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微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7忆当年,捡个相公好过年,潇湘微雨,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原主被药倒,却没有失去意识,当晚发生的事情她都知道。醒来之后不敢看床上的男人,穿了衣裳拔腿就跑。后来才发现脖子上,戴着这个东西。
摸了摸脸上的黑胎记,原主自卑,害怕被人发现不是貌美的花魁而是自己这个丑八怪,才慌慌张张的跑了。
这个世道对女子不公,普通人家的孩子,丑比漂亮安全。但是在大户人家,女子太丑了不好说婆家,还会遭人嫌弃。
因为原主身世不一般,是京城永定侯府的小姐。脸上的胎记母女俩被父亲厌弃,下人捧高踩低,其母亲没出月子便郁郁而终。父亲很快娶了继室,继母面甜心苦,表面做的好,背地里磋磨。原主被继母磋磨了十五年,养成了懦弱胆小的性子。
一年前跟着祖母、继母等府中女眷一起,去庄子赏桃花,被继妹一碗迷药送上了别人的床。她醒来跑出来,好在翠萍找到了她,带着惊吓过度的原主逃出避暑山庄。
一看她披头散发衣衫凌乱,翠萍虽然未经人事,戏看多了也知道发生了不好的事情。若是让人知道了,只有死路一条。
翠萍是原主十二岁时,永定候生辰时,请来的戏班子里的人。从小被卖在戏班子里,长得浓眉小眼大嘴巴,国字脸棱角分明,身体又壮实吃得多,被戏班子的人欺负。
同病相怜,原主拿了自己所有的积蓄,买下了她。
从避暑山庄下来,翠萍放了一只原主的鞋在悬崖边上,骗过了所有人,以为原主死了。翠萍当了身上所有的首饰,换了两张路引,出了京城。
一路的盘缠和买下这块地的银子,是当了原主的银耳环和银手镯换的。
而这个东西她没舍得卖,可能是想给孩子留个纪念?管她呢,没吃的时候就卖了换粮食。还有,以后定要把属于原主的东西,一样一样讨回来。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