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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一个大部分时间停留在痴男怨女的情绪中的罪名,作为公诉案件,它本身的犯罪情节普遍轻微,作为自诉案件,它对举证的要求又普遍偏高。如果当事人问律师,到底能不能让渣男坐牢?得到的回答往往是“很难”。难就难在,直接报案,公安机关不愿立案,选择自诉,调查取证又很困难,毕竟现在的渣男渣女很少会在一段婚姻还未了结的同时领第二个结婚证了。沈太阳接了这样一个极大概率会费力不讨好的案子完全是因为李雯雯的离婚庭开的着实有些简单了,她以为对方会在财产上设置一些障碍,结果对方离婚的决心很大,并没有过多的讨价还价。而律师费按照标的收取虽然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工作量与律师费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匹配。她还没在一个案子里挣过这么多钱,还没有扭转“钱难挣,屎难吃”的印象,以前都是辛辛苦苦开了四五次庭,兢兢业业文件写到凌晨两三点,律师费却只收了三五千,这一下子开一个庭几乎够她过去两年的收入了,心里竟然多出了几分愧疚。当然她这样收费没有任何不妥,但是沈太阳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李雯雯又受伤害又离婚又花钱,实在太可怜了,嗯,毕竟沈太阳还是个经验没那么丰富的年轻律师。
而一个经验没那么丰富的年轻律师,经常会因为冲动和原始的正义感接一些案子,沈太阳虽然算是冷静的那一卦的,但是偶尔也不能免俗,偶尔也要证明一下自己的年轻,这些日子见过太多次李雯雯的以泪洗面了。
她翻着李雯雯离婚案的卷宗,一遍一遍着关于前夫出轨的相关陈述,想从里面找出一些蛛丝马迹,能够突取证的困境。
取证又要合法合规,又要保证自己安全,又要让当事人看出来自己的工作量,越想越复杂,越想越后悔,越觉得自己的顺序着实是搞错了,早知道李雯雯会这么执着的想报复渣男,当初就不应该在她面前提到重婚罪这个概念。现在即使是取到证据也都是离婚之后的证据了,离了婚了这男方不是爱咋地咋地了。拿了离婚调解书的时候真应该坚定的劝李雯雯放手,这头脑一热接受了个抓重婚的委托,可怎么收场呀,现在再说做不了?不能这么说了,晚了……难不成真要去卧底取证了?问题是开完庭咯,男方也见过自己了,这做卧底被发现的风险有点太大了,这还真成了“私人侦探”了,不怪人家外行人分不清,这回是把自己给绕进去了,还真得做这些工作了……
想的有点头疼了,她决定在群里抱怨一下。刚说完,刘明媚就回复她:“他们不是开了个餐馆吗,餐馆叫啥名,大不大?去吃一顿饭看看有没有突破…要是自己看店的那种小餐馆,看看那些食客呀,服务员呀,有没有叫老板老板娘的,老板老板娘算夫妻名义吧……”
苏了了虽然因为被举报的事情低落了很多,但是也很积极的回复了一句“要不要去他们住的小区租个“安全屋”啥的?看看能不能租到短期的,需要的话我问问张晓军能不能找到房源……还有不是刚生了孩子吗?他们家也得遛孩子吧,遛孩子就有机会搭讪,还有机会听听一起遛孩子的邻居怎么说……”
沈太阳一下子觉得思路又打开了,“对对对,去吃饭,租个房子。能短租吗?一两个月,或者两三个月那种,那最好了。虽然是离婚后取证,但是也可以给邻居、食客录一录音看看,万一能提到之前的情形呐?你们说是吧?就算这些证据立案还是困难。起码证明我干活了,大不了前期投入我自己出。那这样,今天下班男方去跟李雯雯交接一些搬家的事情,我让李雯雯拖住他,咱们下班就去那个餐馆看看。我请客。”
餐馆是个加盟性质的小店,经营一些盖饭,拉面类的中式快餐。三个人进去的时候,已经到了晚餐时间,客人不少,但都形色匆匆,也没人互相搭个话。沈太阳尽量低调的找了个门口的位置,三人坐定刘明媚去前台点了餐,一个老年妇女收钱后给了她一个桌牌,并告知会有人送到座位上。沈太阳在座位上装作要发朋友圈的样子拍了一圈照片,老年妇女当然也入了画面。
服务员送餐过来的时候,沈太阳指着那个老年妇女的照片问道:“亲,这是你们老板娘吗?我看她一直里外张罗,你们店的装修风格特别好,吃过几次了,口味也不错,我想把这几张照片发朋友圈,能不能问问可不可以发?”
服务员亲切的回答:“我去给您问一下,这是我们老板娘的妈妈,和我们老板娘换班来了,老板娘刚生了孩子四个多月,她们俩轮流带娃和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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