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手吧阿咸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十四章 冰山,C级混血种被迫屠龙,收手吧阿咸,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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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豪门喽。”

“我记得欧美地区每支混血家族的名号,其中没有古尔薇格。”

庞贝默声,指了指脑袋。

他说过,秘党中出现过一次分裂,一个重要派系自此隐匿。

“我的爱人应该等急了,愉快的初次见面到此为止吧。后续如果还有什么想交流的,你可以去找帕西。”

庞贝潇洒地挥手告别罗隐,认真起来的表情一下子垮掉了。

在极其罕见的情况下,世界上可能偶尔生长出庞贝这样的奇葩。他是天生的演员、领袖、阴谋家,长辈们都期望他去当皇帝,但他只想当一匹满世界乱窜的种马。

如果不是世事的奇妙,罗隐几辈子都和庞贝这种人八竿子打不着。

临出门时,庞贝突然再次出声。

“虽然我不认为你能做到,但千万不要杀掉路明非。即使杀掉他,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可能让事情坏到不可收拾。”

罗隐如今算是看出来了,路明非才是所有人的爹。昂热像对待自己私生子一样捧着小路,一个神秘团队在时刻控制和保护他,连庞贝这种谜语人都要敬他三分。

但罗隐的直觉告诉他,这种爱护大概率不是因为爱,更类似于对昂贵食材或者珍惜武器的关心。比如赫尔佐格像对亲女儿那样对绘梨衣,为的就是某天将她送给圣骸当祭品。

“他又没什么坏心思,我杀他干嘛。”

“有些东西,仅仅是其存在,就是恶。”

庞贝关上门,如同什么都没说过。

大脑疯狂运转的罗隐连上衣都忘了穿,守卫看到脱了衣服的他从庞贝房间里出来,表情十分诡异。

————————————

连续数天爆肝和奔波后,罗隐连睡十二小时,清醒抖擞,开始整理思绪。

混血种的世界像个洋葱,剥了一层还有一层,辣得两眼流下热泪,发现最里面全是黑的。

他有时会怀念刚刚入学的时候,那时的他赚了一两万块,就能高强度傻乐大半天。

现在知道得太多,反而不快乐。

藏在楚子航脑袋里的耶梦加得,尚未现身的芬里厄,蛰伏不动的李雾月,不知来路的奥丁。

现在又知道秘党内部碎得像渣子一样,一个比一个能藏,相比之下守夜人简直是一朵洁白的莲花。

眼下的局势堪称千头万绪,但事情还是得一件一件办。

“康斯坦丁,你能依靠精神领域强行控制楚子航吗?比如让他丧失全部行动能力?”

死宅龙王已经习惯了自己“初代种参考标准”的地位,但这问题还是让他意外。

你也太看得起初代种了,光站那不动就能让高血统混血种失去行动能力,那他康斯坦丁还能被杀那么多次?

“不能,对低血统族裔还差不多。为什么这么问?”

“加图索家的高血统,来自于风王的血统赐予,而李雾月好像能让他们无法行动。但也有两个例外不受控制,而且他们当时的血统还不如楚子航高。”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倒是有点头绪。”

康斯坦丁搜刮了一下自己惨淡龙王生涯中的知识,还真点印象。

“龙仆。血统赐予的方法很多,但这是最麻烦的一种,哥哥几乎从来不使用。”

“有什么区别吗?”

“最高级的赐予方式,是纯精神的仪式,通过律令强行提升他人血统。即自上而下,从精神到身躯的改造,这种权能已经不是初代种范畴了。”

罗隐又印象了,言灵·打电话,忍者酒德麻衣身上出现的现象。

“其次是胎血赐予,在茧正在孵化的状态下取出一部分蕴含权能的胎血,可以用来制造高阶族裔,进化成功率相对高,尤其是对同出一脉的族裔。

按照现代的说法,就是活性极强的胎血相当于龙王的基因库,会暴力修改混血种的血脉,完成自下而上的进化。

最烂的方式就是饮用成年龙的剧毒龙血,大概十个里能出一个死侍,上千万大概能成功进化出一个。”

最后一种估计才是龙族时代的常态,成年龙那么大只,甩点血出来洒洒水啦。罗隐没有嘴贱地去问康斯坦丁啃他一口进化概率会不会高些。

“龙仆呢?”

“是一种特殊的胎血赐予。用炼金仪式处理胎血,使其内含无法违抗的精神律令,服用这种胎血后就有可能变成高血统的龙仆。

据说这种精神律令不局限于个体,甚至还会遗传给后代。”

“据说?这么好用的东西你没用过吗?”

“哪里好用了。龙族时代的混血种本身就很听话,为什么还腰弄得这么麻烦?取出自体胎血本身就会造成损伤,炼金仪式处理又有损耗,胎血不要钱的吗?”

罗隐稍加思考,确实。但这种方法却非常适合现代。

李雾月悄无声息地制造了庞然的龙仆家族加图索,实现了绝对的精神pa,但不知道怎么就被庞贝翻盘了。

“龙仆的炼金仪式可以破解吗?”

排除掉不是亲生的猜想,恺撒和帕西不受控,大有问题。

“我告诉你这么多知识,你没有什么想表示的吗?”

这个小康越来越不可爱了。

“给给给,这个月的份额都给你了。”

“风王种下的诅咒,能破解的只有其他王座。历史上没有获得过两种血脉赐予的混血种,毕竟我们家庭关系不太好,但理论上是能用这种方法破解的。”

罗隐的思路一下打开了。引入另一个龙王的基因,冲刷掉风王的血脉。人类基因在风王面前不堪一击,但龙类就不同了。

“两种赐予,会是什么效果?”

“没见过,想象不出来。大概率会血统失控吧,当然也可能在巧合下出现稳定的个体。”

古尔薇格,原来真的是一支混血豪门,豪到不行。

弗里德里希曾自称为神族,作为奥丁的手下,也就是北欧神话中的亚萨神族。

而古尔薇格则是来自华纳神族的女神,她拥有强大的魔力,被杀死三次后仍能复活。

而再生,对应的是四大元素中的水。

恺撒的母亲,古尔薇格,她是海王的族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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