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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盯着视线里,那双燃烧着兴奋的眼睛。
“是啊,这衣服确实很麻烦啊,但是有一点好处,就是它很引人注目。而当人人都在盯着你的衣服的时候。衣服下面裹着的东西……”年轻的皇子歪了歪头,很‘爱德华’样式的耸了耸肩膀,“whocare?”
“啊,你来的稍微早了点,不过正好。我有不少事情要跟你说呢。能不能……”顿了顿,他从贴身的口袋里拿出了一枚水晶。放在桌上。于是光线从中发散,构造出一副栩栩如生的幻境。
光线变幻,勾画出一个个的身影,一排坚固的巨大塔盾,被成片地放下,下方奇怪的两根尖钉刺进泥土。构筑起坚固的防御,然后,一根根枪尖,从盾牌的缝隙间伸出。而伸出之后,一根长杆,便飞旋着与之连接,将那原本六尺的短枪,延伸成为接近十尺的长度。
人影的动作,极端整齐,不过是数个呼吸,一座被长枪武装的堡垒,便在地面上矗立!而在他们身后,是带着大刀和短盾的步兵,他们行动快捷,喊着奇妙的口号,几乎连脚步,都是整齐划一的。
“魔狼?”爱德华的目光,在那幻境之中,逐渐明晰的旗帜上稍微停驻。然后落在那些造型奇异的长枪,巨盾和有环的大刀上。
“……着很熟悉,是不是?”年轻的皇子一脸得意。
于是爱德华的嘴角,也微微翘了翘。
“确实……我或者应该称赞一下,这确实是很完美的……山寨货。”
“啊对,山寨,你说过的,山寨是仿制品的意思。不过,我记得你曾经说过,那也是可以征服世界的一种模式。”斯特兰哈哈大笑:“山寨……当然了,这些确实都是你曾经跟我说过的主意,不过就像这个词汇一样,除了你之外我没发现任何人能想出如此有效地东西。”
“还不错吧,不到一个十日,准确的他们只练习了三天,就已经很整齐了,虽然魔狼的底子确实很优秀,但能够如此之快的起到效果,还是因为你。以前,这都不过是你跟我说的一些构想,你说这种东西只有在大队枪兵,用来对付大队的骑士的时候才有威力,但那个时候,我们没有大队的人手,最多的一次,还是用来对付那个什么巴卡拉的时候,不过,几十匹马还是没法跟几百匹马相比啊……”斯特兰皇子继续道:“想想,如果帝国金瑾花骑士团在这个时候迎面冲过来,然后面对着这样的枪阵的时候,会不会吓得尿了裤子?”
“我猜八成不会……他们会用火球术先在你的队形里面砸出几个口子,然后再把你这些吓破了胆的士兵们直接撞飞。”爱德华道。于是年轻的皇子大笑:“不错,不错,没有什么兵种是无敌的,即使是传说中,古代魔法王国的构装骑士,甚至是一队巨龙。这句话也是你诉过我的,我当然也没有忘记。”
“你准备怎么做?和骑兵混合?”
“骑兵?我不需要那玩意儿,以后的战争,我觉得也没有必要有那种东西了,远距离奔袭可以用传送法术,而你……”
年轻的皇子摇了摇头,他指着那一小队士兵里面隐现的几席长袍,“这样的一队步兵里,我会有一个乃至多个施法者,三个法师学徒,至少两个牧师,法师学徒们可以向战场上倾倒源于法术的……嗯,你说过那叫什么来着?火力支援?对,就是这个词儿,他们只需要记忆很少的法术,法师们给出来的建议是,用“灼热射线”。你有没有用过这个小法术?”
“啊,你可能确实不会在意的,那只是个不起眼的法术,但是我觉得很有用,如果打得准,它比那些箭矢什么的有效多了,一下就可以打穿一个人的脑袋,我记得你曾经跟我说过一个什么叫什么枪的武器,可能就是这样的。而且那还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些人还可以施展法师护甲和护盾术,或者是加速术,我记得你当初就最喜欢这些东西。”
爱德华点了点头。于是斯特兰的兴奋也就一发不可收拾。
“然后,我给他们每个人再配备一个魔法飞弹魔杖和几张火球术卷轴……装备这样一个法师学徒大概只需要一千多金币,可能够做到的可远比装备一个重装骑士要经济很多了。一支满发的飞弹杖有五十个法术。足够把一般的骑士给打成肉泥,而火球术就更不用说了。还有牧师。那些牧师们用的魔杖也都差不多。这样的一支轻步兵,在野战中造成的效果绝对要比骑士大,也不是那些普通的农兵可以比拟的,你知道,我们的军队里马匹一直是个劣势,虽然克鲁罗德人已经跟我们签订了新的契约。但是战争一起,依靠他们那一点点的草场,我们是不可能拼得过帝国人的,即使克鲁罗德的马匹质量较高。然而,战争之中,数量更重要一点儿,合理的实力和足够的数量,才是战阵需要的东西。”
“啊,抱歉,我太兴奋了。”
喋喋不休的一个沙漏刻度之后,他终于停下来,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有些尴尬的笑道:“我都在干什么啊,真蠢,这些事情,有很多还是你告诉我的……最近一段时间,我实在是没有什么人可以交流,太闷了。”
心灵术士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个完整的笑容。
这位当年的同伴,如今的王子殿下只是个年轻人,实际上也不过就比他现在的岁数大了三岁多罢了,这个岁数的年轻人,又能有几个对于自己取得的成果毫不在意呢?尤其这份明珠暗投的心情已经在心里面堆积了这么久之后。
“这些东西,没让你得到国家法师们的赞誉么?”他问。
“国家法师?哈!别提那群蠢蛋了,能力不怎么样,却一个个架子大的出奇,明明不过是一群国家法师而已,说起话来臭屁得好像他们都是霍金二世!”
年轻的皇子摇了摇头,然后奉送一个低声的咒骂:“你知道为什么在之前没有任何人提出这种打法?至少是类似的想法?那是因为法师们从来就不会参与到野战之中!连国家法师都不会!虽然说图米尼斯以法师立国,但事实上,你知道图米尼斯的法师们参与到真正战争之中的次数是多少吗?”
这问题显然是不需要回答的。
“没错,五六次?七八次?总之那些法师老爷们只会在守城战之类的时候帮帮忙,或者布成阵势向着敌人扔火球闪电,让他们与普通的士兵混编向前冲锋,这种事儿你就算是杀了他们他们也不会想要去干的!所以我之前提出让他们进入野战部队的时候,他们那张鬼脸你真是没见……如果我不是王子他们说不定就要掐死我了!就现在这些还是我冒险跟托马斯说出了构想,才弄来的东西。但也只有这一个大队,多了不给!一群短视的蠢蛋,谁说法师都是智者来着?见鬼去吧!”
他愤愤地伸手关掉那个水晶球里映出的画面。
“好吧,你之前似乎也说过这个问题,你曾经质疑过,说如果有几百个能够使用火球术的法师的话,即使不能灭了帝国,但至少也可以从他身上啃下一大块肉来。我那个时候还只是当你在说笑话,可是现在起来,爱德华,我不得不承认你实在是个天才,是图米尼斯,不,整个大陆上近百年来最伟大的天才,没有之一!”
“愧不敢当,而且殿下,这个马屁并不高明,说吧,你又想要什么了?”
“所以,大天才,有没有兴趣玩些大的?我知道你最近弄出了不少大动静,你跟老布莱霍克家族扛上了,是吧?不过有你的老师在,我他们暂时也不敢动你……另外前几天你跟我要的那份旨意结果怎么样了?老格陵兰到底有没有被你从嘴边抢下一块肉来?我听说,他们那里已经开始有些人口的迁移行动了,说吧,这一次你弄了多少好处?”
从自己的位置上蹭了蹭,爬过半张桌子,这位王子极为没有形象地伸手攀上爱德华的肩膀。
“没有多少,只是一些人家不要的半精灵而已。我的那个城市里人口有点少,实在很难发展。那些人还要吃要喝的,要不你想办法给我匀点粮食出来?”
“去死!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去!
王子笑骂了一句,然后面容一整:“我是说,你想不想要……当个领军大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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