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云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43章 为什么读书,穿到荒年后,我成了极品恶婆婆,朝云紫,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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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渐渐偏西。

吴慧娘停下手里的活儿,开始准备晚饭。

在婆婆的影响之下,她也不会再把好吃的留着,这天气,留着只会坏掉。

她先把鸽子收拾出来,炖在锅子里,然后开始收拾野鸡,鸡毛鸽子毛放在院子的围墙上晒干。

这段时间家里有许多野味,攒下来的皮毛也有不少,兔毛攒起来可以给婆婆做一件兔皮夹袄,鸡毛鸽子毛到时候能塞进被子里保暖……春天的时候她攒了不少柳絮,大概能塞满两个被子,就是一家人冬天穿身上的还没攒够,不过这还在夏天的尾巴上,这些事情暂时不着急……

程弯弯再次挑稻子回来的时候,就帮着一起做饭,晚餐很快就做好了,一道野鸽子汤,一碗红烧野鸡,一盘绿油油的青菜,每人一大碗白米饭,米是新米,透着清香,十分诱人。

一大家子人在桌子边上坐下来,阿福依旧蹲着坐在门槛上。

赵四蛋跟程弯弯报备之后,拿着一个大鸡腿去喂小点,小点虽然住在这里,但平时都是自己解决伙食问题,在山上吃饱了再回来,偶尔吃熟食也就打打牙祭而已,它大嘴一张,就将整个鸡腿咬进嘴里。

小黑蹦跶过来:“呜呜呜!”

小点吐出来一点在小黑面前,小黑美滋滋吃了,大黑眼巴巴望着,小点只好又吐出来一点点。

沈正非常迅速的霸占了剩下来的一只鸡腿,理直气壮的说道:“我跟钱晖说好了,他找人去做石头轮子,明早就送来,这个鸡腿,我能吃吧?”

程弯弯看着他把鸡腿都递到了唇边,她这时候要是说不能吃,这孩子肯定会暴跳如雷。

她十分温和的点头:“你今天也累了,多吃点。”

沈正大口咬下一块肉,野味很鲜,味道真不错,比县衙的厨子做的好吃多了。

他招了招手:“阿福,给你!”

他只咬了两口,剩下的就全给阿福了。

阿福早就习惯了,立马接过来,拿在手上小口小口啃着,就着白米饭吃了个十分饱。

饭后,程昭洗了碗,然后带着四个表弟前往赵家宗祠。

沈正十分好奇:“你们去干什么?”

程昭收拾了两本书,淡声道:“读书,认字,学算术。”

沈正想起来,刚刚在钱晖面前,程昭就说了要留下教书凑盘缠。

他好奇地问:“你没考上秀才就能教书吗?”

在他印象里,好像只有秀才才能开学堂,平安镇三十六个村,只有七八个村有秀才,也就只有这七八个村开办了学堂,大河村是没有的。

赵四蛋眨巴着眼睛说道:“沈少爷,我们只学认字,大表哥认识字就能教我们呀,跟是不是秀才有啥子关系呢?”

这话,沈正无力反驳。

他闲着没事,跟着几人一起去祠堂。

这里是露天的课堂,祠堂门口的青石板上,摆着几十张高矮不一的桌子,以及形态各异凳子椅子。

坐在学堂里的人年龄也不一样,最大的跟赵大山差不多,最小的四五岁的样子,还在流鼻涕。

“昨天我们学到,首孝悌,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程昭负手而立,淡声开口,“昨天我没有告诉你们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回去一天一夜,有人能读懂吗?”

课堂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默默低着头,生怕被点起来回答。

赵二狗和赵四蛋每天比其他人多上一节课,《三字经》他们已经快学完了,自然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他们不会蠢到这时候开口彰显自己有多聪明。

“不是吧,不是吧,竟然有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都不懂?”沈正实在是没忍住,“我当初四岁的时候,就读完了三字经,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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