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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之外传来靴子踩进泥里的‘啪叽’声,吧台上的两个人先是同时绷紧了身体,随后又同时放松。
因为他们能从脚步中听出来,来的人是谁。
“你们这是干了什么?”
外面的人还没进门,他的声音就传了进来。
接着吧台上大口灌啤酒的人就举起了桌子上的一个精致的涂漆罐,向身后举了举。
“不是什么大事,头儿。要不先来点这个?”
他的眼神迷离又散乱,有着奇异的光芒,肢体动作像是抽风一样快。
他的礼物被接受了。
门外进来一个带着软布帽的男人,再后面则是一个将软布帽当围巾挂在脖子上的女人。
布帽男看了看地上的血污,还有锯末间淡化的痕迹。明显有人拖拽过尸体,终点则是旁边那扇房门。
这不是什么大事。
他于是从罐子里倒出来一点白色粉末,用手指涂在自己的牙龈上。然后他的眼神就跟剑上沾血的男人一样了。
麻药粉,一种让人提神醒脑的‘好东西’。
“你们都干了什么,赫里斯?”
布帽男用一种迷离的语气问。
“没啥大不了的。”那个吧台上剑未出鞘的男人回答着。
“我们在这儿遇见了‘长牙鼠’,他们出言不逊,然后布拉斯就把他们六个人都宰了。我可没拔剑,伱要找麻烦就找他去。”
‘长牙鼠’,是一个在战争开始后,附近有了点名气的匪帮。
战争会让绝大多数人都不好过,但是挣脱了秩序枷锁的匪帮不在此列。
虽然吃喝条件比以前差了点,但是匪帮并不太在乎这个,只要有无拘无束的生活和足量的麻药粉,他们就跟在天堂一样。
而且跟挣扎求生的难民不一样。麻药粉嗑多了的匪帮,大多像是一群没脑子的疯小孩。放肆一天是一天。
剑上沾血的布拉斯发出嘶哑的大笑。
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效力强劲的麻醉品让他心情愉悦。“没错,杀一儆百,所以地上会有摊血。”
他那轻描淡写的模样,让人根本想象不到刚才是他一个人,在几分钟内就杀光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匪帮。
而且这群人身上只穿着一件皮革马甲,其余无防护,显然不是靠着护甲性能办到这一点的。
布拉斯用夸耀的语气说道,“其他人马上老实了,哪怕前一刻这里的老板还骂骂咧咧。这就叫恐怖主义!”
“哦,原来这叫恐怖主义。”布帽男思忖着说,双眼仍然盯着地上的血痕,“那旅店老板呢?他老婆呢?他们的儿子呢?这是这条路上少有的休息点,军队也用得上它,如果把它搞瘫痪了,你们俩就给我留在这儿当厨子吧!”
“不。”布拉斯用啤酒冲了冲他的剑刃,那把剑随即清亮如新。
“我又不傻,干嘛杀老实做生意的人?咱们杀人是为了赚钱,然后用钱买享受。哪个蠢驴会杀给咱们提供享受的人?”
“你看,我甚至还从‘长牙鼠’手里救了个理发师!”
“恐怖主义,”布拉斯眯起闪闪发亮的双眼,吸了吸流出来的鼻涕,“我们靠它征服了这间旅馆!恩希尔皇帝征服了世界,我们征服了这栋破屋子。但道理都一样!”
“一样不一样都好。反正你只要别忘了,恩希尔皇帝将咱们从牢房里特赦出来,配上了这一身装备的目的是什么,还有完不成目的有什么后果就好。”
布帽男一边又倒了点麻药粉到手上,一边嘟囔着。
“我可不想他在我的墓碑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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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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