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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嵩等人走了,临走时又一次警告曹昂,若是再次出现类似的内容,屁股绝对不保!曹昂只得满口答应。
皇甫嵩临走时,对曹昂说要留下了傅干陪自己,以及一大摞圣人书籍。
曹昂对傅干并没有任何反感,更何况还是年龄相仿的少年。
两人从一开始的小心翼翼到无话不谈,仅仅用了两天时间。
而已逝的傅燮大人成为了双方感情升温的话题。
看着傅干声嘶竭力的伸着无助的双手,那是西凉的方向。
曹昂从没有像现在一样对异族充满了厌恶!
曹昂也从没像现在一样对金钱充满了渴望!
赚钱!赚钱!
“想要瓦解一个民族,只需要抽干男人的脊梁和血性,丢掉女人的廉耻和善良1
钱学森爷爷的话回荡在曹昂耳边!
而达到这个目标最经济的方法就是金钱!
金钱可以让人贪婪,唯利是图,六亲不认!
现在的大汉周边各族生存环境十分恶劣,不需要很多的钱财就能让他们出卖自己。
糜竺当时买诗所用的金钱,足够雇佣上万的异族为其卖命,可惜商人就是商人!
他们重利而没有战略眼光,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他就保证到处被使用。
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
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
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的危险。
糜竺虽然花了两亿,但是却得到了仕林以及朝廷的拥护,这也算是变相的投资。
顺利进入了官场让糜竺更加如鱼得水,官官相卫的劣性让商人们更加肆无忌惮!
毕竟这大汉朝贵族依然代表着最高层。
最关键的问题是,自从汉灵帝卖爵位开始,人家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不是熟人,给再多钱都不搭理你……
要不然真的以为糜竺人傻钱多,花两亿买个虚名?
人家要的是用一首诗去打开高层人士的敲门砖!
所以说,这个时代有钱不一定是万能的。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可曹昂却有办法让钱变成万能的。
异族不是汉朝,他们的生活方式很简单。
穷困潦倒的异族一旦有了钱,而不需要拼命时,谁踏马在乎掠夺?
那是穷鬼们才冒着生命危险去办的事儿!
天天躺在女人怀里吃香喝辣,做个混吃等死的混蛋不香么?
带着热情去享受有钱人的生活不香么?
“师兄!父亲对待异族如同孩子一样,可是他们却恩将仇报!这是为什么?”
傅干充满血丝的双眼让他不明白,为什么全心全意的付出却没有回报。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别成,你会赚钱吗?”
“不会……”
“没关系,咱们的第一步就是先定个小目标……”
“某典韦1
“某太史慈1
“久闻壮士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前来特意与英雄切磋一二1
“敢不从命1
这是典韦离开洛阳的目的地之一东莱。
按照曹昂的寻人规划,这位名为太史慈的壮士应该还未从仕,能拉来做伙伴最好,若是冥顽不灵,斩之!
面对寻人规划,典韦选择了最远的北海作为自己的第一个目的地。
从东向北,最后再向南,两年时间应该够自己游遍一圈儿了。
令典韦惊讶的是这个货居然也用的双戟,只是比自己的短而已。
从背后拿出双戟,典韦如同一尊战神一般巍峨不动,反观太史慈在典韦的目光下略有警觉。
“喝呀……”
太史慈率先发难,冲向典韦,手中双戟不偏不倚的劈在典韦的铁戟之上。
“咣……”
太史慈顿时觉得虎口发麻,看向典韦时却发现毫无半点色变。
典韦不慌不忙将太史慈双戟擎开,右手持铁戟直接砸向太史慈的肚皮。
太史慈顺着擎开的力度,一个闪身躲开,左手持戟劈向典韦的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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