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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暖,草长莺飞,绿柳春风拂面,空气中都散发着蓬勃向上的气息。虽然昨夜的梦十分奇怪,但这并不影响王梦熊早早的起床。洗漱一番后,他匆忙地把顾传祺单独给他留的早餐一扫而光,跨上书包之后便踏上了每天清早上学的道路。
街上的行人稀少,这个时候除了眠花宿柳的客人和熬了一夜的烂赌鬼之外,就只有王梦熊等寥寥无几的读书郎。穿过熟悉的小巷,往日畅通无阻的便道被一辆黑色的轿车堵住去路。两个身穿黑色西装的汉子像两个门神似的卡在小巷两旁,板着脸不言不笑,看着越来越近的他,不住摇动着手中两条粗粗的木棍。
王梦熊止住脚步,下意识地向身后看去,果然那边的小巷口也出现两个同样打扮的汉子。
“娘西皮,这帮家伙招数用了几百年也不知道改一改,明显地在脸上写着我是坏人,我要绑架你嘛!”
普通的孩子恐怕早就吓得高声尖叫,或者低声哭泣,然而王梦熊却显然不在这普通孩子之列。他转回身,无来由地笑了起来,依旧保持着速度,迎着对面那两个人走了过去。
两个汉子互相看了一眼,发现这孩子的怪异之处。不过也只是诧异一下,还不至于引起他们的警惕。从跟在郭氏兄弟那一天起,他们这些老兄弟历经风风雨雨,也曾在刀头上舔过血、在江湖中打过滚,什么风浪没见过,还会怕一个小孩子?哪怕这孩子是一个小神医、小神棍,在他们兄弟眼中也是一个小鸡仔,伸手就能捏死的玩意儿。
等王梦熊走到两人跟前,好似无视二人存在般要从中间穿过去,那昨天才在南京路上见过的保镖陈叔把手中棍子一横,恰好拦着他的去路。
”此路不通!少年人,不要急着走嘛!我们老板想要见见你,麻烦你和我们走一趟。”
王梦熊伸出手指,在陈叔横在面前的棍子上摸了一把,又曲指弹了弹,发出两下清脆的铁木相交的声音。“酸枝木,至少二十年以上的树龄。在手里也有十几个年头,这光泽、这包浆、这成色都属上乘。只可惜……”
他用鉴赏古董的眼光说出这番话,把那个陈叔说得一愣一愣的,都忘了自己的目的。见王梦熊停住不说,故意掉他的胃口,果然忍不住上当道“可惜什么?”
王梦熊见成功地将这家伙忽悠住,心中暗笑,顺手从他手上轻而易举地将手棍拿在手上,轻轻嗅了一下,又抛回陈叔手中道“可惜这把手棍浸润过太多人的血,腥气太重,完全掩盖了酸枝木的香气,成了一件大煞之物。年轻的时候有勇武气血可以抵挡,一旦年纪稍大、时间再长一点,便是大凶之物。不光是主人,离的稍近一些的人都会沾染煞气,死于非命!”
陈叔的手仍不住哆嗦了一下,如果不是因为这家伙陪伴了他十多年,已经不算是冷兵器,而是成了小伙伴,说不定他会顺手把棍子扔出去,扔的越远越好。之前听自家少爷说起这孩子的神异之处他还不相信,哪知道几句话下来,在心里已经自动把王梦熊提升到小半仙的地位。这个时期澳洲的华人大多数是从两广和福建去的,南方人特别痴迷于大仙崇拜。后世的港人要是想中注彩或买中赛马,不去庙里烧一注香,去拜一拜黄大仙,那简直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陈叔能把王梦熊和黄大仙相提并论,虽然称之为半仙,那也是提到相当高的重视程度。
“老陈,你傻了不成?小孩子的话你也信,还是抓紧时间办老板交代的正事要紧,莫让老板等你!”
王梦熊没有理会这个保镖,转头看着陈叔道“先别急,让我猜猜,你们这些家伙的来历如何?”
昨天刚下的饵儿,今天一早便有鱼上钩,用脚指头想都能想出来这些人的来历。更何况昨天虽然瞥了一眼,但是这个姓陈的保镖模样已经被王梦熊记在心里。什么来历就差写在脑门子上面了,还和老子故意扮神秘,看不忽悠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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