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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天天都给她带早餐,偶尔好运降临又碰上那移动奶茶车再买三杯“初纯之恋”带上去,她们似乎已经习惯了我这“苦力”。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和她的关系似乎也再更近一步地拉近,再拉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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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又到了星期五,随着放学铃打响,学生们三三两两地拎上书包踏出了校门。
明天我的初中同学约踢球。
说起踢球,我的好兄弟沈墨燊的水平确实是与打篮球天壤之别,他初中是校足球队的主力前锋,与我这草根出身的中场在平时的体育课中竟也可以踢出点花火来。
因为我们的组合常常打出绝妙配合,甚至被起名叫作“墨剑连线”。
也算是蹭大作家墨炫剑匕的热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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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我自己做早餐,吃完后出门,整了一台共享单车,悠哉悠哉地骑去球场。
蔚蓝正好,灿烂正好,那我们碰上确实也刚刚好。
当然,不可能这么巧啦。
平淡的路途中唯有耳机中汪苏泷的歌声做伴:
“走了一段,她的耳机牵着你的夏天。那个傍晚,你装作不在意看一眼那个女孩,偷走她的笑陪你失眠。”
高中,夏天,同桌,女孩,多么美好的词汇……
我脑海里只有一句话:青春,真好。
“这么早?”到了球场门口,发现初中同学马灰已经换好了装备,在那里热身,我走过去问道。
“是啊。但也没用,球场还没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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