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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小南,点这么多你吃的完吗?”侯旭琳神色古怪的看着他。
江南冲七姐挤了挤眼,坏笑着说道“咋地,怕我吃太多,养不起我?”
“谁要养你了,没个正行!”侯旭琳经常跟嫌犯打交道,这种玩笑不算什么,有些老油子说起荤段子比这下流多了。
见她不认账,江南说了句等我一下,便走出店外,从大姐的后车厢里拿出行李箱,然后翻箱倒柜的找出了一本日记本。
这是侯旭琳当年送给他的“定情信物”。
当时老道士来到孤儿院,一眼就相中了江南,要把他带走,其他七个姐姐都舍不得他,侯旭琳就把自己的日记本送给了他,做为纪念。
不过在江南这里,可不是这么想的,七姐当年可是口口声声说过要嫁给他的,当然得划到定情信物一栏里啊。
拿着日记本,江南大步回到桌边,问她“七姐,还记得这个日记本吗?你可是在里面写明长大后要嫁给我,做我媳妇的,是不是想赖账?”
侯旭琳看到纸业泛黄,封皮上印着heitty的日记本,顿时红了眼睛“你……你还留着呢?”
“那当然,我江南可是凭证据找媳妇,这里面有你的亲口承诺,当然得好好保存着。”
他眯眼笑道“七姐,你当年说的话,现在还认不认?”
“那都…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还小,现在……”侯旭琳心中还保存着童年时的美好,虽然心里已经赖账了,但是嘴上却没明说出来。
很多女孩子小时候玩过家家,都说过这种话,但童言无忌,小时候的话,又怎么可能作为成年后的承诺。
看到江南拿出了侯旭琳的日记,李茵茵笑嘻嘻的问道“小南你这个调皮鬼,原来收藏这些是为了长大后找媳妇啊?你走时我送你的娃娃呢?不会也留到现在了吧?”
“那必须,我去拿给你看!”江南再次出门,拿回来一只很旧的小洋娃娃,蓝色的眼睛,金色的头发,只有巴掌大小,胸前系着一根丝带,上面写着李茵茵三个字。
这便是六姐在分开时送他的礼物。
望着手中的小洋娃娃,李茵茵百感交集,仿佛童年时的一幕幕又回到了眼前。
大姐的发卡,六姐的洋娃娃,还有七姐的日记本,三样信物,代表着三个女孩子最纯真的童年,和对江南离去的不舍。
一晃十几年过去,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际遇,她们都长大了,但有些事是很难忘记的,比如她们孤儿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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