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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之后刘正经一刻不停,骑上自己心爱的粉色小摩托飞奔回家,养父母的家。
驾照成年就已经考了,养父母也要给他买个车,但都被刘正经拒绝了,非要自己买。
小摩托已经骑了几年,除了声大没别的毛病,在没有人让他骑的那些年,只有小摩托任劳任怨,当牛做马。
之所以是粉色,因为姐姐喜欢粉色,当初忍痛买的时候就幻想着和姐姐共骑一辆,乘着晚风,一幕幕浪漫场景。
可惜在她小摩托到手之后姐姐就买了一辆粉色小轿车。
到了家老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亘古不变的新闻频道。刘正经打了个招呼之后就钻进了厨房给亲爱的老妈打下手。
暮色渐浓,门铃一响,耳尖的刘正经飞奔去开门。
门外的林清月身穿治安署的制服,领口可能是下班的缘故解开了一个口,露出性感的锁骨,衬衫勾勒出纤细的腰肢,下身职业小短裙,露出两条纤细笔直的小腿,脚踩平跟小皮鞋……
“老姐回来了?”刘正经惊喜道。
林清月翻了个白眼,伸出手去,刘正经乖巧熟练的接过林清月的包,转身拿出一双粉色拖鞋。
林清月换了鞋进了客厅喊了声爸就躺在了沙发上。
林世正眉头一皱,有些不喜林清月这种下了班就仿佛瘫痪的状态,年轻人怎么可以这么颓废。
察觉到老爹的表情林清月才想起这里不是和舔狗老弟的出租房,赶忙正襟危坐,“爸,你怎么回来了。”
没等林世正说话,刘正经接过话来:“市里有案子,老爸来署里开会来着。”
林世正轻嗯了一声,态度突出就一个平淡。
平常家庭里都是女孩是宝,男孩贱养,但从小林世正夫妻都是对女儿要求极高,对儿子娇生惯养。
和往常不同,林世正拿出了一瓶珍藏多年的好酒,还给了刘正经一个杯子。
平常老林是不喝酒的,所以林母眉头一皱却也没有说什么。刘正经倒是知道今天那番话对老爸来说算是不小的解脱,心里一松难免想喝点。
心事助酒兴,爷俩不知不觉就喝了两瓶,双双喝醉,要不是林母发话估计林世正还要再喝一瓶。
“好吃吗?”林母给林清月夹了一筷子菜。
林清月饭量很小,早已吃饱,但还是放进嘴里,说着好吃。
“好吃就自己学着做,也不知道怎么这么笨,两年了做出来菜还那么难吃。”
林母开启了日常怼闺女模式。倒不是林母不喜欢林清月,之所以喜欢怼闺女,根由还是在林清月身上。
从林清月渐渐长大,武者天赋不断展露,再加上完美的容颜,高冷的不像样子,在家里都放不下来。
而在大家闺秀出身的林母眼中,女孩子就该温柔、体贴,自己的闺女眼睛却长在了脑门上,这样的女孩将来肯定会吃亏,所以不放过任何一个怼闺女的机会。
“不用学,我给姐做菜就是了,我厨艺好……”刘正经大着舌头接过话头,才说到这就觉得腿上一痛,心知说漏,连忙住嘴。
身体微微后仰,眼底果然看到姐姐收回了那只穿着丝袜仍然熟练扭疼自己的小脚,这都是多少年才能练出来的技术。
疼是有点疼,但是很舒服,刘正经悄悄撸起了裤腿,以期姐姐再给自己一下,隔着裤子触感不是很好。
“你做什么饭,她是姐姐,厨艺这么差,将来怎么办,我的好厨艺她一点都没继承……”
林母他们当然不知道,自从刘正经毕业后回到沂城治安署上班与姐姐合租以后,饭菜就都是刘正经准备的。
林母看了看表,已经晚上九点,知道刘正经和林清月第二天还要上班就说不早了快回去吧。
刘正经起身就一个摇晃,喝的有点多。
“扶着你弟!”林母使唤闺女。
林清月眉头一皱,抬起刘正经一个胳膊搭在了肩膀上,“不能喝逞什么能。”
“裤腿怎么卷起来了,也没个正形。”林母宠溺的将林正经裤腿放了下来,林清月眼神一瞥,眼中闪过一丝寒芒。
这货撩起裤腿是又起了什么龌龊心思?知弟莫若姐,刘正经一摇尾巴她就知道安了什么心。
好贱。
架着刘正经出门,走至门关,也喝多的林世正醉眼突然睁开,“小正!”
迷离的刘正经回头疑惑的看向老爸。
“这些年你没怨我吧。”林世正眼神复杂,看不出是醉是醒。
“爸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再说儿子生气了。”说完转头就走。
林家住在三楼,因为是老小区没有电梯,林清月架着摇摇晃晃的刘正经,难免身体贴碰。
醉意朦胧的刘正经更加醉了。
在林母叨叨的嘱咐中,林清月将刘正经扶下了楼,走到自己小轿车前,打开后车门单臂一挥就将刘正经扔进了车里。
这么一摔将刘正经从飘飘然中摔醒,“姐,骑摩托回去吧。”
没等林清月训斥赶忙解释道:“我被临时调到侦缉科,明天一早直接去一个现场,要用摩托。”
去现场到没错,吃饭的时候接到了董雯菁的通知,不过必需用摩托是假的,治安署的车随便坐。
见姐姐脸上有些不愿,刘正经赶忙说道,“你要是明天也要用车,我就自己骑回去,不碍事的,骑得慢点一般车祸也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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