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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思白却是没在意,无甚所谓地说:“我家阿兄三岁起就聪颖过人,五岁时已是能医治大部分的常见疾病……女孩子们都很喜欢他的,柔嘉小时候常在春不见山庄长住,她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我阿兄了,我早就习惯了。反正我阿兄又不喜欢她。”
盛余庆很震惊,“你哥这么厉害的吗?”五岁就能治病了,他五岁的时候话还说不利索呢。
江思白的面上忽然浮现骄傲的神色,“不然怎么说冠绝江湖呢?我阿兄是春不见山庄的骄傲,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医学奇才!什么疑难杂症在他面前都不堪一击。”
“除了他自己的病。”周小渡泼了桶冷水。
江思白一下子泄了力气,趴到了桌上,怨念万分地哀叹起来,“我们江家,每隔几代就会有人得这种病,这是遗传的,根本治不好……唉,为什么偏偏是阿兄呢,如果得病的是我就好了,我空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还有超人的嗅觉,偏偏在家传医术上资质平平,阿兄何等人才,简直就是为学医而生的,却又偏偏活不过三十岁……
“如果阿兄和我一样健康,那我们春不见山庄该多么辉煌啊,哪里需要联什么姻,看别人的脸色啊?真是苍天无眼。”
盛余庆看着他突然颓废的样子,连忙安慰道:“天之道,盛极而衰,未满才是常态。上天不会什么都给予,你与你阿兄都是一样的,犯不着这么咒自己得病。”
“小芝麻,你说话好有哲理啊。”江思白抬起头来,委屈地看着他,“可是,你不学医,无法理解我们之间的天赋差距,举个例子来说,就是连我亲爹都一直想着,把淮胥阿兄的脑子移到我身上……大概就是这种整个家族都意难平的感觉。”
盛余庆看着他忧伤的眼神,一时间有些语塞,他发现江思白平时是个格外通透豁达的人,但是只要一提到江淮胥、医术、家族,就很容易陷入自轻自贱的情绪里。就像是养成了习惯一样,被困在这种思维里出不来。
周小渡凉凉地说道:“小芝麻说的没错,盛极必衰,这才是天道。你们想要的那种天才,从前并非没有,前朝就有一个。
“好像是姓肖吧,也是几岁就成了名医,而且根骨绝佳,是个习武的好料子,不出意外的话,可以活到一百二十岁。你是学医的,应该比我清楚这个人,他的下场可没有辉煌可言。”
“我知道他,肖逢铮,一个绝世奇才,我还读过他早年撰写的医书。”江思白惋惜道,“可惜在他声名大噪时,被魔教盯上了。家人都被魔教妖人抓去作为人质,逼他为魔教卖命,后来魔教被歼灭,肖逢铮虽幸存,但因为从前帮魔教干过许多坏事,正道也不容他,直到最后,他走投无路就跳崖自尽了。”
女子起身,给他倒了杯清茶,迤迤然道:“虽然这个姓肖的出身小门小户,家都是平头百姓,远比不上你们堂堂春不见山庄,但是道理么就是这么个道理,喝杯茶醒醒酒,想开些。”
“多谢。”江思白诚惶诚恐地接过这杯茶,又听周小渡揶揄道:“不过你确实挺菜的,江淮胥能帮我治病,你却连脉象都看不懂。”
“呵……”他尴尬地笑了笑。
盛余庆皱起眉头,“什么病啊?江大哥连把脉都把不出来?”
“陈年旧病,现已好得差不多了。”周小渡随口道,她看向江思白,“仰仗令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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