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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仓连忙道:谢皇上开恩,下官谨记圣训。我见他态度不错,毕竟也是一州之长,大棒既然给到位了,也就感觉差不多了,便对跪着的郑国仓说道:起来,一路必定是匆忙赶路吧,等下去县衙吃饭,顺便替朕考察下那个布衣知县。对了朕还将比上,沿途不得安排任何官方接待,朕有需要会派人知会于你,尔跪安吧。
郑国仓行礼应答后道:皇上,此客栈环境过于简陋,要不今晚请皇上驾临州府居住。我呵呵一笑道:朕倒是习惯了这样的环境,感觉挺好。你回去办差吧。郑国仓见多说无益,便不再劝阻,再次行礼后便面朝我缓慢退至门口,然后转身离去。不一会儿,只见楼梯口传来一阵异响,随后门口站岗的青龙便马上去查看情况。片刻后回来禀报道:启禀黄掌柜,刚才是相州知州郑国仓走楼梯时一下子失神滚下去了,目前看情况还不是很严重,已经去县衙了。我在心里骂了一句没出息,又拿起了桌上的奏章。
一夜无话第二天起来,简单的洗漱和早餐过后,便跟客栈掌柜打了一声招呼便告辞继续北上,客栈的掌柜和伙计送到门口我便叫他们止步,因为门口已经站了众多官员在等候送行,包括相州知州郑国仓、布衣代理县令等人,于是嘱咐新代理的布衣县令要好好照应这悦来客栈后便率领车队浩浩荡荡的启程了。相州知州郑国仓、代理的布衣县令则率领众衙役一直送到城北门口才肯止步,对于殿前都虞候御林军还是交代晚点跟随,然后就这样我们的粮队又开始向北挺近了。
由于一路地势不是很平坦,所以车队行进的速度并不快,趁着这功夫我便叫小六子整理下,便开始批阅昨晚送达的朝廷奏章,先是三省六部的行政奏章,主要是关于税改的问题,首先是大概介绍了朝廷目前的主要税种,大宋帝国目前主要的是实施两税法和丁税,其两税法的历史背景是唐初,征收赋税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以人丁为依据,所谓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唐朝建国以后,土地兼并便在逐步发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农民增多。农民逃亡,政府往往责成邻保代纳租庸调,结果迫使更多的农民逃亡,租庸调制的维持已经十分困难。与此同时,按垦田面积征收的地税和按贫富等级征收的户税逐渐重要起来。安史之乱以后,唐朝失去有效地控制户口及田亩籍帐的能力,土地兼并更是剧烈,加以军费急需,各地军政长官都可以任意用各种名目摊派,无须获得中央批准,于是杂税林立,中央不能检查诸使,诸使不能检查诸州,赋税制度非常混乱。阶级矛盾十分尖锐,江南地区出现袁晁、方清、陈庄等人的武装起义,苦于赋敛的人民纷纷参加。
唐代宗广德二年(764年)诏令:天下户口,由所在刺史、县令据当时实在人户,依贫富评定等级差科(差派徭役和科税),不准按旧籍帐的虚额(原来户籍上的人丁、田亩、租庸调数字)去摊及邻保。这实际上就是用户税的征收原则去代替租、庸、调的征税原则。不过没有贯彻下去。永泰元年(765年)又命令:“其百姓除正租庸外,不得更别有科率。“永泰元年(765年)五月,京兆尹第五琦奏请夏麦每十亩官税一亩,企图实行古代的十一税制,实际上是加重地税。
大历四年(769年)又先后有几次关于田亩征税的命令,五年三月的规定是京兆府夏税,上田亩税六升,下田亩税四升;秋税,上田亩税五升,下田亩税三升。分夏秋两次并且按亩积和田地质量征税,广德二年到永泰二年已开始征青苗地头钱,按垦田地积,每亩征税十五文,也是按占有土地的面积课税,不过是征钱(货币地租)而不是征租(实物地租)。
两税法:是唐德宗时代的建中元年(780年)由宰相杨炎建议推行的新税法。即将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是为“两税法”。实质上就是以户税和地税来代替租庸调的新税制。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户无主客,以邻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即是不再区分土户(本贯户)、客户(外来户),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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