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牢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百四十六章 实打实的名将,赤血龙骑,虎牢,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虽然大公一脸的跃跃欲试的模样,但是旁边凯瑟琳却不由得担心了起来。
毕竟,在当年的战争当中,大公弟兄两个就像是猫玩耗子一样,被人家一只手给玩的团团转。
想到这里,她伸手抓住儒略大公的衣袖,颇有些不安地问道:“您有把握打败他吗?”
儒略大公哈哈一笑,然后拍拍凯瑟琳的手,胸有成竹地道:“我研究了他二十年,放心,你老爸我败不了。不信你问洛林?”
洛林听了,不由得心中很有些不屑。
刚刚大公可是说的明白。他只说败不了,没说一定能打赢。
看来对上阿摩尔,哈杜,大公心里并不轻松。
‘一将功成万骨枯~!’
这句话并不是白讲的。
哈杜将军的名将头衔能在大陆上流传二十年,让茹曼帝国引为大敌,这名头不是白叫出来的。而是靠着一仗一仗,硬硬地打出来的。
洛林知道:不同于瓦巴多尔,儒略大公,玛拉顿侯爵等当世名将,阿摩尔,哈杜出身平民。
在这个由贵族统治的世界里,一个普通刨地打工的农夫的儿子,一没背景,祖上没出过将军城守,二没后台,没被那个有钱的寡妇看上,或者泡上大官家的娇小姐。
三没个漂亮姐姐可以送上龙床,混上皇帝小舅子这么一个荣誉头衔,直接过继给罗严克拉姆公爵家,叫嚣着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想要出人头地,基本上没可能的。
这种人有吗?
有~!
不过基本上不等功的那一天,就已经全都死光光了。
像什么陈胜吴广,李自成,洪秀全之类的全都是他们的代表性人物。
什么?
你说刘老邦和朱大肠……呃,朱元璋?
看看清楚,他们两个谁不是靠着老婆起的家?
老刘的老婆为什么有能力把持朝纲?
还不是当初进行杀官造反这一很有益身心的活动当中,人老吕家也是出了大力的。
没造反之前,人家可是当地响当当、嗷嗷叫的大土财主。
而且后来,也没有少操着片刀帮着那个便宜姐夫砍人。不然的话,不可能后来论功行赏的时候,封侯封将的。
至于老朱头,那更别说了。他起家之时,那手下的兵将原本全都是皇后他们家的……在任何一个一个等级森严,礼数完备的贵族社会里,是没有泥腿子的容身之地。
而且越是很有本事的泥腿子,越是没有生存的空间。
大家伙儿正刮老百姓刮的高兴,冷不丁地跳了一个泥腿子进来。首先大家就得要置疑他的动机和目的——这货蹦达的这么欢实,是不是大家伙儿以前刮他刮的狠了,这厮是想要报仇啊?
想当初,洛林在高中时候,拱在被窝里打着小手电,孜孜不倦地认真学习《指环王》的时候,就一直很奇怪。
那里面的npc们一见面了,首先要报名,我是谁谁谁的儿子,谁谁谁。
洛林当时还心想,这样说话的人不都是傻缺吗,你拎着斧子出去砍人,关你老爹什么事?
到了这个世界,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和生活,洛林才明白,人家贵族还就得这么玩。
平常两人谁都不认谁,一见面,自然是先报报后台,看这边惹的起,惹不起。
惹的起就开扁,人脑子打成狗脑子都没事。如果惹不起,那就就夹尾巴快逃。
比如说,两个陌生人一见面,这位张嘴就是“在下朱椿”。
保准对面的那位能笑喷了,知道自己是头蠢猪,不要说出来就行了。
但要是这位张嘴就来一句“在下朱椿,家父字国瑞,讳元璋。”
对面的人得赶紧跪地上磕头。
要是换一个人,张嘴报名号“家父李二蛋”。
就怕这个人叫李刚,人家都不带甩他的。
简单的说,这个世界,出身决定命运。
平民家的孩子很难融入上流社会,因为贵族们根深蒂固的等级观,让他们从心底排斥这些平民。
这是一道看不见,但却坚不可破的隔阂。
比如提拔官员,永远都是贵族子弟优先,一个男爵家的孩子,只要在地方上工作三个月,这期间他可以喝酒打牌调戏妇女……等等。
然后就会因为“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调回城市中当官,步步高升。
而一个平民公务员,经常会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二十年,三十年,熬的头发全都白了,也得不到提升。
不过就这样的微末小吏,也是让泥腿子们非常羡慕的好职业。
另外还有通婚。
不管是什么时候,全都讲究一个门当户对。
童话故事当中,幸福与美满的婚姻全都是在王子和公主之间。
像灰姑娘什么的,虽然可以一步蹬天,但是过不了多久,就会因为严重缺乏政治斗争经验和常识,在后宫复杂的政治斗争当中被人给下一个毒了,浸一个猪笼什么的。
再要么就是王子殿下又找到了一个新的灰姑娘,追求他的幸福去了。
至于说什么,平民想去娶贵族家的小姐,基本没这个可能。
也只有一些富商,能娶到破落小贵族家的女儿,这种破落贵族,本身在贵族中就是被人瞧不起的。
平民家的女儿就是长的再倾国倾城,知书达理,也只有给人做情妇,小妾的份。
就算是感情非常好,也无法取得正妻的地位。
用一句老话概括,就是祖坟上就没长这根蒿。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就连洛林都不可避免的被这个世界规则左右。
而哈杜却以一个农夫儿子的身份,登上了堪称裂土封王的地位。
即便是辉煌五千年,留名的人物多如牛毛的塞利斯历史上,以佃农身份,最终却称孤道寡的英雄人物,也只有寥寥数个,一只手都数得出来。
这还把娶了个好老婆,少奋斗三十年的都算上了。
从这方面,就能看出阿摩尔,哈杜本人厉害,这是必定被写在史书中,受后人敬仰的人物。
一个平民想要改变自己的地位,大抵不过三种办法。
一是天赋异禀,能成为法师或者正式的主祭牧师,基本上就一步登天,鱼跃龙门成为贵族了。
一种就是考入枫叶丹林,毕业后进入王国政府,或者依附到某个贵族旗下,不过仕途艰难,阻碍重重。
再一个,也就是最没有技术含量,谁都可以试一试的,就是当兵。
拎着一把片刀,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沙场搏杀。
运气不好的话,说不定就死在某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运气好的话,混个全须全尾的退役。
本领高强,运气爆棚的话,就如哈杜这样,从小兵,什长,小队长,中队长……一路一路的爬上来。
这中间也是需要智慧,需要手腕的,脑子不够灵活的人,早就被人放黑箭弄死了。
而哈杜就是这样一步步地爬上来的,足见哈杜此人的厉害。
就连儒略大公这个眼睛长在头顶的人,都要赞叹哈杜一声“当世之枭雄”。
和这样一个人精对战,任谁的心里都是没底的。
洛林自问,同等兵力同等条件,让他和哈杜打,洛林也是觉的心中没底。胜负在两可之间。
真让他来对付这个家伙,洛林就战争堡垒、战列舰,火炮,魔法师、重甲步兵一起上,用装备优势和火力优势堆死对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