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我一分钱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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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捐款?」
秦牧皱了皱眉头,很快就想到了这种可能性。
这个叫秦老三的人……
说不定就是利用了大众的同情心,在这个名为「水珠筹」的app上发起捐款。
借此牟利。
其实。
在捐款行业,这种情况比比皆是。
许多人都利用了大众的善心,来获取不义之财。
又或者是……
自己家境情况正常,但家人生病,自己却不愿意出一分钱。
直接挂上病情放到app上。
号召全社会帮忙捐款。
至于自己,则是车照开,房子照住。
俨然将自家的疾病,转嫁给全社会,让全社会的爱心人士帮助他们治病。
病是真的。
钱也用在了治病上。
但总感觉哪里不对。
而偏偏……
发起捐款的平台,也仅为了赚钱,只核实患病情况,根本没有去认真核实过患者的家境情况。
通常。
符合捐款要求的,应当是那些贫困家庭,无力支撑医药费、治疗费的家庭。
而大部份人……
都是在存款还有,车子和房子还在的情况下,自称无力支撑医药费,来博取社会的关注和同情。
久而久之。
这个社会的善心,渐渐被消费殆尽,一文不值。
「但是……该怎么验证这个秦老三属于骗捐呢?」
看着手机里秦老三的账号,秦牧皱了皱眉头。
开始认真思索了起来。
秦老三的行为,肯定是属于诈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编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的财物,明显构成了诈骗罪。
而关于诈骗罪的立案……
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而定,但毫无疑问,这笔捐款已经超出了最低立案标准!
但……
他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秦老三属于骗捐。
仅限于猜测。
在没证据的情况下报警警方是不会受理的。
「不过……倒是可以从平台入手。」
秦牧想了想,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各条。
终于在《慈善法》中,找到了相关条例。
他无法对这个秦老三进行举报。
但却可以对这个「水珠筹」平台进行发起举报。
慈善法规定,作为慈善机构,有义务遵循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
若是其组织下出现与社会公德违背的事件……
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失察、管理不当、制度缺失等。
随后。
他打开了电脑,在网页上搜索到了水珠筹法务部的联系方式。
沉吟之后。
决定先礼后兵。
写了一封律师信,邮件发送到了对方邮箱。
这也是他成为律师以来,第一次写律师信。
他目前只看到了秦老三的案子,出现了疏忽之处,并不能确定这个平台有问题。
如果这个平台懂的话……
看到了他的信,自然会去重点审核秦老三的经济情况,确定他是否符合受捐条件。
这是最直接有效,也是最快的办法。
……
与此同时。
魔都。
某高端商业写字楼。
水珠筹
总部。
法务部。
邓昂熊如往常一般,处理着公司法务邮箱里的邮件。
这些邮件……
一般是其余各个公司寄送或者转发而来的,多半是商业合作。
发送人都是各公司的官方账号。
「咦?怎么还有个私人账号发来的?发错了吧?」
忽然间。
邓昂熊发现邮箱里多出了一封邮件,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发件人……
是一个自称是「秦律师」的人。
邮件的字数并不多,只有不到三百字。
上面写着发现他们公司平台发起的某个捐款信息存在骗捐可能,希望他们能核实一下。
同时。
在其中附带了几条法律条文,指出了他们作为慈善机构应当积极承担的社会义务与责任。
并表明,若三日内他们公司无作为的话,他将采取其他手段。
「骗捐事件?」
看到这个「秦律师」发来的律师函,邓昂熊有些无语。
他关注的点,主要是在邮件里指出的骗捐事件上。
至于后面的采取其他手段……
他完全没放在心上。
水珠筹这么大的一个法务部,难不成还能被一个小小的律师给威胁了?
「都姓秦?难不成是一家人相互举报?」
他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他们公司主要的业务就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发起捐款,让社会上的好心人士进行捐赠。
其实。
价值导向是很不错的。
可以帮助许多经济困难的人。
在他们的帮助下,有许多需要帮助的人,走出了困境,走向了重生。
当然。
作为商业公司,他们也是需要恰饭的。
每笔捐款,他们都会进行一定的抽成。
虽然明面上说的是手续费,但后台捐款情况、捐多少,都是由他们说了算。
「要不要……让业务部和运营部的人去查查这个秦老三捐款的情况?」
他想了想,将这个邮件随手转发给了业务部的人。
转发完之后。
他便将目光放在了其他商业合作公司的邮件上,继续忙碌了起来。
至于这封邮件……
早就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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