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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公看来,大殷国因纣没有像先王那样,明德忧祀,而是大淫其逸,不顾天威,民病,才遭天罚。这天罚不过是周公认为周人有德而代天伐殷,完成的天罚。这虽是周人寻找的代殷的理论依据,但已然说明了上天才是人间的主宰。
《多士》的最后简致就是周公在拿“天命”恐吓多士们。
“王曰:多士,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
王曰:告尔殷多士,今予惟不尔杀,予惟时命有申……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王曰:又曰时予,乃或言尔攸居。”
这意思是:“王说:多士们,上一次我从庵国归来,给你们管,蔡,商,奄四国百姓广泛下达了命令。我说我将会公开明确的实施上天的惩罚,把你们从远方迁来,是你们恭顺的就近臣事我们周人。
王说:告诉你们殷商多士,现在我不想杀你们,我要重申这个命令……你们如果能够恭敬,上天就会帮助,怜悯你们。如果你们不能恭敬对待,你们将不仅仅失掉你们的土地,我还会把上天的惩罚施加到你们身上……王还说:不过你们只有能够顺从我,才谈得上永久的居住下去。”
这《多士》篇,开篇对多士们讲到因纣失德而遭到天罚,被周人所灭,说明上天是佑助地上的有德之主。周统治者讲德,被上天看到,把天命移给了周,也使殷遗民看到希望。但这《多士》的最后又有点“图穷匕首见”的味道。这“天”是谁呢?似乎就是掌握着最高权力的周公了。周公成了“天”的代言人。你不顺周公,就是不顺从“天”,那么,“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你若顺从的话,“乃或言尔攸居”。这是裸的霸权主义,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思想逻辑。周公首改以往的神权意识,以天命神权为其统治服务,周初是天命神权政治化的开端,即“神道设教”的开始。
周初的倡“德”成为周初王朝笼络殷遗民的一种手段,而大倡“天命”是为寻找镇压反抗者的一种借口而已。周公俨然是一个大祭司、大教主、大独裁者、军事寡头。国家的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手里,可以任意以天命来恐吓杀掉不顺者和异议者。那么,如何成为天的代言人呢,自然是最古老的人神沟通方式——龟卜。周公可以借占卜来代天言论,行使天罚(三千年后的太平天国的洪秀全,杨秀清也曾上演过代天父言,而行世俗的闹剧)。占卜已经变成统治者的神道工具。在“周书”里周公还在亲自为武王的病情而用龟卜,设坛祭祀,为的是巩固自己的权威。周公开了中国一个坏的先河,以神权来维护个人的地位,周公为中国的神权与一统做了奠基。中国后封建社会里的二千多年的帝王制度,实则是周公开创的神权与大一统帝业继承与发展。战国王权思潮上升时期与后封建社会里,不能不把理性与辩证的,并没有神权与思想的《周易》给包裹,给遮蔽,披上神秘的面纱,为帝制服务。
虽然周初统治者提出了“德”,但这“德”的目的是配合“天命”的,故周初并没有走出神学地带,周初“以德配天”的实质,同样是为“君权神授”做的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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