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即过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21章 烈酒与公主,我在武侠跑龙套,昨日即过去,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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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受伤了?”陈程看着一直躺在地上的苏菲亚,有些冷淡。

苏菲亚点头:“是,胸口痛,骨头断了,你快亲我,救我。”

罗刹人本来就崇尚力量。在陈程打败棕熊之前,苏菲亚只觉得这是一个低贱的异族人。陈程杀掉棕熊之后,公主便觉得他是一个英俊不凡的美男子了。和容貌的关系还不是特别大,单纯是英雄等于帅哥这样简单的逻辑。

最初看到陈程独斗棕熊的时候,她虽然有些欣赏陈程,但她仍认为陈程会死。

她本来就是一个疯狂的女人。对她而言,打不过棕熊的男人就是废物。废物就不配活下来。所以她的两位罗刹勇士死了,她眼睛都不眨一下。所以她不许手下开枪。她想要看着陈程死。死亡能激发她最大的快感。

正是她看着那两位“勇士”见到熊居然会跑,她才不管不顾地提刀自己上。她知道只有自己上,那两人才不敢不上。以至于她现在才后怕起来。因为她好像差一点也就这么死了。

她虽然疯,可不代表她不怕死。位高权重的人通常更怕死,因为对于他们,人间太值得留恋了。

不过位高权重的人通常又有另一特质,那就是在胆大。他们总以为足够下人的人命填进去,他自己一定会安然无恙。

现在她后怕了,让她对陈程这个英雄更加欣赏起来。所以她对陈程撒娇。

陈程摇头:“你肋骨没事。真断了的话,你说话就会痛。你就不会这么中气十足了。”

苏菲亚仍坐在地上不起来。两个侍卫听不懂她的中国话,仍拿枪对着陈程。不敢上来扶她。她想了想,说:“可是我真的痛,你快亲我,救我吧。”

这边陈程一行人都是互相用眼神沟通着,既是笑骂这个女人好不知廉耻,又只觉陈指挥艳福不浅。

陈程嗤笑一声:“那只能救心脏跳动衰弱的,又救不了外伤。你另请高明。”

苏菲亚眼神不善地扫视过陈程身后的一群人:“哪个叫高明?”她想着这个高明要是敢出来,她一定要杀了他。

此时列夫总算恢复过来,他走过来想要拉苏菲亚起来,苏菲亚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用罗刹语说:“走开,连熊都打不过的人。”

列夫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说得容易,连熊都打不过。人能打赢熊才怪了。

正是由于苏菲亚这次遇险,回去以后大发雷霆,说罗刹男人都是废物,不如中国男人会打熊。于是罗刹男人不堪受辱,竟然苦练与熊肉搏的本事。以至于几百年后,他们把稍微小型一点的熊殴打成了西伯利亚大仓鼠。不过像今日陈程击杀的这种巨熊,仍是没几个罗刹人敢赤手空拳上的。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苏菲亚训斥了列夫以后,又对着陈程说:“那你能把我拉起来吗?”

陈程看了还活着三位罗刹人,提醒她:“你有自己的手下。”

苏菲亚说:“我不喜欢他们,他们胡子长。我喜欢你,你没胡子。”

由于这金庸时空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古代时空,所以并没有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剃须的说法。金书里中年江湖人没有胡子的比比皆是。

所以在这时空,没胡子和太监之间并不会让人产生直接的联想。否则这些目光愈发猥琐的宋国亲兵,此刻哪里还按捺得住笑容。

苏菲亚也没有说谎,她确实对没有胡子的男人更青睐一些,否则她以后不会喜欢还是个半大孩子的韦小宝。

陈程犹豫了一阵。他对苏菲亚的印象并不好。因为他在斗棕熊的时候也是能眼观八方的,他当然知道苏菲亚曾阻止手下开枪。

其实前世读鹿鼎记,陈程对苏菲亚虽然喜欢不来,但没有恶感。但现在么,就很难说了。

所以他对苏菲亚前后态度的转变极为怪异,不知道这里面是不是藏着什么作弄人的阴谋。也不愿轻易答应她的要求。

且不说陈程本就是宅男出身,对女孩的心思了解得并不多。单说苏菲亚这种疯坯,随便换海王来也未必玩得转。

不过他最终还是决定稍微示点好。他还指望着与苏菲亚做生意呢。他本来是准备随便找一个罗刹商人,想办法走私几条枪。不过现在有机会搭上这个未来的摄政女王,他又何必舍易求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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