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九章 这是个正经的学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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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肯定能在寿终正寝前出狱。
可唐岁明就不一定了。
按照他这个岁数,说不定会提前在监狱里寿终。
「又一个积极认罪的「
院子里。
李卫国撇了撇嘴,对廖向铭没骨气的行为表示了不屑。
「他们都是张玮代理的,不会全部都积极认罪吧?」
「这可是两百八十七个被告!!全部都认罪了那还有什么看头?」
「有小秦参加的案子,绝对不会这么简单的,大家放心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
投影屏幕前。
张清源等人摇头晃脑,神神在在的分析了起来。
在庭审前。
书记员就宣告了本次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全是张玮律所负责的。
按照诉讼法。
一个律师可以代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除了自行辩护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因此,刑事被告人至多可以同时委托两名律师作为辩护人。
但一名律师只能代理一名被告。
不过。
在法律上,并不禁止同一事务所代理同案几个被告辩护服务。
张玮他们律所接下了这个案子的全权代理。
也就是说
两百多个被告的代理律师,都是张玮律所的人。
张玮必然会吸取以往的教训,让他们所有人「积极认罪」,争取最大幅度的减刑。
然而
两百八十七个被告,不可能所有人都听张玮的。
世界上
最难揣测的,就是人心了。
与此同时。
学法联盟论坛。
随着庭审的进行。
论坛的热度空前高涨,越来越高。
讨论庭审的帖子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
「好家伙!都积极认罪?这些人是不是看过up以前的那些案例?」
「@外卖小哥@黑中介@银行行长@药店老板都来看看,早有这种觉悟,你们也不至于这么有判头。」
「这才是正确应对庭审的方法,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不过话说回来,
这次素材的罪名太多了,坐等庭审结束后up科普一下这些罪名。
我刚才粗略数了一下,本案大概涉及了二十七个不同类别的罪名,真牛皮!」
「」
众人倒是没有觉得不过瘾。
反倒是有些「求知若渴」。
这种生动形象的案例,可遇而不可求。
里面包含了诸多的刑法罪名。
而论坛里的人要么是法学生,要么是对法律有着浓厚兴趣的网友们,都想借此机会多了解一些「傍身」。
以免以后被人莫名其妙给送进去了。
虽然这些罪名在《刑法》中都有,但专业书籍实在是太枯燥了。
远没有现实案例来的「生动有趣」。
再加上秦牧的讲解
他们顿时就有了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不少人
已经在论坛里逐一罗列本案中出现的罪名,进行「名词解释」了。
「敲诈勒索罪,指的是用威胁或者胁迫的方法,试图非法占据他人财物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指的是没有经营许可,从事非法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绑架罪,指的是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指的是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
不多时。
论坛突然展现出了它的专业性,没再有人飙段子。
讨论的内容
全是和法律相关的知识。
看上去像极了正经的专业学术论坛。
晋城。
某区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咚--」
法槌声回荡在法庭上。
在廖向铭等人答辩完之后,庭审进入了举证、质证环节。
在这个环节里。
秦牧按流程出庭作证,控诉唐岁明和廖向铭的犯罪行为。
公诉人同样提交了一系列的完整证据,用以佐证唐岁明和廖向铭的犯罪事实。
在铁证面前。
唐岁明和廖向铭没有任何反驳,十分光棍的承认了这些罪行。
紧接着。
进入了自由辩论环节。
张玮率先站了出来,据理力争,为己方的两个被告争取最大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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