士在经过了长篇大论的分析之后便断言,阿毅这次应该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同样,阿毅侵犯三家公司名誉权的结论更是被各种疯传。

以至于现在,周毅的评论区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言论。

“我韩信贼六”天天较真说要把人送进去,结果现在自己违法了就不说是吧?

有周毅的观众老爷问他到底是哪里违法了,就将自媒体的话搬出来。

“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认定……”

就是复制粘贴,某某专家说了,说是咋样咋样。

周毅评论区里法律方面的大手子不少,便也开始发长评来回复。

从名誉权的构成,到如何匹配现实案例,来进行说明阿毅并没有侵犯对方的名誉权。

只可惜,这么长篇大论的回复只得到了一个结果。

“你说的这都是些什么,人家是专家,你是什么,求求你不懂就别乱说好嘛?你行你上啊?”

这话把紫星耀月老哥气的差点爆炸了,他在圈外自然名声不显,但在圈内,虽然不如方大状那样,但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心里更是清楚对方很可能是个小屁孩,但还是被这句话给搞得心态炸裂!

当场就把自己的双证给拍了照片发出来。

“我不懂是吧?我都当律师十多年了我不懂是吧?”

而在此时,汉西省,一个小区内,刚刚上了高中的李梓浩看着面前的回复,感觉有点措手不及。

他就是网上的“我韩信贼六”,懂得不多,属于那种伪法盲。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不是法盲,而是伪法盲。

得益于互联网的发展,短视频等自媒体的发展,出现了很多看起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其实却连半瓶子水都不算的人。

尤其是在法律领域,可能他只是偶尔在网上看到过某个结论,自己都没有去仔细分析,然后就可以靠着这个和人辩半天。

而且十分坚信自己看到的一定是正确的!

殊不知,网上的那些东西,很可能对方也是从网上看到的,直接套娃了。

就比如目前司法界和法学界都有着很大争论的婚内强奸,尽管已经有过不少判例,但是对于丈夫是否可以作为强奸妻子的犯罪主体,依然存在着很多的争议。

是以,我们现在对于婚内强奸的判断,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这个东西展开来说都可以完成一篇法学论文。

但是呢,在网上很多人看了一些一知半解的话就会直接断定,只要人家不愿意那就是婚内强奸。

在这个问题上周毅也和方大状探讨过,方大状当时举例子说了。

说张三和老婆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也按照法律规定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呢,张三的老婆喜欢半推半就的调调。

就是要稍微反抗一下,然后会觉得更加刺激。

结果有一天,张三的老婆出轨了,然后不愿意和张三发生关系。

但是张三他不知道啊,那他没有调查过,咋可能知道呢。

所以他以为自己的老婆还是和以前一样在半推半就,那好了,现在问题来了,张三这种行为,算不算强奸?

然后方大状还说,如果更进一步,张三的老婆平日里喜欢,啊,喜欢捆绑,那么张三在这样的情况下,算不算强奸?

说实话,当时的周某人在听到这个例子后直接懵逼。

该说不说,法学人,其实有时候都挺骚的……

例子很极端,但是周毅再次明白了所谓的“以事实为依据”到底是什么,我们国家不讲判例,哪怕是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也是看情况。

书归正题,却说此时,李梓浩不知道怎么说了,他是没想到这个叫阿毅的up主评论区里真的有律师!

“你行你上”,亦或者是“你不懂就不要乱说”之类的话他在过去经常说,结果却不曾想,这次真的出现了一个“我就是行”,“我上我就是比他们强”的家伙,一下子懵逼了。

而且对方发双证都是有讲究的,下面一个手机,手机上显示的就是他刚刚的回复,两个证件就放在上面。

这种感觉,就像是你在某个游戏视频的下面见到有人装逼,说这打的是个锤子,然后你出言嘲讽,你行你上啊!

完了对方反手晒出了一张一区王者的截图,而且说了,欢迎挑战欢迎对线。

有心再想杠一句,但是紫星耀月却说了,你可以来找我验证真伪,我来提供食宿,或者你私聊我地址,我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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