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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乡巴佬上套儿了!”
自称威利斯的年轻人大笑着,纵马上前就要割掉蓝恩的脑袋。
他的笑容再没有一丝一毫的亲和,只余下肆意彰显的残虐、还有迫不及待想要见血的兴奋。
没有谨慎,也没有小心。
他实在想不出对手有什么伤害到自己的资本。
两个藏在暗处的弩手,自己还是个骑兵。对付形单影只的一个人这有什么悬念吗?
骑兵!战争之王的兵种!
在冷兵器时代,不管多强壮的步兵,在骑兵面前都是老鹰爪下的兔子。
现代人对这一点认识不深,但是看过西班牙斗牛节目的人可能会有一点认知。
那些穿着鲜艳的骑士骑在编着发辫的骏马上。
他们甚至敢跟被激怒的公牛贴脸站着,然后在公牛冲锋攻击的一瞬间让马匹起步,刻意保持仅差一步的距离,溜着公牛玩。
控马技术好的骑士,甚至能在抽出标枪,捅到牛背上的间隔里跟观众打招呼。
十来个壮汉按不倒的公牛,在一人一马的配合下就是个肉靶子!
启动速度比不上,移动速度比不上我跟你贴脸站着又怎么样呢?
而对于人来说,这种优势就更恐怖。
步兵对骑兵造成伤害的机会只有贴近的那一瞬,但骑兵从头到尾处处是机会。
所以威利斯的肆意与放松,在他看来是理所当然的。
这种观念直到蓝恩回过头。
一对琥珀色的猫眼,从泥泞之中的人身上转回来,看着威利斯。
那对猫眼的瞳孔几乎是缩成了一条缝!
威利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感觉,硬要说的话就像是一只猎食性的大猫在胸腔里,贴着心脏哈了口气。
在威利斯开始策马冲锋的那一刻,蓝恩就已经捏好了手印。
步兵碰不到骑兵但是猎魔人有法印!
“阿尔德。”
嘭!
空气被突兀出现的推动力挤压,威利斯的马蹄在将要落地的那一刻被直接撞歪!
于是一整匹马的踏地重量,就完由位置不对的马蹄承受了。
“卡啦”一声,惨白的骨头从骏马的小腿上刺出皮肉。
马匹发出了唏律律的痛呼,它开始在滩涂上翻滚自己几百公斤的肉体。
等它停下来,被卷进翻滚之中的人类骑士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下半身了。
威利斯的腰椎断了。
事实上如果这里不是滩涂,而是硬质土地,他人已经没了。
蓝恩面无表情,踩着泥泞来到那一团骨肉混合物边上。
“等、等一下!先生,这是个误嘭!”
镶钉的皮手套包裹着拳头,这一拳砸在了威利斯的侧脸。
原本体面的年轻人还试图辩解点什么,但在这一拳之后,他的半张脸都被蓝恩手套上的三棱铁钉给刮掉了。
剧烈的疼痛促使身体分泌出大量止痛激素,这种激素的效用不长,但现在已经足够让威利斯昏昏沉沉的了。
一拳过后,两只弩箭再次划破空气,但都被蓝恩轻松躲掉。
有了戒备之后又没人能阻碍他移动,那这些东西根本伤不到他。
一名骑兵,两个弩手。这本是比围杀波尔东时还要棘手的阵仗。
但是波尔东当时连条退路都没有,所以只能硬拼。
然后自己就被拼死了。
而现在蓝恩趁着威利斯大意,先把他废掉,这场战斗从高潮走向结尾不过一个转瞬。
普通的狩魔猎人根本没能力抓住马蹄落地的时机,再放出足以打歪马蹄的阿尔德。
他们的阿尔德法印力量太散,真打到骑兵身上可能连让马顿一下都做不到。
这是只有蓝恩被曼妥思加持的观察力和控制力,才能完成的初见杀。
猎魔人深深的看了一眼远处的道路,那里是弩箭的出发点。
但他没时间去斩尽杀绝,因为伯尼此时已经开始大股出血。
不等蓝恩跟两个弩手在这百米的距离上纠缠完,他恐怕都要失去意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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