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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流传着一个谚语:‘每一个地精都是一个罪犯,纵然不是正在犯罪,那也是正在准备犯罪~!’

这句话虽然有些偏激,和极其强烈的种族歧视色彩,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却也并没有什么错误。

作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受到所有人歧视的一个弱小种族,地精们没有祖国,没有权力机构,甚至不知道团结为何物。

他们游荡在整个大陆,为了挣扎求生,从事着一切可以让他们做的工作和各种灰色职业。

可惜的是,他们身体瘦弱,不可能从事杀人放火,打家劫舍,占山为王等等等这种具有强烈暴力色彩的很有前途的工作。

因此上,小偷,骗子,高利贷商人,办假证,制造假货,偏方医生,巫婆神汉……等等,一切徘徊在社会底层,带有强烈服务业色彩的工作。

他们干的永远都是下九流的行当,地位甚至不如那些无家可归,住在大篷车里的吉普赛人。

出生在犯罪率最高的街区,时时刻刻都得为了生存而挣扎。因此上,每一个地精全都极其的机敏奸诈,那种恶劣的品质甚至融入到了他们的基因当中。

他们从出生开始,就知道几手玩仙人跳的把戏,或者是迷魂药的配方。

而长到三四岁的时候,就已经基本完成了一个恶棍所需要的一切技能。溜门,撬锁,鉴别钱币……

到了再大一点儿,就学会利用手头的东西,制造各种各样几乎可以乱真的假货。

银光和沙金又是其中的佼佼者,

他们在同一个地精的社区里长大,生活在低矮阴暗的小房子里,伴着污水和老鼠,学会了前辈们积累了几千年的本领,并且发扬光大。

最终走出了自己的老鼠窝,混进了大城市。

虽然在地精当中,他们也已经算是成功人士,但是在人类的社会当中,他们却是处处受制,遭受种种的歧视。一直到……一直到遇到了洛林爵爷。

虽然在贵族当中,几乎所有人都对于地精深恶痛绝,但是洛爵爷对于他们恶劣的行径倒也有些理解。

事实上,他们之所以这样,绝大部分原因也是社会造成的。

因为他们身体太过弱小,根本不足凭借着武力保护自己的财产,而且又没有自己国家保护他们的权利,所以……几乎所有人全都欺凌他们~!

每当他们有钱的时候,上至国王皇帝,下至贩夫走卒,都会冲过来,夺走他们身上的最后一个铜板,让他们重新归于贫困。

这种事情在历史当中发生了许多次。而且许许多多的同样的事情在大陆的每一个角落里也正在发生着。

这种事情对于人类来说已经是如此的频繁,已经到了平常的地步。所以这种事情基本上在所有的史书当中都找不到记载。

正因为如此,洛爵爷甚至对他们有些敬佩。

这样的事情如果换到另一个种族,另一些人的身上,经历过如此多的催残之后,或许就已经沉沦,或者自暴自弃,变成一个懒鬼,听天由命。最后消失在历史的长河当中。

但是这些地精们却坚韧地承受了下来,从来都没有过弃。

不管是遇到再大的难,不管是被抢走了多少的东西,哪怕是一贫如洗,但是第二天,就会看到他们瘦小而猥琐的身影再次出现在街道之上,为偷到一个钱包而高兴,为骗了一个铜板而雀跃。想尽一切办法,重新积累着财富。为了生活而奔走忙碌。

而正是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也造就了地精们极高的生存素质和过硬的本领。

洛爵爷在无意中招收了地精沙金之后,就很是惊奇地发现那些地精具有相当多的多面技能。

在银行业,他们是最合格的精算师。看上一眼帐本,就知道究竟有多少的利润。该收多少的贷款。

在商业界,他们就是最优秀的商人,准确地说是敢于冒险的奸商。为了赚钱,他们毫无畏惧地深入一切人迹罕至的地方,贩卖一切看上去有利可图的东西。

在诈骗界,他们是最好的骗子。懂得多达三百六十多种的经典骗术。这一点让洛爵爷很有些脸红。要知道,以爵爷的博学,才仅仅懂一百多种。

而在医药界,他们是最好的药剂师。不仅仅知道哪些药可以治疗外伤(他们经常被打被抢。而魔法师们拒绝给他们服务,虽然教廷‘宣扬众生平等’,并不拒绝。但是那价钱也是坑爹的贵。)

而且,他们为了骗别人的东西,还得经常配制种种的迷魂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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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光做为地精当中的佼佼者,圣光大陆的十大杰出地精青年。从五岁的时候,就已经知道用哪几种最简单的材料,可以配出让人神志不清的药物来,迷晕进城的乡巴佬,抢走他身上所有财务。

这些好玩的小东西又是每一个地精都随身携带的,不仅用来骗人的钱,而且无数的事例证明,这种东西在关键时刻,也能救他们自己一命。

哈克一口气将半瓶酒都灌了下去,然后眯着眼睛,咂咂嘴,大声打了一个饱嗝。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向后重重的倒在椅子上,一脸满足的样子,喃喃的道:“好酒,你这个该死的下贱的地精,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银光一直紧紧的盯住哈克,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

由于制造粗劣,这加了料的酒自然会有一股奇怪的味道,要是换了一个经常喝酒的人类,一下子就可以品出酒味不对头。

所以这一招大都是用在只喝起最廉价土豆酒的穷人身上,为此银光心里一直捏着一把汗,生怕哈克也觉出异常来。

见他没有怀疑,地精悬着的心才跌底,银光轻笑一声,像个贵族的管家一样,一躬身道:“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

心里却在暗暗嘲笑:好个屁,连五个铜子一瓶的劣酒都没喝过。乡巴佬就是乡巴佬。

哈克连打了几个酒嗝,双手攥紧了铜瓶,将酒瓶牢牢抱在胸前,含混不清的道:“你很识相,虽然你是一个下贱的地精,不过没关系,在奥德海姆,哈克大爷我罩着你。”

哈克脸上的表情越来越迷糊,地精心里暗道:药效起作用了。

这是哈克却突然坐起来,使劲拍了拍地精的肩膀,一脸酒醉之后痴痴傻傻的笑容,咧着大嘴哈哈大笑起来,道:“这么多人里面,只有你是为我真心服务的。好,很好~!”

哈克已经开始酒后的胡言乱语。

“我知道他们看不起我,但是没关系,哈克大爷我今非昔比了。”哈克用力的拍拍胸口,用最大的声音的嚷嚷道,哈克大爷我现在是大人物,大人物~!“

“我知道我知道,咱们主人是最看重你了,哈克大人您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主人一定什么都跟你说吗?”地精小心的引导着哈克的话头。

哈克狂放的纵声大笑,得意的叫道:“那是当然。我还记得主人出现在我们部落那一天,他忽然从天而降,只是动动手指就杀掉了几个平时欺负哈克的人,可笑他们还自称自己是什么狗屁的战士。

让他们平时欺负哈克大爷我……”

然后哈克开始絮絮叨叨的向地精讲述他在部落里被人欺辱的往事。

像他这种体质不好的人,在野蛮人的部落里地位就像是小丑一样。

“是,是,他们该死。”地精心里暗暗焦急,哈克像个看心理医生的病人一样,不停的对地精唠叨一些被人打一拳踢一脚,或者推进粪坑里之类的事情。

当然最后总要加上一句:“后来我就把那个家伙给杀死了。”

逮到一次话头,地精赶忙道:“哈克阁下受主人器重,您在奥德海姆位高权重,将来大业有成,阁下您一定可以成为侯爵公爵之类的大贵族。”

“屁~!”哈克跳起来一巴掌拍在地精的头顶,嚷嚷道:“侯爵公爵算个屁~!我告诉你……”

说着哈克忽然一震,向左右看了看,俯下身趴在地精跟前,道:“哈克大爷我,未来可是能做国王的,国王~!到时候我就封你做我的宫廷大总管。”

“那太好了,”银光装作欣喜若狂,一躬到地,行了一个宫廷礼仪,道:“参见国王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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