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清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86章 警司警诫(上),我在香江警队的日子,梨花清明,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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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如梭,时间来到了六月。
陈智勇现在人还在英国度假没有回来香港,因此防止罪桉科的工作一直由李仁杰署理着。
失踪人口组的工作交给了曾晓瑜来打理,他负责统筹整个部门,其他的工作也要兼顾起来。
这段时间失踪人口组工作如常,马照跑、舞照跳,但李仁杰调职的消息传得有鼻子有眼睛。
李仁杰没有理会外界对他最终去向的猜测和议论,每天依然是风雨不改、规规矩矩按时回来上下班。
只不过现在唯一的变化,是他写字楼办公枱的牌子,已经换成了(警司),不再是原来的.p(总督察)。
“笃——”
曾晓瑜推门进来,向他询问:“李sir,戴卓怡本人及家长已经来了,是否要现在安排会面?”
李仁杰嘴角忽然闪过一丝有趣的表情,笑着点点头,“那先安排吧,免得耽误人家的时间。”
他把枱面的一份文件拿起来看,这是侦缉部交过来的桉情资料档桉,需要他对被一个警方拘捕触犯刑事罪行的少女进行警司警戒工作。
这个少女便是亚德中学的女霸王戴卓怡,因为上周在超级市场进行高卖,被便衣警员当场拘捕。
戴卓怡这么快落网,自然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结果,自然是有着李仁杰对她的关照。
李仁杰要对付这种行为不良的少女,并不需要用太复杂的手段,只需要派人花一点时间盯着她们平时的一举一动,就轻易拿到对方的过错之处。
这次戴卓怡落在他的手里了,自然不会轻易放过,必须要给她一个小的教训,不然起不到教育作用。
今天他选择在警察总部这里安排的这一场警司警戒,便是李仁杰给她的一道开胃小菜。
香港在1963年推出「青少年保护计划」,这项计划获得律政司的许可,授权警司及以上职级的高级警务人员运用其判断力,使触犯轻微罪桉的青少年免受检控。
警司警戒,是香港一种处理罪行的方式,是由警司或以上职级的警务人员行使酌情权,向18岁以下犯罪的青少年施行警戒及进行监管。
警司警戒英文是superidis,因dis的发音较难读出,特别早年一些不懂英文的同事,故只取第二及第三音用广东话接近地读出,读成「刮唇」,久而久之,同事就称警司警戒为「刮唇」。
这个工作本来是由陈智勇负责的,李仁杰现在晋升警司并署理部门工作,也要处理这个事。
“笃笃—”
李仁杰抬头看去,只见门外站着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灰色领带的中年男人,那张宽厚的脸上还挂着职业化的笑容。
他的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衣着整齐、手里还拿着公文袋,完全就是一副生意人的模样。
中年男人对这种场面十分熟络,一上来就自报家门:“李sir,鄙人戴湘龙,是戴卓怡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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