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三章 逃亡那些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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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锦飞给汪麦点了一根烟。
汪麦抽了一口,神清气爽,似乎是将心中的郁结消散了大半。
“在同居以后,她似乎是变了一个人,再也不见当初的温润可人。”汪麦似乎已经释然了大半,讲述起来的语气没有那么的悲伤:“她却总嫌我这拉面生意挣钱太少,一直要我出去,离开新疆,大胆闯一闯。”
之所以说汪麦释然了大半,没有说他完全释然,那是因为汪麦一直用“她”来代替那位女大学生,而不是以“某某”的小名来代替。
“不是我不想闯,我背着命案哪里敢闯啊!在一次争吵中,她说我鼠目寸光就是个窝囊废。我爱她,但我给不了她想要的东西,我更不能把我是个杀人犯的事实告诉她。”
汪麦在说完他们俩之间的争吵后,最后说出了两人“掰”的原因所在。
从汪麦的讲述中,朱铨察觉到了汪麦内心还是十分喜欢...不对,是‘爱’她的。
汪麦说他痛苦极了,于是他决定离开,走的那天,他谁都没说,只悄悄带走了‘金照燕’的身份证。
汪麦再次叹了口气,再次抽了口烟。
开拉面馆的日子是汪麦这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
在那段时间内,他真想做回一个正常人,好想有个家。
但人生没有后悔药,离开后,汪麦心痛得不行,他不想活了!
“那个时候我开始迷茫,我这样逃下去,什么时候才是尽头?有什么意义?我感觉生不如死。”
汪麦一边抽烟,一边吞吐,一边开口说道。
汪麦说自己原本打算是想南下,从新疆摸到云南,然后从云南边境偷渡,但是却上错了火车,直接北上来到了东北。
汪麦心想,都是边境,去哪不是去呢?
所以半路上,汪麦就没有跳车,直接继续乘车。
但到了边境后,他又不想走了,失恋的痛苦让他想吸/毒,但人生地不熟一直找不到毒源,只能整日借酒浇愁。
很快,钱也用完了。
汪麦说,当时的他生无可恋,所以决定自杀。
在打定死的主意后,汪麦去常光顾的饭店赊了一些酒菜,然后买了一瓶农药,准备吃最后的晚餐。
他一边喝酒一边流泪,想父母,想家人,想初恋,更想那个女大学生。
他后悔为什么自己不学好,为什么混得如此下场。
想着想着,汪麦不知不觉就醉了。
后来,直到房东进来问他要房租,才把他叫醒,然后发现了那瓶农药。
看他解释不清,房东把“敌杀死”扔了,还把他赶出了出租房。
死不成,只能去找工作。
汪麦说,他想到洗车场去找份临时工,但一问工资很低,正在灰心丧气时,他意外看到一个擦鞋匠。
就是一瞬间的念头,他决定不再给人打工,要去擦皮鞋,做个自由职业者。
当时汪麦口袋里剩下不到一百元钱,他用二十五元请木匠做了一个擦鞋箱,再花了四十元钱买来鞋油和擦鞋刷等用具。
听到这儿,在场的三位警察脸上露出难以名状的神色。
对!
就是擦鞋匠!
汪麦做这个擦鞋匠,在自己这些警察的眼皮子底下,足足安然无恙的过了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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