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牢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千一百七十七章 惹不起的大爷,赤血龙骑,虎牢,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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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曼帝国情报局驻北方分部,是一座巨大的花岗岩建筑。整栋建筑几乎都是用从山区采来的坚硬岩石为材料建造。
看上去,方方正正,异常的厚重。大约只有动用重型的攻城工具,这才能将它摧垮。
稍微懂些建筑美学的人,一看就知,这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建筑。应该是属于四世纪风格。
在那个时代,由于战乱频发,盗贼横行。就算是封建领土也不能完全保证他们自身的安全,因此上,那个时代的建筑一向是以厚重、坚固为主。强调实用性超过了美观。
那幢楼中间的主楼为三层,全部都是由一块块整齐的青灰色巨石累积而成,屋顶为青色的尖顶,上面也全都铺了青瓦,而房檐则雕刻成了各种神话传说中凶猛的异兽。
墙壁间镶嵌着巨大的落地玻璃窗,透过明亮的窗户,可以清楚地看到窗户两侧的天鹅绒的窗帘,仅此一点就可以看出这栋办公大楼的奢侈。
在那大楼的两侧,修建着两幢裙楼,角度略有些倾斜向前,远远望去,如翅膀张开一样,将主楼护在中间。
那两侧的裙楼也是同样材料建成。只是比主楼低了一层,是两幢二层建筑。而且那建筑风格明显属于近现代,可以看出,应该是后来又加盖的。
地精银光上次来过这里。
那一次,他是参加戈尔男爵专门为他举行招待宴会,知道这个府第其实是两进。
在那建筑的后面,还有一栋稍小的二层别墅,那里也是戈尔男爵在维济城的居所。
科利斯站在大门前,脸上的表情各种羡慕嫉妒恨,眼馋的看着这座大楼。
过了好一会儿,他这才喃喃地说道:“几百年前,维济的豪门建造了这座豪华的府邸。
当时,这地方不太平,野蛮人经常跑过来抢东西。那可怜的家伙想的挺好,修建好这个房子,就可以抵御野蛮人入侵了。
但可惜的是,他刚刚把这房子建好,还没有来得及住进去,就赶上野蛮人又跑过来抢东西,他半道上就入侵过来的野蛮人给碰上,然后砍了脑袋。
再后来,这房子几经转手,落到了本地一家伯爵的手里。
这里也是除了驻维济的总督府之外,整个城市内最好的建筑。我要是有这样一栋房子,就该有人哭着喊着将女儿嫁给我了。不用现在还打着光棍。
唉~!
人跟人没法儿比啊。
以前,戈尔男爵刚到北方上任的时候,他刚开始还只能是住在宾馆里面,但是之后,只用了一年时间就花十五万买下了这里。”
地精银光看着见羡慕写在脸上的科利斯,心里暗暗好笑“看来这位军官也是个聪明人,已经猜到了自己这些人就是戈尔男爵的生财之道。
他们这些守在边境线上军官,就算没见过,对走私也多有耳闻。甚至很多人也都在其中掺了一脚。
不过这些穷丘八们只懂的舞枪弄棒的,很少有人懂得经营生意,赔的多,赚的少。所以他们只能是算其中极少的一份。绝大部分人也就是靠着关卡,收两个过路费,卡些油水。
真正赚钱的,还是当地的世家贵族们。他们他们在本地经营多年,树大根深,极有势力,无人敢惹。
他们也仗着这里优越的地理位置,在人族与野蛮人之间两头赚钱,忙的不亦乐呼。
地精银光亲热地拍了拍科利斯,鼓励他,道:“大人,我一看您就是大福大贵之相,相信打完这一仗,您就可以升军团长了。
到那个时候,多喝一点儿兵血,多吃几个空饷什么的,弄一个这样的房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科利斯听了不由直呲牙,理是这个理,但是这地精说的这番话怎么听着,怎么觉的有些地方不太对劲呢?
他看了地精一眼,突然明白了过来:奶奶的,这货这是往沟里带自己呢~!
喝兵血,吃空饷。说起来容易,但是那也得有一个好爸爸罩着才行。
像自己这样没有后台的,只怕是前手贪污了,后手,帝国军事检查院的官员就会带着人来给自己送快递。
他干巴巴的苦笑了两声,然后岔开了话题。道:“想当将军,没那么容易,五个大队长中才有一个可以升将军。
再说就算我当上了将军,不吃不喝一百年也买不起这样一栋房子。
听说这里面的地板铺的都是进口的楠木。”
地精银光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说道:“怎么?你没进去过吗?”
科利斯遗憾的摇摇头,道:“上次来大门都没进去。”
说完很是咂了咂舌头。
像他这样的大队长,帝国北方一抓一大把。在位高权重的戈尔男爵跟前,别说是进门打声招呼,就连个路人甲都算不上。
这时,那扇镂空雕花的纯铜大门无声的向两边打开,戈尔男爵衣冠楚楚地出现在门口。
几个月未见,戈尔爵爷好像忽然变得年轻了,容光焕发,一脸的笑容。就边眼角的鱼尾纹也少了许多。
可见地精带回来的那笔丰厚的利润,让他过的很不错。
戈尔男爵快步迎向银光,上前一个热情洋溢的熊抱,抱的低矮的地精双脚离开了地面,兴奋的大声道:“我亲爱的银光先生,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
地精脸上露出比戈尔男爵更更高兴的表情,谄媚地笑道:“亲爱的男爵,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我此去收获丰厚,带回了比上次多四五倍的东西。”
“四五倍……”戈尔男爵心头一震,激动的差一点儿没有昏过去。上一次地精带回来的东西,他迅速脱手净赚了六十万。四五倍就是两三百万。
看着银光身后三百名背着鼓鼓囊囊行囊的野蛮人,戈尔男爵相信地精不是在夸大。
戈尔男爵眼睛中泛出了金币的色彩,高兴的忘乎所以,抱着地精转了一圈,大声的道:“您真是我的福星。”
戈尔男爵身后的手下和侍从齐齐吓了一跳,他们知道自己老板和地精的关系很不错,但是没想到居然好到这种地步,心里暗道:原来我们老板还有这种嗜好,一个地精,这口味倒是挺独特。
不过话说回来,所有的大人物口味全都是很独特的,这也是在大人物间流行的潮流。
“什么都别说了,我先给银光先生安排住的地方。这一路赶过来,肯定是累辛苦了。
你好好地休息一下,咱们再喝上几杯。”戈尔男爵热情地拉起银光,赶往距离总部大楼最近的一座高档宾馆。
来到了宾馆门口,宾馆的经理一眼就认出了这位维济城中的大人物,慌张的迎了上来。
戈尔男爵毫不在意一个小人物的奉承,一甩手,霸道的说道:“你这里我包了,将其他人全部赶走。”
“可是……”经理脸上刚刚露出为难的表情。
戈尔男爵脸上闪过一丝的不悦,断然道:“我补他们双倍,不,三倍的价钱,让他们走人。”
经理无奈的摊摊手,道:“大人,您亲自光临,不是小的不愿意,实在是,已经有客人将三楼全包了,他们看起来也是贵族。”
戈尔男爵皱皱眉头,极其不悦的看着这位小经理。
在维济,除了总督之外,还没人敢驳他戈尔男爵的面子。尤其还是在地精银光面前。
他已经将银光视为自己长期可靠的赚钱手下,在手下面前表现自己的强势,让银光心悦诚服的跟随着自己,这才是一个优秀领导者的风范。
不然会被地精认为连这点小事也搞不定。
堂堂的戈尔男爵,帝国情报局北方站站长,如果连这点儿小事都搞不定,不仅是丢他自己的人,连情报局,甚至首相大人,包括帝国的面子也要丢尽了。
戈尔男爵的自尊心很受伤害。
他对手下勾勾手指,道:“拿我的名片上去,礼貌的请三楼的客人走人,记住,我说的是礼貌的。”
戈尔的手下会意的一笑,道:“请大人放心,我们一定礼貌的让他离开。”
几个人呼啸一声,大步跑上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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