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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虽然天生有着帝王命,但在李桐的眼中却是清心寡欲之人,只知道种地,贩粮,养家糊口。为人倒是没的说,乐于助人,品行纯美,颇有君子之风,但就是缺少点帝王该有的野心和气势。
种了三年地,李桐也着急上火了三年。照这情况,再不加把劲,怕是刘秀会一直安于现状,自己也会埋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
为此,李桐准备了千般说辞来说服刘秀离开舂陵,跟自己去长安长长见识。但是人家刘秀偏不理你,只是用那温婉悦耳的声音摇头笑道:“大哥这人,豪放不羁,种地他是干不来的”。
屡次未果,李桐只好使出了杀手锏,故作扭捏状,微羞道:“那好吧,离开几天时间总该无碍吧?”
刘秀心里着实喜欢李桐这个小表弟,三年来确实帮了这个家不少忙,不由哑然失笑道:“呵呵,混小子,有什么想法就直说吧”。
“我们在新野贩粮的时候,总是听人家提起一个美女叫啥来着?”,李桐抓耳挠腮一番,然后一拍脑袋,大声惊呼道:“对了,就叫阴丽华!我想去见识见识嘛,嘿嘿”。
李桐表面一副花痴状,心中却在腹黑:“我倒要看看你扛不抗得住,究竟如何痴情,传说是不是真的?”
果然,一提到阴丽华,刘秀那清澈的眸子就忽然迸发出炽热的光彩,李桐从中看到了浓浓的爱慕之意,以及稍纵即逝的渴望。那英俊神朗的脸上浮现出淡淡的微笑,抬起头来,似乎在回忆什么。
“我靠,有奸情!”,李桐在心底暗呼道。他还真是没有想到,向来波澜不惊的刘秀竟然会有这么大反应,一代痴情的帝王果然名不虚传。
刘秀缓缓低下头来,认真的看着比自己仍矮上不少的表弟,用力一拍李桐的肩头,用罕见激动的语气喊道:“子睿!”
子睿是刘秀坚持给李桐所起的字号,意指聪慧,是难得的美称。李桐不太习惯,也许是有还点自知之明,平时不让刘秀这么称呼自己。此时被他大声叫唤出来,李桐看着刘秀一脸认真的表情,有些摸不着底了。
“我们去吧!”,刘秀含笑道。
“…”,李桐很无语,美女的魅力真大,更加好奇了。
第二天清晨,告别了家中老小,以外出拜师求学为由,表兄弟二人乘着一辆“驴”车奔赴南阳新野。
“大哥,你真的要和我一块种地?”,老实巴交的刘仲问道,也就是刘秀的二哥。
“先种几天玩玩吧”,刘演哈哈一笑,目送着驴车渐渐远去。
“我说三哥,咱不用这么寒碜吧,连匹马都舍不得买?”,车上李桐忍不住抱怨道,因为总能感觉周围传来的窃窃私语声,多半是在笑话他们。
刘秀略含歉意的说道:“表弟,家中开销太大,还是省着点用吧”。
李桐还想再说些什么,却发现刘秀又开始痴痴的看着窗外了。如此,李桐也只得接受被一头小毛驴牵着走的命运。
嘀嘟嘀嘟,小毛驴还算比较给面子,总算拉着两人来到了新野城。李桐一跃而下,双手向天,兴奋的呼吸了几口空气,高声喊道:“新野,我来啦!”。这一路可把他憋坏了,不由怀念起被他诟病不已的土公交了。
刘秀则文雅了许多,翩翩然而下,负手站立。儒雅的气度顿时吸引了不少年轻女子的注意。若不是其身着青绿色深衣,头戴黑草帽,显得太朴素了些,必被认作哪位豪门之后。虽然人家本来就是皇族后裔。
李桐则是短衣襦裤,外加小布鞋。虽然普普通通,但比起当初叫花子模样要好上百倍。人也异常精神,没见他正大呼小叫呢嘛,只是那对小眼睛依然在贼溜溜乱转,四处打量。
“小姐,你看那两人真好玩,赶着驴进城来了。咯咯”,某个街角,身穿黄色襦裙的女孩挽着一身红色锦袍的女子即将消失不见。
李桐虽然只有十一岁,但这几年在黑玉玄浆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他的身体正发生着惊人的改变。无论是力量、速度,敏捷程度都远超常人,这使得他胆气大增,见谁都敢理论几句,当然前提对方必须是普通百姓。
此刻,他岂会怕什丫头片子,只见这小子转头怒目而视,一声高喝道:“哪来的小丫头敢消遣我!”
“嗯?”,一声低沉的喝问随之而来。黄衣女孩以及那红袍女子竟一齐转过头来。
这一回头可不要紧,把李桐吓个半死又惊喜万分,对自己这张臭嘴是又爱又恨。恨的是他看到了转世以来第一个拿刀对着自己的珉叔,爱的是见到了令他惦记了三年之久的俏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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