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爷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三十四章 青梅竹马,何去何从?,都市之生而为王(又名:生而为王,主角:徐逸),飞爷,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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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秋老头的话,徐逸哈哈笑:“秋老头你计算得好,还好老子没去吃粉蒸肉。”

“嘿嘿嘿……”

秋老头笑道:“你以为你跑得掉?”

说话间,徐逸已经侧头看向不远处。

昏暗的路灯下,一道年轻而窈窕的身影迈着欢快的步子走来。

十七岁的少女,穿着一袭淡青色的长裙,满脸的胶原蛋白,看起来很是可人。

秋老头没说谎,他孙女确实长得漂亮。

“爷爷,南爷爷。”

少女满脸笑容的跑来,将手里的餐盒往徐逸眼前一放:“南爷爷,这是小末给你带的粉蒸肉。”

“小末真乖,有好吃的还惦记着南爷爷呢。”

徐逸全身心,已经投入了一个老人的角色,所以说出这番话,并没有觉得突兀,而是觉得理所当然。

少女名叫秋末,徐逸曾问过秋老头为什么叫这名字,秋老头说,秋家没男丁了,以后孙女嫁人,生的娃跟人家姓,秋家就在这一代断了,不是末是什么?

说这话的时候,秋老头是笑着说的。

可徐逸却从他眼里看到了一抹悲哀。

秋老头放不下的,不是秋家没男丁,而是放不下自己那在南疆,为保家卫国而战死的儿子。

“南爷爷,趁热吃,不然味道就没那么好了。”秋末声音如黄莺一般动人。

徐逸咧着嘴笑,露出一口残缺的牙,用筷子夹起一块粉蒸肉,送进嘴里,慢慢咀嚼,便竖起了大拇指:“好吃!秋老头,你有福气。”

“嘿嘿嘿,那是。”

秋老头得意的笑。

“这光有肉,没有酒也不行啊。”

徐逸道:“要不你回家把你泡的药酒也给我弄点过来?再去牛大腚那给我弄点小菜?”

秋老头吹胡子瞪眼:“南老头,你别得寸进尺!不然粉蒸肉都没得吃!”

“南爷爷,秋爷爷!”

又一声呼喊响起。

俩老头和少女一起侧头看去,就看到一个高高帅帅的小年轻。

也是十七八岁的样子,穿一身朴素的衣服,一手拎着袋子,一手拎着酒壶。

徐逸敏锐的察觉到,秋末看向男孩的眼睛里,泛着一抹璀璨的光。

男孩叫云鑫,是街头云寡妇的儿子。

云鑫的父亲,也是南疆的兵,战死在九年前,巧合的是,与红叶的父亲是一个军团,也是死在那一次苍茫的偷袭战中。

云寡妇知道丈夫战死,没哭没闹,领了南疆的抚恤金,一直守在这,开个小餐馆,这些年来始终不曾改嫁,一个人将云鑫拉扯大。

有人上门说媒,云寡妇都拒绝了,说这辈子唯一的念想是儿子,其他的都不重要。

时间如艺术大师手里的刻刀,没负了云寡妇的期待,将云鑫雕琢成了年轻有为的模样。

如今的云鑫,一表人才,心地善良,念书用功,已经过了翰林院的初试,将来很可能进翰林院学习,那就算是真正的光宗耀祖,光耀门楣了。

“我娘知道南爷爷还没吃晚饭,弄了点小菜,还有一壶酒。”

云鑫笑着走来,将袋子里装的三盒小菜拿出来,又把酒壶送到徐逸的眼前。

然后,云鑫的目光就自然而然落在了秋末的身上,棱角初分明的俊脸,在灯光下,显得有些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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