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飞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十四章 莫荷口中的往事,季少的萌物甜甜妻,泼墨飞雪,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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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诗眼一凛,摸着海神脑袋的手倏地一紧。

“嗷。”海神痛叫,三人看去,原是菲诗的指甲勾住了包好的毛发。

让你叫!凤眼一眯,手指倏地一抬,海神又痛叫一声,头都被扯偏了,水钻上又缠上了几缕毛发。

“菲诗,别扯,扯痛它了,我给你理。”小妹连忙抓住菲诗的手。

“谢谢小妹。洛宅昨天欢迎两位弟弟回家,就稍稍打扮了下。没想到这真钻镶在手上这么碍事。一会取下来给你吧。太小了我留着也没用。”菲诗娇笑,嘴上客气,手却端着等着小妹伺候,一副大小姐的派头

“真钻?”小妹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动了,这要是真扯掉了怎么办?

“咔擦”一声轻响,一缕毛落下“慢慢解,海神给你了。”

费明珏放下剪刀,看向小妹“马要考试的人了,从今天开始得加练,两条,能不能完成?”

“能!”小妹敬了个礼。

“还不快去!”虎着一张脸的费明珏也可以很可怕。

“就这么护着她?”将指甲上的狗毛扯掉,菲诗嗤笑。

“她不是你那些善于勾心斗角的闺蜜。也不是你的对手。”

“我在你心里就这么不堪?”抖了抖烟灰,又抽了一口。

“少抽点烟。”黝黑的大掌不顾烟头的烫手,直接掐灭了菲诗指间的烟,却发现菲诗的指节青紫一片。像是被重物碾压所致。

“怎么弄的?被什么磕到了?”蹙眉,黝黑的面上露出隐隐的担忧。

“与你无关!”菲诗倏地抽回手。

“好吧。注意休息。我去给你报名。”看着空空的手掌,费明珏叹息。默默的越过菲诗上楼去了。

凤目被费明珏毫不留情的背影烧的通红,火色猫眼的指甲狠狠嵌进了肉里。既然不喜欢自己,为什么要时不时的露出这种怜惜的表情。这会让我作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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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商务中心,叶氏大楼的一楼招商区,左右两侧四间门面,计1000个平方的商铺被打通,陈列着各式精美的家具,季氏红木四字招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季氏发家便租了这个门面,这也是季星寒和叶昊然从小打到大的地方。开裆裤的情谊可用好基友来形容。

穿着风衣的林尔南扶着莫荷从季氏出来拐进了隔壁的咖啡厅。

“妈,你跟这个季大善人认识?”

“如果是纯白花嫁的主人,应该就错不了。”莫荷端起咖啡抿了一口,保养甚好的脸上漾着笑意。

“季氏的家私确实是数一数二的,同样是紫檀,别的厂家基本都是数块接榫而成,而季氏这里却是整块面板的多。”林尔南点点头,觉得不虚此行。

“紫檀是名贵的木材之一,其色泽多为紫黑色,几乎不见纹理,但散发出的静穆高贵却是其他木材所难以比拟的。再者质地坚实,且生成速度缓慢,无论是原料或家具上的用材,很难超过一尺,所以整面板材则是相当珍贵难得。”

外界对季氏红木夸赞之声不绝于耳,他一直认为是花钱买口碑,毕竟鲜少有企业能舍得每年拿出纯利润的20来这些吃力不讨好的慈善。上流社会注重名声,哪怕你季氏的家具是烧火材看在政府的面上也得夸一句这火烧的都不一样的彩虹屁。

今日一见倒是没有辱没诚信经营的名头。

“哦,南儿对木材还有研究?”莫荷盯着手中的咖啡,状似漫不经心的问道。

“不算有研究,只是年少好奇树的年轮是怎样形成的,看过一段时间的书,懂一些皮毛而已。”林尔南笑笑。他一直在国外长大,国外的教育理念和国内差别很大。因此有更多的时间去探索自然。

“你和你爸很像,对木材有着天生的敏感。若是你爸知道你还有这样的天赋也不知是怎样的心情。”

“爸?对木材也有研究?”林尔南微微蹙眉,爸虽然过世的早,但他怎么不知道喜欢栽花弄草的爸爸还懂木材?

“嗯。”莫荷点头,搅着咖啡。

“三十年前,妈还是青春洋溢的少女,花城话剧团的团宠,当家台柱子墨荷花,追求妈妈的人可以排花城好几圈。”

“可妈妈谁都看不上,偏偏看中了每次都坐在最后一排角落的那个人。那时候的影剧院可没有现在这么大,都看不清台下的人的脸。”莫荷笑,五十几岁的面庞竟露出了似少女憧憬爱情般的迷朦。

“他静静的坐着,在剧院幽暗的灯光下,不停的描绘着他心中的女神。”

“终于有一日我不顾女儿家的羞涩准备去表白。”搅动的手停了,莫荷看着咖啡杯的小漩涡静默不语。

“然后呢?”林尔南催促,礼教森严的九十年代,原来父母的爱情是可以这样火热。

“二把手小雪儿也是我最要好的闺蜜有天突然找了我,她的脸带着激动且羞涩的红晕荷姐,我爱上了一个人。”停下的手再次搅动起来。

“一个只知道研究木头的穷小子。”

“什么!”林尔南蹙眉。

“我原以为真的是一个知道研究木头的穷小子,当她拉着我去见证她的初告白时,我才知道,她爱上的人是他,是那个永远都坐在最后一排角落里的男人。”

“我喝了整夜的酒,企图麻痹自己,麻痹得了身体,却麻痹不了自己的心。”

“小雪儿是我最要好的闺女,我选择成全,选择离开花城,远离这个伤心之地。独自在异乡漂泊。”

似乎往事有些不堪回首,莫荷端着已经变凉的咖啡,猛喝一一口。

“妈。”林尔南的大掌轻轻覆上微微发凉的手。带着无声的安慰。

莫荷的大拇指轻点林尔南的手掌,示意儿子别担心“我在他乡独居了三个月,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那天下着雨,不大,却缠绵悱恻,他一把抱住我,说莫荷,我找你找的好苦。”

“我的心瞬间沦陷了,愧对小雪儿的同时却挡不住自己对他的思念。我们不顾世俗的眼光热切的拥吻。”

看着儿子,莫荷笑的有些腼腆。林尔南则竖起大拇指,表达了自己的立场。

“他只是一个穷小子,却对设计情有独钟,九十年代,设计并不吃香,甚至被人嘲讽,他不想我跟着他受苦,便要趁着下海潮去闯一闯。”

“我从没怀疑过他的能力,坚信他能成功。”

“正如电视里所说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会穿上金甲圣衣,脚踏七色云彩来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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