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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赖德仔细地扒拉着皮克的头发,借着月色,他终于看清了皮克脑袋上的角,确定道:“真的是一只角!”
“我父亲知道这件事情,他跟我说永远不要告诉任何人,还给我讲了光明神教的事情,他说,光明神教会把异族绑在火刑柱上活活烧死。”皮克见赖德的表情渐渐凝重,脸上满是担心的神色,安慰道:“别担心赖德,只有你知道这个秘密,我把头发留长一点,没人会发现的。”
“皮克,你应该早点告诉我,我能保守你的秘密,帮你分担一点痛苦。”赖德皱了一下眉头,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瞪大眼睛说道:“如果你真的是魔族的话,会不会有特别的能力?”
“除了多了一个灵魂……”皮克想了想:“没有特别的地方,能和驴子说话算吗?”皮克摸了一下大黑脚的脑袋,心想,森林狼也能听得懂自己讲话。
“听说魔族不怕火,回去我们可以试试,如果你真不怕火的话,或许可以把你送去马戏团表演……”
“……”
作为离和平小镇最近的一个城市,约逊城说不上有多繁华,但可比和平小镇热闹多了,即使是夜里,街上也有很多人在走来走去。
作为边陲城市,从来没有宵禁这一说,以至于这里的犯罪率也比其他城市高出了两倍,流氓、盗贼、逃犯、聚集在城市各个阴暗的角落里,成为了平民百姓的噩梦。
每每隔上十天或者半个月,这里就会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每年都会有几十个倒霉鬼死在街头械斗中。
当然,一个城市肯定有着自己的警备力量。
不过,就连城里的乞丐都瞧不起那些穿着帝国制式警备服装的混蛋,在他们眼里,那些负责城市安保的警备人员只会天天收税,就算看到街头械斗也会敬而远之,连事后打扫现场的清洁工都不如。
值得一提的是,约逊城里面有着方圆千里之内最为风流的地方——花柳街,那里有来自于南方的娇俏女子,有来自西方的异域媚娘,更有本地的狂放风情。
约瑟城还有着另外一个名字——风流之城。
走进传说之中的风流之城,赖德并没有表现出乡下人的土憨之气,反而是轻车熟路地带着皮克在各处转悠,给皮克介绍着各种各样的门店,他知道哪家的烧制面包最好吃,知道哪家的熏鸡烤鸭最正宗。
填饱肚子后,两人终于走进了那个名传千里的风流圣地——花柳街。
这是一条宽有七八米的笔直大街,一眼看不到尽头,两侧建筑各具特色,金碧辉煌的皇室建筑风格耸立其中、暗黑色系的城堡风格独具一格,皮克甚至还看到了颇为复古的教堂式建筑,足有三四层楼那么高。
各色女子站在门口处,站在阁楼上,走在大街上,不约而同的向着路人抛着媚眼。
“她们在干什么?”皮克疑惑,“为什么那样瞅着我们?”
“呃……这个……他们在卖东西。”赖德坏笑道:“她们的店里有各种稀奇的事物,让男人销魂的事物哈哈哈哈!”
“什么稀奇事物?你买过?”
“我当然……没有……不过,我记得祖父十几年前来的时候买过一次……”
赖德回忆起小时候,祖父带他进城销售木材,挣钱之后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晚上来这里“消费”了一下。
他记得,那时祖父告诉他来这里是做一次足底按摩的。
当时,祖父带他去的是一家摆满鲜花的店面,他们被两个女人带进了一间屋子。
进了那间屋子之后,他们被安排躺在床上,进来两个女人端来了充满草药气息的木桶后,分别给他们脱了鞋子和袜子,然后点燃了一支熏香,让他们先泡脚。
赖德还记得自己脱了袜子之后,心里还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自己不怎么爱洗脚,担心会臭到人家。
他记得那时的情景应该是这样,祖父问了一句你们多大啊,那两个女子分别回了两声:十九岁,二十岁,然后……然后赖德就睡了过去。
那时候赖德才十岁左右,懵懵懂懂的,醒来后还后悔自己睡得太死了,根本没有享受到足底按摩的乐趣。
过了几年,他才反应过来,花柳街应该不是按脚的地方……
“祖父来这里买啥了?”皮克问道。
“买……花。”赖德决定不告诉皮克这里是青楼,还是要保一下祖父脸面的。“对,祖父来这里买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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