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重奏01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千六百三十四章 瞬间爆炸,暗黑破坏神之毁灭,第七重奏01,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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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荒原里当然不止沉沦魔一种怪物,哪怕这里以沉沦魔的力量为主,但依然改变不了沉沦魔处于食物链底层位置的事实,许多怪物,无论依不依赖进食获得生存能力——事实上很多地狱怪物并不需要进食,它们可以直接从邪恶力量中获取生存要素,但是,进食可以满足它们的嗜杀邪恶本性,也算是一种间接性的获取。
这样的怪物大量集聚分布在沉沦荒原的外围,乃至接近中心,而统治这里的区域之主,也并不介意它们的存在,就像往羊群里放上几头狼,虽然会损失一些羊,但时刻散发着威胁的狼却会让这些羊更健康,更强壮,到最后甚至敢于反抗和主动攻击狼,分食狼肉。
相比之下,小矮人一旦数量过剩,则是会自相残杀,强者生存,在抑制强大繁殖能力和进化的道路上,两者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小矮人明显更直接、原始、凶残,令人闻之惊悚。
罗格营地外的鲜血荒野和冰冷之原也存在着大量的沉沦魔部落,但却远远比不上沉沦荒原这里如此纯粹和系统完整,这两天光是行走在沉沦荒原边缘,随眼所见的景色,就已经让我和小狐狸大开眼界,原来我们一直所熟悉的沉沦魔还有这样不为人知的一面,这样的想法屡屡在脑海里浮现,根本停不下来。
沉沦魔虽然实力低微,但是这个种族的文明却是我所见过的地狱一族里最先进,最完善的,和它相比,小矮人只能算是蛮荒文明,它们抱成一团形成大大小小的部落,只不过是为了生存而下意识做出的举动,而沉沦魔却已经摆脱了这种低俗趣味,向着更崇高的理想和目的前进,虽然在大陆的智慧生命眼中,它们的社会依旧很原始。
这才是沉沦魔真正胜过小矮人的地方,如果说有一天,或许是几万年、数十万年后,沉沦魔会成为地狱世界里的主宰,有人这么告诉我,或许我会相信。
为什么地狱世界长久以来形成不了文明?为什么像双尾那样的向往文明的怪物要躲躲藏藏?并不是地狱怪物不够聪明,而是它们天生的邪恶本质所致,再有地狱的统治者也不允许文明诞生,因为混乱邪恶是地狱的本源力量,一旦产生了文明,就意味着有了秩序,混乱和邪恶就会被削弱,地狱也就不再是地狱了。
大家只要快快乐乐的享受厮杀,然后听我的命令就好了,这就是地狱统治者的想法和手段。
唉,我也是闲着慌,去想这些学者才该去想的东西做什么?
挠了挠头,我和小狐狸利索的干掉了一群上百数量的沉沦魔,眼看没掉什么好东西,不由嫌弃的撇了撇嘴,调头离开。
小矮人和沉沦魔什么的,最穷最讨厌了。
这些沉沦魔的攻击u望,意外的很强啊,强到一旦发现我们的行踪,哪怕千里迢迢也要像只猎狗般追上来,暗黑大陆那些沉沦魔和这里的相比,简直温顺的像只绵羊。
不过到是可以理解,在这种地方,不敢向狼下嘴的绵羊,都已经被吃了,为了生存,再温顺的沉沦魔也能化身成一头头猛虎,当然只是说性格,实力就呵呵了。
我担心的并不是这些沉沦魔,而是区域之主。
普通的沉沦魔如此凶残,攻击u望如此强烈,那么身为这里的主人,估计也是一样的德性,攻击u望强烈,意味着区域之主很有可能将整个区域都扩大为它的狩猎场,而不仅限于在中心地带兜转打牙祭。
这意味着,我们行走边缘的路线很可能并没有什么卵用,该遇到的还是会遇到,当然,到不是怕了对方的实力,而是我又想起一个沉沦魔比较无耻的特性。
那就是抱大腿,没错,这些家伙因为个体实力弱小,所以很喜欢抱大腿,并在其中充当一下狗头军师的角色,你看毕须博须不就是抱了一条又粗又长的大腿吗?安姐那大腿,啧啧,估计女野蛮人看到了也会自惭形秽。
我们得谨防这里的区域之主也抱上了大腿,抱上大菠萝那条比安姐还要粗的蜥蜴大腿,那才叫令人头疼,不过,想抱大腿也得有一定的实力和智商才行,就让我拭目以待吧。
很快,在沉沦荒原已经渡过了三天,除了纠缠不清的沉沦魔以外,并没有遇到特别的阻碍,温度也降下来了,小狐狸的心情十分之愉悦,时不时就要嘀咕上一句,这才是我想象中的地狱世界嘛。
我很好奇她脑海中的地狱世界到底是什么样?不过其实也没差,沉沦荒原这才是地狱世界的一般常态,我们之前所经历过的那几个实在有点变态。
就一直保持这样的难度,痛痛快快让我们闯过去吧。
带着这种侥幸想法,今天的路程刚走了小半天,忍耐了足足三个区域没发作的准悲剧帝属性,毫无预兆的跑出来捣乱了。
远远的,一股窒人的气息忽然从沉沦荒原深处直奔而来,背后拖着一条滚滚烟尘,毫无迷茫,速度惊人,直直向我们散发出杀机。
冲着这一点,我和小狐狸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什么偶然遭遇,对方的目标明显就是我们这两个不速之客。
瞬间,我和小狐狸摆出战斗姿态,也是在瞬间,对方就横跨了数公里的距离出现在我们眼前。
好快,速度型敌人?
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只沉沦魔,个头大小和普通沉沦魔并没有任何区别——我一直认为,绝对是那四个史泰龙沉沦魔点错了进化树。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眼前这只沉沦魔就很正常,就点对了正确的进化树,虽然体型上没什么值得吐槽的地方,但是它那和普通沉沦魔一般矮小瘦弱的身体上覆盖着的金闪闪半身甲,以及左右手上装备着的金闪闪小片刀和小圆盾,差点让我以为跑错了片场,不小心来到了黄金十二宫。
很显然,这货在品味上点错了进化树,什么?你说我也一样是个见到金子就忘乎所以的品味低俗之人?混账,胡说,大胆,无聊,孽畜,去死,我是喜欢金币,但是你有见过我将全身涂的金灿灿吗?长辈从小就告诉我财不能外露,我才不会像这家伙这么白痴。
“我先上!”见敌人是速度型选手,小狐狸见猎心喜,心痒难耐,迅速和这只品味低俗的金色沉沦魔纠缠到一起,眨眼间,方圆数百米就响起了噼噼啪啪连绵不绝的金属碰撞声,我细心的数了数,在一秒钟的时间里,小狐狸和对手的武器已经碰撞了超过百次。
这只金色沉沦魔的实力,应该是介乎于世界中级和高级之间,看样子应该就是沉沦荒原里的区域之主了,和我预料中的有些差距,我本以为应该还要再强上一点,然后加上一大群的,数量过万的手下,这种组合,哪怕是世界巅峰强者见了也不敢惹,世界圆满强者见了也想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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