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八十二章 无辜,我与她合租的日子,夜竺,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鲜血部流淌干净,看着自己离死亡越来越接近。
林凡原本不想要这么残忍的,对待一个猪妖这么残忍,他有些不忍心。
可是,那猪妖所摆放的摊子上面,有那么多的无辜的人的残肢。
在猪妖杀死那些人的时候,他又何曾想过,那些人,也是无辜的。
他们也有自己的亲人,也有自己所想要守护的爱人。
有些事情,一旦做错了,就要学会自己给自己负责任。
林凡踏着一地的水花,往将才那个猪妖,所给他指的那个地方走去。
他也看到了,那些金光都是从码头那边所传过来的。
想必那个即将成仙的妖类,也是就在那个地方了,或离那个地方不远处。
林凡很快就来到了码头边上,他撑着一把油纸伞,站那里,定定地看着远处。
水面上,是一艘乌黑的船,正在缓慢地朝着码头这方驶来。
虽然像是在驶来的样子,但是这个魇术根本就对林凡不起作用。
他伸出左手,在自己的眼前挥过。
很快,他眼前的那些船,和来往的船客,都消失不见了。
只是一大片的白雾,在白雾的深处,是愈发浓郁的金光。
不用多说,那个即将成仙的妖类一定就在那白雾深处了。
可是,林凡勾了勾嘴角,手腕翻转,一颗小石子竟然凭空出现在他的手心中。
他将小石子,朝着那团白雾给扔了过去。
小石子滚碌碌地滚在了水里,激起一圈圈的涟漪,向着最外围的那一圈荡漾开来。
“果不其然。”
林凡笑了笑,这个举动正好验证了他刚才的想法。
这个魇术,根本就不高明。
只要是有点儿修为的妖,或者魔头,都可以解开的。
那些妖,一见这团白雾,和那些金光,恐怕就会猜测那妖类就在里面了。
若是直接下脚,踩了下去,恐怕就会落入这河水之中了。
河水之中,究竟又有些什么,林凡无从得知。
但是有那么一点儿,他却是知道的。
可以得知的是,这个河水里,一定是没有可以一击杀人的猛兽或者机关的。
这个妖类即将成仙,他的手上,一定是不能够沾染上别人的鲜血的。
所以他肯定不会在这里布下杀人的陷阱。
依照林凡看来,他布下这一出,也是为了让自己能够安的度过这场劫难。
即将成仙的情况下,他浑身的金光,和与普通妖类明显就不一样的气息,是藏不住的。
与其到时候,被那些觊觎他的人,给摸了上来。
还不如,他自己化被动为主动呢。
首先主动将金光现在众妖的眼前,让他们都得知自己即将成仙。
进而吸引他们前来寻找自己,再然后就在这个码头上布下陷阱,并不伤害人,只是将其困住。
只要困住,到了自己的劫难一过,便会被即刻放出。
这样他的手上不仅不会沾染上一滴的鲜血,还会轻而易举地度过这次的劫难。
这出戏,不得不说,实在是很秒啊!林凡当然不会主动上当的。
虽然他是很想要,去亲眼看一看这个即将成仙的妖类的。
可是,他不能不顾及这些机关,他不能将自己的性命看作草芥。
在码头上站了没有多久,林凡就转身,准备回到客栈再说。
这次他打算等待这个妖类,成功成仙之后,再去做那件事情。
毕竟屠杀五千年神龟,乃是一件重大的事情。
他害怕会因此耽误这个同类的成仙之路,所以才想着暂时不急的。
再说了,那个许峪,已经将自己收藏的龙筋,都借给了他的师兄。
林溱虽然很需要这些东西,来恢复自己的身子。
可是现在有了龙筋,他一时半会也不会有事的。
就当是为同类所做的一件事情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