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赅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9章 相似,不合理真相,意赅,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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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
一众刑警们商量了半天,最终发现,如果只看人际关系的话,有且只有赵广博的车间班长具备作案动机,但偏偏他有不在场证明。
买凶杀人的可能当然也客观存在,但问题是目前并未找到能坐实他犯罪嫌疑的客观证据或主观指证,是以并不能对他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包括调查流水与通话记录。
除非他自己乐意配合。
“松,小祁,你俩去烟厂找许泰华,试试看能否有发现,其他人……”
“苏队,苏队!”这时,有名刑警忽然冲了过来,说“荀队又发现一桩案子,叫你去办。”
“嗯?”苏平站起身“我这桩案子还没结呢,他又给我塞一桩来?”
“荀牧说,疑似与本案有关。”
“噢?”
“报案人是一伙窃贼。”那刑警说“他们称在入室盗窃时,发现受害者躺在床上,身中七刀,匕首扎在死者胸膛,另外,死者盖着被子,而且在楼下的垃圾桶内,发现了匕首的刀鞘。还有,那枚匕首,同样没有开刃。”
“什么?”苏平握拳“地点!”
“财富大道安平新村84栋202。”
“出警!”苏平立刻说“任务稍加更改,松,你跟阿先去烟厂,询问许泰华,其余人跟我去安平新村!”
……
九点半,众刑警抵达现场。
楼下,荀牧正在与房东交谈,似乎已经聊的差不多了,见到苏平,挥了挥手后便给房东递了根烟,随后迅速跑过来。
“什么情况?”苏平问道。
“情况不都已经大概跟你说了么。”荀牧耸肩“有一伙入室盗窃犯报案说有死人,我正好在附近,给加入专项行动组的同事安排今天的任务,听说这事就过来看看。
在现场发现,案子作案手法什么的,与赵广博遇害案非常像,觉得里头有问题,就决定咱们支队直接接手本案,顺便通知你,瞧瞧是否符合并案调查的条件。”
“死者是什么人?”
“名叫丁正扬,高级销售,卖手机的。”荀牧说道“销售额还蛮高,提成不少,买了房,正在装修,所以还没有搬过去。
目前调查还没有正式展开,他与赵广博是否有关系暂时也说不准,慢慢查吧。”
“你呢?”
“跟你们一块儿吧,这两天的活差不多都干完了,能腾出手来了。”荀牧说道“而且,我大概估计了一下,丁正扬死亡时间应该在周天下午,具体不清楚,得老凃检查过才知道,但我估计应该在傍晚时分吧。
也就是说,丁正扬死亡时间,与赵广博的间隔很快,四十八小时左右。寻常的连环杀手,也不会在如此短时间内连续作案,如此恣意、频繁的杀人,凶手比预料中还要危险。
是以,我们必须尽快侦破本案,不能再让他继续下去了。指不定,接下来一段时间,他还会继续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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