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枉人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百三十四章 时过境迁,老千,不枉人生,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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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只是借口,其实我们都没醉,却又郁郁伶仃大醉的表现自己。
有了酒精的慰藉,在我们心里压抑的情绪,克制的爱,仿若被开闸的洪流,滔滔不绝的宣泄。
我有我的无奈,她有她的委屈,两个人明明相爱,却被迫身隔两地。
再重逢时,那些想要倾诉的言语,却化为颗颗泪珠,嘴角的笑,是欢喜,是悲伤,是懊悔....
我很庆幸,也很幸运,在几经生死,离别的波折中,我们坚持下来了,可能我们无法回到从前,但爱意从未消减。
只不过,我们对于爱情,都有了更深的见解,对于彼此,也有了另一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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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晚,喜怒哀乐像是哨兵一般,轮流替换过我们的表情。
“好啦,时间不早了,我也要回去了。”闫妮妮看了一眼腕表上的时间,露出一抹令人流连忘返的笑容,她用纸巾擦了擦眼角,不舍的说道。
四个小时是那么的短暂,短暂到眨眼即逝,我似乎还没有好好的看上她几眼,她便要离开。
“好,路上注意安全,到家给我发条短信。”我起身相送。
我很想挽留她,可我知道,闫丹丹在留意她,如果她夜不归家,会引人注意。
“嗯,你早点休息。”
闫妮妮的脚步停在门口,转过身,含情脉脉的与我对视着,又轻轻的亲了我一下,这才拉开房门。
“对了,你要的东西,我带来了。”
房门刚开,闫妮妮紧接着又停下了动作,拉开包包的拉链,从中拿出一个透明的密封袋。
看似密封袋中空无一物,可仔细看去,里面是一根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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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祝英哲的头发。
闫妮妮就住在别墅,和闫丹丹一家都住在一起,想要找一根祝英哲的头发,远比我轻松,也更方便。
“谢谢。”
微微一笑,我从闫妮妮的手中接过那个密封袋。
闫妮妮很懂事,她甚至没有问过我,我要这根头发的目的。
不过,以她的聪明才智也能想出一个大概来。
我是混江湖的,又不是学巫术的,要一根头发自然不可能是为了诅咒人。
剩下的,也就有一种可能,做dna坚定。
闫妮妮离开了,我却无眠入睡。
我回来的消息,只告诉了闫妮妮和胖子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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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不是暴露的时候,闫丹丹手里的证据,是对我最大的威胁。
摆平祝英哲,才能以保我的安稳。
所以,在摆平祝英哲之前,我不能暴露自己。
拿起手机,我拨通了胖子的电话号码。
嘟嘟嘟....
现在的时间还不到凌晨十二点,这个时间,胖子不可能入睡。
电话响了许久,那边才接听。
“喂,彦秋。”胖子的声音从电话中传来,除此之外,还有阵阵风声,和渐行渐远的人群嘈杂。
“嗯,你在哪了?”我开口问道。
“和几个朋友喝酒呢。”胖子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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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的话,来我这一趟。”我说道。
胖子那边已经拿到了祝英哲儿子,祝远洋的头发,我这边也有祝英哲的头发,当务之急是要做dna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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