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一片血红
tx程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444章一片血红,我在明末有支无敌军团,tx程志,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明遇其实已经抛弃了全面的骑兵战术,对于刘家军而言,刘家军的骑兵发展是最慢的一个兵种,火铳从最原始的火绳枪,到现在后装纸壳步枪正在研发过程中。火炮则是从最开始的佛郎机火炮,到现在后装式的滑膛炮,前装式的迫击炮。
可是骑兵无论是铠甲,还是其他装备,几乎没有什么发展,因为刘明遇非常清楚,骑兵最终会被装甲兵取代。
刘明遇的蒸汽机项目立项已经两年,甚至连大宁大部分研发机构往辽南搬迁,可蒸汽机项目依旧没有动弹。因为这个项目马上就要突破,如果解决了漏气的问题,就可以投降实验了。
很多人都认为是机枪的发明这才迫使骑兵退出历史的舞台,事实上,真正迫使骑兵退出战场的是铁路。
现在刘家军骑兵,已经开始了过山车训练,从而训练骑兵对车辆是不是晕车,这明显就是为了将来做准备。
普特曼斯尽管尽力了全力,而在大员的荷兰人也非常给力,各地的农场奴隶主,不仅仅亲自抵达奥伦治城,还带来了他们的私人卫队,以及奴隶武装。
这使得奥伦治城武装力量多达两千余人马,然而问题这些奴隶武装或荷兰人,根本就没有取得像样的战果。
大明人的火炮相当犀利,打得又远又准,虽然对城墙建筑破坏不大,可是打得他们士气低落。
仅仅一刻钟就失去了外围的城墙,不到半个时辰,总督府外就传来的杀喊声。
这个时候,他的副官、参谋们开始向他建议:“投降!”
为了争取获得体面的投降,普特曼斯身穿礼服,戴着礼帽,带着精神抖擞的副官、参谋以及官员们,来到总督府的门口。
面对刘家军的枪口,普特曼斯毫无惧意。
不是他害怕,而是怕没有用,丢了大员,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不会放弃他,如果他死了,或许那些股东们会出于人道主人的考虑,给他的家属一笔小小的丧葬费。
如果他投降,王室更加饶不了他,如果他敢就这样灰溜溜的逃回巴达维亚,唯一的下场就是被绑到火刑柱上文火煎烤,直到把他烤成喷血多汁的牛排为止!
所以他努力让自己维持饱满的精神,大声朝着刘家军道:“你们赛里斯人霸占着这个世界已经太久,这个时代是属于我们欧洲人的!从伟大的哥伦布船长发现新大陆以来,我们欧洲人一次次扬帆出海,探索新世界,让人望而生畏的艰难困苦被我们一一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看似无比强大的敌人在我们小小的探险队面前覆灭了,无数次冲突,无数次恶战,笑到最后的始终是欧洲人,而在欧洲笑到最后的,是我们伟大的荷兰人!”
冯延栋不懂荷兰语,他望着身边的舌人林阿水问道:“他说的是什么”
林阿水接着道:“他说,荷兰人拥有了全世界最强大的舰队,最庞大的贸易船队,他们支配着全世界的海洋,我们注定是要征服所有大陆,把荷兰王国的光辉散播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的……”
事实上,普特曼斯所说的是:“我是文明人,请允许我们体面的投降!”
“播你娘!”
冯延栋听到这话,肺都气炸了,他指着普特曼斯道:“是不是爷们,给句痛快话,投降不投降!”
林阿水望着普特曼斯道:“总督阁下,听说你们荷兰人崇尚骑士精神,我们伟大的将军要与你展开骑士决斗,如果你胜了,他就接受你们投降……”
普特曼斯听到这话,比吃了黄莲还苦。
他已经快五十岁了,而对面的冯延栋比刘明遇仅仅大六岁,今年堪堪三十六岁,虽然他不算是最高大的,身高莫约一米七五左右,关键是他的体重足足有两百斤,身上没有赘肉,披着全记的重铠,毫不费力。
“怎么打”
其实,刘家军这边不是没有人发现林阿水在加油添醋,可是谁也没有反对,他们太恨荷兰人了。
“将军,他要跟你决斗,说你不是真正的军人,是懦夫,是小偷,劫匪,妓、女的后代……”
冯延栋怒了。
正所谓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冯延栋身上背着小偷的贼名,当年他的媳妇生下儿子,身体虚弱,又没有钱请奶妈,儿子太小吃不了东西,他也没有钱,无奈之下,只好偷了地主家的一只羊。
结果被抓住打得半死,儿子也因此夭折,他就讨厌别人说他是小偷。
冯延栋望着身后的炮兵:“准备开炮,轰他娘的!”
“投降,我们投降!”
只是,他的声音被炮声淹没了,事实上没有林阿水的翻译,冯延栋还以为他在咒骂他呢。
“轰轰轰……”
炮弹落在混乱的人群中间,掀起一片血雨。
普特曼斯是非常幸运的,他被身边的副官扑倒在地上,虽然摔得头昏眼花,只不过却也躲过了炮击,四散飞射的弹片。
不过其他荷兰军官和士兵则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他们只看到眼前火光一闪,紧接着便身轻如燕,像片树叶一样飘了起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