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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几天的商讨,林知皇与温南方一致决定,在朝廷封官文书正式抵达离仙郡的那一天,林知皇将以女身示人,出城迎旨。
林知皇在最初拜见鲁王时,便用的自己原身的真名,林知环。
鲁王联名上书表功,为她向朝廷请授离仙郡郡守位时,有详细的上表她的功绩,生平,身材,样貌等细项的东西,唯独有一样东西没写,那便是性别。
大济朝没有女子为官的先例,因此,为官者默认都为男子,因此没人会特意强调这一项。
朝廷下发的封官文书也是如此,授官刺书上,会根据上表所书内容,撰写她的姓名、年岁、出身,却不会明确写她是男还是女,因为大家都默认她为男子。
林知皇要利用这个空子,让大济朝廷,亲自封她这女子,为离仙郡郡守!
她要以女子之身,去接受大济朝廷的封官!
没有什么,比朝廷正式向女子授官,更能打破时下人,对女子必须困于后宅,必定不能为官的这一偏见了。
她要用事实,向世人证明,男人可为之事,女人亦可!
朝廷的授官刺书一旦下发,便再无收回道理!
后面朝廷知道她乃女子,再说搞错了?想收回授官刺书,那说说哪里搞错了?
授官刺书上写的名,难道不是她的名?功绩、出身、样貌、年岁难道对不上?
对的上?
对的上那又如何叫弄错呢?授官刺书难道不是朝廷亲发的?
是朝廷发的,但发之前不知道被授官的人,乃是女子?
那大济朝廷有明文规定女子不可为官吗?
没有?
既然都没有,那这授官刺书,就更没有被收回去的道理了!
起先温南方还觉得林知皇激进了些,但最终也被林知皇说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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