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三十一章 不败的心(求订阅),洪主,烽仙,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和羽鸿真君的这一战,云洪虽也做好输的准备,但根本没料到会如此惨烈,从头到尾没有任何挣扎的力量。
这和被北虹王击败时又有不同。
仙人神灵们修炼漫长岁月,他们厚积薄发下突破,实在太正常不过,云洪虽也懵,但完全能理解。
可羽鸿真君,却告诉了云洪一件事。
这世间的绝世天才。
并非只有他一个!
永远不要小觑同时代的天才。
“这数十年来一路崛起,洞天世界达到极限,获取源念,时空兼修,令我的实力进步一日千里,有一举冲入天阶的姿态。”云洪默默思索“在我心灵深处,其实都没太将万星域的天才们当回事了。”
“也将未来夺取少年至尊位,视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
“是我自大!”
“和北虹王一战,我虽意识到不可自大狂妄,要心怀敬畏,但仍未彻底清醒。”
“羽鸿,肯定将生命之道修炼到了法界三重天层次……能够踏出这关键一步,一旦渡劫成功便是‘真神’。”
“即使和星宫无尽岁月中的最顶尖天才相比,或许还有很大差距,但本质上属于同一层次了!”
上位道法界三重天,距离悟透完整的一条上位道都只差一个层次了,一旦渡劫即可跨越天仙天神,直接成为玄仙真神,
这,就是历代最强大一批绝世天才的成就!
差别,只是有的绝世天才感悟极深,在渡劫前,就在上位道法界三重天中走得很远很远,如竹天道君!
有的则只是刚达到这一步,感悟稍浅一些,如现在的羽鸿真君。
但总的来说,都属于法界三重天范畴,上位道法界三重天,这就是万星域最绝世天才的标杆!
这,也是整个宇内最绝世天才的的标杆!
至于更强?
在未渡劫前就悟出完整的一条道?
云洪没听说过,至少星宫历史上没有过,就连昔日的竹天道君,在渡劫前距悟透一条上位道都差的很远很远!
如果说一条上位道参悟到法界三重天,是从零到一。
那么,从法界三重天到悟透一条完整的道,就是从一到百,难度还要飙升十倍百倍都不止!
“如果说,没突破前的羽鸿,我有信心在一两百年内超越,那现在?”
“千年?”
云洪都没有绝对的把握,因为,对方已经踏入了‘最绝世天才’的范畴,别说超越,想要媲美都是极难极难的!
“不过。”
“我心不败!”云洪眼眸中有着渴望,更有着战意“羽鸿是强,但还不能让我失去斗志!”
“也好。”
“就让我看看,我时空兼修,要多久才能超越羽鸿!”
云洪从不怕失败。
失败没什么,只要不丢掉性命,只要心中还有不屈,那就去努力修炼,终有赢回来的一天!
如果说和北虹王一战,让他原本狂傲的心多了敬畏。
那么,和羽鸿真君一战,就是让云洪真正清醒,彻底认清了自己的内心。
嗡~
云洪被传送出了世界战场。
云洪,一胜一败,积一分!
……云洪和饕狼的这一场对决,让所有参战者和观战者都清楚认识到,云洪并没有因第一战的惨败而失去斗志!
他,依旧是那个锋芒无尽的绝世天才。
时间流逝。
群星战场空间中,一轮轮战斗不间断进行,有人胜,有人败,许多战斗都无比精彩,无愧万星域最荣耀之战的称谓。
当足足二十二轮对决过后。
积分榜上的情况,已经开始明晰!
羽鸿真君,十四战十四胜,积分十三,排名第一!
而紧随其后的。
则是三个人。
白魔!古胤!云洪!
他们三个人的战绩,都是十三胜一败,暂时并列第二名,输掉的那一场都是输给了羽鸿。
而像飛雪真君、陨轲真君,都已输掉了两场。
对。
云洪在初战被羽鸿真君击败后,以绝对强势的姿态完成了十三连胜的壮举,其中不乏饕狼、司茕、蔺都这样的天阶成员。
可无一例外。
尽皆被云洪击败!
十三连胜,陆续击败三大天阶成员,也终于让所有人明白,云洪,确实拥有着凌驾于普通天阶成员的超强实力。
冲入天阶。
对云洪来说,就在眼前!
如今所考虑的,只是最终能够排名第几。
……
“云洪虽十三连胜。”
“但自羽鸿后,他并没有遭遇真正的强敌,像古胤、白魔、飛雪他大概率赢不了,能否赢下陨轲也是未知数。”
“飛雪真君,竟然能够击败陨轲,她的实力比过去强得多,恐怕已接近古胤、白魔,不愧是之前的天阶第四。”
“嗯,云洪的天赋毋庸置疑,但冲入天阶前三的希望很难渺茫。”
“顶天,也就天阶第五的水准。”无数观战者议论纷纷,尤其是众多大能者们都给出了自己的判断。
云洪,第一次参加万星战就能爆发出如此实力,的确震撼人心。
但是。
除羽鸿外,万星域原先的一批绝世天才,同样不凡,云洪想要现在就击败他们,仍显得很不现实!
不过。
身处群星战场内的云洪,根本不知道外界纷扰。
此刻。
恰好轮空的他,正死死盯着其中一座世界战场“白魔师兄和古胤的对决,谁能赢?”
——
ps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电脑崩了,新电脑明天才能到,这一章手机打出来的,按的我手指疼,破屋偏逢连夜雨……
别的事就不谈了,会努力码字。
原本计划今天结束这一卷的,肯定完不成,这一卷还有三章,明天结束后直接开始第十一卷。
暂定的十一卷卷名是‘蝉蜕龙变’。
<sript><sript>
<sript><sript>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