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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溪。”一天晚上临睡前,苏淮忽然叫住她,他年轻的脸庞上有一些忧虑,两只眼睛里却晶莹无比。“芷溪,你喜欢我吗?”他的鼻尖渗出了紧张的汗珠。柳芷溪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回答,可是她的心里在默认。“喜欢。”她不紧不慢地开口说道。
苏淮的眼里闪烁着欣喜的光芒,那光亮却像柴薪不够的火种,焰火瞬间又暗了下来,他幽幽地问:“我不是你的弟弟,你也喜欢我吗?”柳芷溪在心底叹息一声,“是的,我知道你不是我的弟弟,而我也喜欢你。可是这种喜欢,也不是懵懂的爱情,只是纯净的友情。”苏淮在原地静默地站了一会儿,心里百味杂陈,望着柳芷溪转身走进卧室,关上了房间的门,也关上了他的世界的门。他知道,她的心锁,他再也无法打开,无法走进,成为她的唯一。
柳芷溪沐浴在金色的暖阳下,惬意地闭上双眼,柔风像一把剪刀,裁剪了春天的嫁衣,也裁剪了她的心绪。苏淮坐在窗前,入神地望着她,像在欣赏美丽的雕塑,抑或是一件艺术品。转眼他们就已经升入了高三,繁忙的课业压得他们有些喘不过气,却仍旧没有忘记忙里偷闲、轻松一把。林素锦请了长假,去北京学习表演课,苏前已经接受了柳芷溪的存在,他和文利忙得焦头烂额,既要处理公司繁杂的业务,还要通过各种途径寻找自己的亲生儿子。
苏淮仍旧是理科班的尖子生,老师眼中的宠儿,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只是一系列的变故,在他的心里埋下了沉默的种子,他干什么都憋着一股劲,像是心里有很多不痛快,但是这种不痛快他从未流露在表情和言语上。他更加卖力地学习,似乎是想得到认可,而这种认可,是他以前唾手可得的,或许他明白,有些事情即使不拆穿,也无法在谎言中存活。
高三的第一次月考,苏淮稳坐理科榜首,柳芷溪的成绩没有下降,但也并无起色。走在黄昏的街道上,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柳芷溪的童心大发,玩起了小时候最喜欢的踩影子的游戏。苏淮淡然地笑着,任由她调皮地蹦来蹦去,孩子般爽朗而开心。他不禁联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柳芷溪,她穿着一袭白裙,清爽扎起的发髻,脸上的笑容就是六月的阳光,林荫道旁旖旎的花朵,落满她洁白的衣襟,她纯洁得就像潺潺的溪水,悄然绽放的兰芷。
那时的她,在他的心里投下了一道绮丽的光芒,却还未驱散他心里的雾霭,他到了新分的班级,又看见了她桃花般的面容,心里微微泛起波澜。而在日后的相处中,他发觉了她的可爱和美好,心潮在温暖的日光下轻轻激荡,漾起一悸动的漩涡。渐渐地,他发现自己总在搜寻她的身影,走在校园里,总想和她不期而遇,坐在教室里,总会留意她的动静,每晚睡觉前,要听一听她喜欢的哼唱的歌曲,才能够安然入眠,而沉睡的梦境里,因为她的出现让他格外留恋,有时候闹钟都响了人已经清醒,却仍旧贪恋着,不愿起床。
“苏淮,吃哈根达斯吗?”柳芷溪轻柔的声音,像一只无形的手,抚慰着他残破的心灵,悄然拨动他的心弦。“呃,不,不吃了吧。”他埋下头,长长的睫毛盖住了眼睑,他的眸子还是那样清凉,他的侧脸还是那样清秀而好看。“哦。”柳芷溪的声音有些失望,她的失望并不是因为不吃哈根达斯,而是因为她希望他永远快乐而无忧虑,她不希望他是自己眼前这个稍显落魄的男孩,她总是记得自己初遇他的那一天,仿佛寂静夜空里夜莺动听的天籁,震颤了她的整个世界。而现在,她总是试图去寻觅,那张放错位置的记忆地图,她竭力想拼凑出完整的图案,让苏淮错位的人生被重新摆正。这个善良的少年,值得世间的一切美好,他的命运之门,永远应该通向幸福的康庄大道,而不是此时就坍塌。
“妈!”柳芷溪和苏淮刚进碧桂园小区,远远就看见了文利和苏前,文利穿着一件质地优良的酒红色呢子大衣,一身珠光宝气,俨然贵妇的装扮。苏前背对着他俩,柳芷溪有些惊讶的发现,苏前或许是因为太过操劳,再加上最近四处寻子,让他已有明显的老态,头发花白了也没有去造型店染黑,高大的身躯也已有些佝偻。
苏淮的鼻子有些酸涩,他虽然迎风笑着,却觉得这风是那样冷,而他的心,更加苦涩。这些日子来,文利和苏前常常不在家,虽然他们不再是骨肉至亲,但是那份情谊和牵挂还在,可他虽然挂念他们,却又是那般不想面对他们,他忽然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昌亭旅食的感觉。即使文利和苏前从未对他流露半分疏离,每个月依旧给他高昂的零花钱,还是尽量对他百般呵护、嘘寒问暖,可是他知道,有些事情已经注定和以前不一样了,就像一只被打碎的瓷碗,即使找了能工巧匠修补,碗上的裂痕仍旧清晰可见,而或许更悲哀的是,这只瓷碗虽然不会被丢弃,但是也只是被放在碗柜里不会再使用,因为已经有了新烧制的瓷碗取而代之。但是苏淮还是太悲观了,他没有想到,被复原的旧碗也十分有价值,因为它代表了一段过往和历史。
文利和苏前身旁,站着一个陌生的男孩,男孩眉清目秀、穿着朴素,他回头望了柳芷溪一眼,她的心里一惊,仿佛有很重的石头拉着她的心下坠,却在即将落地时被一双手接住,她的心颤了颤,却飞快地用理智压住了。她惊呼:“太像了。”
以前许浩然他们说她和苏淮很像,或许是因为他们的思想接近,他们有相同的志趣和抱负,他们在学校是同桌,回到家里也形影相随,无形中都在影响感染彼此,日子久了,不知不觉潜移默化。可是她今天看见眼前这个男孩,他们是将近0年来的初次会面,她却感到那样亲切,仿佛在茫茫人海里,只要一次目光的相遇,便可以铭记一辈子。“这大概就是血浓于水吧。”柳芷溪默默想道,他与自己相似的面容、澄澈的眼神,还有笑起来嘴角上扬的弧度,都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亲近。
柳芷溪快步向前,却又停住了脚步,有些顾虑地回眸,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苏淮的反应。苏淮朝她点点头,会意地笑了笑,又看了看那个男孩。他们一行五人簇拥着进了别墅,男孩并没有好奇地左顾右盼,也没有流露出半分欣喜若狂,他的表情总是很淡然,不卑不亢、不矜不伐。文利和苏前眼里含着泪,拉着他的手,激动得话语都无法诉说完整,十七年的骨肉分散,而今终于团聚,这是电视剧里惯有的桥段,文利和苏前语无伦次,可是柳芷溪却没有感受到肥皂剧里的皆大欢喜,反而不知为何,她的心里有隐隐的担心。
苏淮站在一旁,看着他们一家人,忽然觉得一切都那么陌生,仿佛眼前的不是自己朝夕相处的亲人,而他只是在观看着别人的家长里短,可是,他却也没有把这些当做茶余饭后谈资的资格,也没有刻意轻松地置身事外的洒脱。他有些尴尬,自从知道自己不是苏家的亲生儿子,他便感到一重压力,做什么事情都如履薄冰,甚至产生了习惯性地讨好,因为他的内心深处,他害怕无家可归,害怕飘若浮萍、命如草芥,尽管他成绩优异,可是他真的不知道,自己的明天在哪里。
晚上苏淮和柳芷溪坐在花园里,翻看着林素锦从北京发来的照片,林素锦傲然绽放,像一株盛开的白玫瑰,有许多双手都想将她摘下、揣进心房,只可惜她的枝干上,长满了尖锐的小刺。柳芷溪滑动着手机,无意地对苏淮说:“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真是太经典了。”苏淮半晌没有接话,柳芷溪不禁望了他一眼,他正拨弄着一株月季的叶片,缓缓说:“不论是白月光还是米饭粒,还是朱砂痣抑或蚊子血,我都不稀罕。”柳芷溪笑着捶了捶苏淮,“那你稀罕什么呢?”他笑而不语,忽而问道:“那年我们在潭柘寺,你许了什么愿望?”
柳芷溪略略思忖,歪着头,无奈地摇了摇,“我忘了。”其实怎么会忘记呢?她欺骗了苏淮,可是她宁愿这种欺骗,也不想瞎编一个愿望,因为那样,她会更加觉得对不起他,更加不能饶恕自己。她深知苏淮对自己的情愫,她也爱苏淮,从头至尾都爱,从今往后也爱,只是这种爱是变化的,从最初少女情窦初开的爱,变成了情同手足的惺惺相惜。如果非要界定男女间的爱,她想到的,还是冷江,那个忽远忽近的男孩,那段若即若离的感情,像夏日夜晚的惊雷大作,给予她电闪雷鸣的回忆,而在屋檐下避雨的她,总有闯进雨帘里畅快体验一把的冲动。
“芷溪,素锦回来了,叫上曾潇,晚上我们一起去吃肯德基吧。”放学的时候,柳芷溪收到了苏淮的短信,她收拾好书包,和曾潇一起步行去了市中心的商场。商场里熙熙攘攘、摩肩接踵,他们看着滚动的广告、巨幅的海报,找了一个僻静的座位,掏出历史课本,一边复习一边等待林素锦和苏淮。林素锦一向姗姗来迟,而奇怪的是,活动发起人苏淮也不见踪影。柳芷溪正准备给苏淮发信息,林素锦推门而入,半年不见,她变得愈发可人,一双眼睛顾盼生辉,回眸一笑的瞬间简直倾国倾城,柳芷溪都看呆了。她穿着黑色的外套,一件设计时尚的高级羊毛衫,脚上穿着特意制成褶皱外皮的发亮小牛皮靴子。她的眼神里写满了幸福和娇羞,与一个男孩手挽着手,一看就是亲密无间的小情侣,是冷江。
“芷溪,这是我的男朋友,冷江。”林素锦的脸红扑扑的,像一朵傲雪的红梅,芬芳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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