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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三天,周兴盛都闷头在家写着他的大作,周兴盛版《寻秦记》。除了吃饭上厕所,他是哪也不去,成了个真正的宅男。

无论是在读书的老弟,还是在自家茶餐厅忙活的老爸老妈,每个人都感到惊奇不已。无论他们什么时候回到家,总是能见到他,还真成了一个好孩子,改过自新了?

原本想问他这是干什么,不过周兴盛不说,他们也不好强问,只是心头的疑惑难解。

周兴盛没说这些,也不好说这些,毕竟还在写,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成功了还好说,脸上有光,没成功的话却先说了,那丢脸可丢大发了。

不过写作三天,倒是进入了状态,越写越顺畅,脑子里想的和笔下写出来的有了合二为一的趋势,再也没有了第一天开始下笔之时的眼高手低。

持续三天的写作,总共四十章的《寻秦记》,也写了五章了。别只是五章,这可不是后世文的一个章节才区区两三千字,他写的每一章,内容就是古天乐版《寻秦记》一集的内容,整整写了一万多个字,这还是他一而再再而三的精简过。不然的话,字数还会更多,不过那就显得不简洁明了,读起来有些拖沓了。

有的章节字数少,有的章节字数多,最高的写了一万六千五百个字,最少的也有一万两千个字。

五个章节,数一数,总字数超过了七万。

放下笔,周兴盛长出了一口气,背靠在座椅上伸了个懒腰:“三天手写了七万多字,他·娘的,这个速度也算是飞快了。”

在前世,周兴盛想到写作,特别是写作文,那叫一个痛苦啊,八百字就能让它叫苦连天了。没有想到的是,重生过来,居然能够闷头在家手写七万字的文章!这份毅力,周兴盛自己也不得不佩服他自己了。

琢磨着自己是继续写下去还是出去透透气的时候,门突然“砰砰”的被敲响了。

周兴盛一怔,下意识的抬头了一眼右手边的闹钟,还早啊,才下午两点钟。不论是小弟还是老爸老妈,这个时候都不可能回来,来的会是谁?

出了自己的房间,走到门口,刚要开门的时候,他却迟疑了一下,并没有立即开门,反而问道:“谁啊这是?”

“是·····是我!”一个哭丧的男声在门外响了起来。

周兴盛一怔,再透过门上的猫眼向外一瞧,立即见了一个身型猥琐的中年男人站在门外,样貌奇特,不是他家茶餐厅内的伙计梁东发又是哪个?

令他觉得不解的是,梁东发这会的脸上满是淤青,鼻青脸肿的,也不知道是怎么造成的。心下不禁有了些猜测,该不会是被人狠揍了一顿吧,是那个所谓的暴龙哥?

了,清梁东发周围没有外人之后,他这才把门给打开了,说道:“是你啊,进来吧。”

倒不是周兴盛胆小,实在是他突然间意识到,那天晚上有人在属于他的地盘上召集小弟砍他,保不准就有人找上他家来砍他。不论是电视剧还是电影,里面就常常见到那些个社会大佬因为做事不密,随意开门的时候没有警惕,结果被一拥而入的对手给活生生砍死的。

特别是利用熟人开门,对手埋伏在后面。就像刘德华、古天乐合演的《龙在边缘》,刘德华饰演了一位大佬,他的管家就是这样被对手给结果了,连老妈和儿子都被劫持了。

说起来有点吓人,有时周兴盛自己想想更是觉得心惊肉跳,要不然也不会急着洗底。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警惕一点总是好的。

“好···好的,谢谢···谢谢盛哥。”梁东发结结巴巴的道了声谢。

两人进屋后,周兴盛招呼他坐下,问道:“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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