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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雷蒙德往外一跑,又给家里送了几批盗贼来,这里头还有骑士出身的,也就是其他领地出来打劫的。这种不大可能用吃的诱惑,也不好露富,直接强行捆回去。
说来也好笑,雷蒙德一看对方装备齐全,就知道是骑士盗贼,他们倒也不惧,己方有骑兵,藤甲兵作为步兵与弓兵,凭借气势就将对方吓了一跳,再猛捶一顿,沾了毒藤汁液的武器划破了对方的皮肤后,很快就会让他们产生晕眩、呕吐的症状,无力还击,所有器械被收缴。
多好啊,还没有换到铁,就已经得了这么多武器,能给部分藤甲兵都装备上了。
骑士盗贼们想了半天,也想不到这样骁勇的战士,是出自哪里。
直到雷蒙德说:“把这些家伙送回去给男爵大人。”
男爵,一个男爵居然能养出这样的精兵?这里的几十人,应该是男爵领接近所有的士兵了吧?
骑士盗贼们死皮赖脸地道:“勇士,不知道你们追随的是哪位男爵,有没有兴趣追随一名英勇善战的子爵大人。”
雷蒙德:“没有。”
“等等啊,”没想到他如此果断的拒绝,为首者连忙道,“不瞒你说,我们是一位子爵的附庸,他不但善战,而且慷慨。我的佩剑就是他赐给我的,如果有像你这样的勇士投靠,一定能获得更多奖赏。我对周围非常熟悉,到时候,我就带你去……嘿嘿嘿……”
非但是雷蒙德,连农奴们都露出了不屑的神情,慷慨?有多慷慨?能比得上诺森伯兰的男爵老爷吗?
这不屑太明显了,为首者立刻道:“我绝无谎话,你们可以打开我的行囊,看看里面是不是放了一只蜂蜜烤苹果,这是出来前子爵大人专门让厨娘给我烤的,又香又甜,我都不舍得一次吃完。”
一说到“甜”这个字眼,在场所有贸易队成员都喉头蠕动了一下,有点儿犯腻。
为首者却以为他们是心动了,用夸张地语气形容起来:“这加上了蜂蜜烤出来的苹果啊,几乎没有酸味了,那金黄的蜜汁渗透进果肉中,让它尝起来甜滋滋的,每一口都能感觉到甜蜜浓郁的味道……”
“别说了别说了!”雷蒙德不适地摸了摸喉咙,他想到红糖煮苹果了,苹果肉那才叫被浸透了,一碗都是糖水,吃完打嗝都冒着甜味儿。
其他人也多少回忆起了全糖宴,这才过去没多久,记忆犹新,胃口还没完全恢复过来呢。
那人懵了,这才看出来这些人的表情是嫌弃。
什么情况,以往他遇到类似情况,成不成功两说,描绘起食物时总能得到一些吸口水的声音,怎么这些人反而一脸嫌弃,是脑子有病吗?
“把他的嘴巴堵上,别叫他再说这些废话了。”雷蒙德不耐烦地道。
立刻有人用破布把对方的嘴巴封得紧紧的,谁也不想再听他绘声绘色地形容蜂蜜又多甜多好吃了。
他们聚在一起,小声辱骂这愚蠢的骑士,诺森伯兰人面前炫甜味剂,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看吧,等这个傻子被送回去掏粪,就知道用什么都不能用蜂蜜来诱惑诺森伯兰的贸易队了,连贸易队地位最低的农奴出身的藤甲兵,都吃过满满一肚子的糖。
……
可怜的骑士盗贼们被押解到诺森伯兰领,穿过耕地去城堡时,他们就开始唏嘘了,难怪那些骑士一点诱惑也不接受。
诺森伯兰虽然只是个男爵领,但麦子又高又壮,果树上的果实各个硕大,就连甘蓝的个头都比他们见过的大多了。
地里的农奴几乎人人都有农具,而非用手,更重要的是,田边居然都有沟渠,似乎连着不远处的河水,通过这些纵横交错的沟渠,水流直接灌溉到了田地里,无需人们再费力。
……这个男爵领,看着好像很富饶啊。
领主大人没有见这些骑士盗贼,并不打算向他们的大人索要赎金,诺森伯兰只缺人手,他们直接被拉去和奴隶同住,而且不是城堡外的茅屋,而是走廊一角。
哪个骑士愿意一下掉入奴隶阶层,原本还想在男爵面前花言巧语一番,现在没机会了,就打算挑拨一下这里的奴隶。
可惜,人家非常安于现状。新人照例先饿几顿,奴隶们干完活儿就休息睡觉,面对新人的唠叨,基本处于屏蔽状态。有这个时间,他们不如多表现表现,争取也住到茅屋里去。
一个小男孩慢悠悠地经过,蹲在他们面前好奇地打量,骑士出身的他们比起普通奴隶高大得多,气质也不大一样。
“……呵呵,小孩儿,”被捆住手脚的骑士盗贼冲着他笑,“你叫什么名字?住在这里吗?”
小男孩捧着脸看他们,“我叫亚伦,我母亲是城堡里的厨娘。”
趁着其他奴隶在睡觉,看守的人也去喝水了,为首的骑士盗贼小声道:“我们也是刚来城堡的,但他们忘了把我们的绳子解开,要不,你把我的绳子解开,我陪你玩儿。”
亚伦眨眨棕色的眼睛,“不用,我去找兰斯玩儿。”
骑士盗贼赶紧道:“那你放开我,我给你糖吃,糖你知道吗?就是甜甜的,和蜂蜜一样。”也不知道这小孩见没见过糖,住在城堡里应该知道吧。
“哦……”亚伦慢吞吞地道,“你是说这个吗?”
他从包里摸出了一块糖饼,这是领主老爷给兰斯,兰斯又分给他的。而且作为厨娘的孩子,无论蜂蜜还是红糖,以及各种甜味食物,他都见过。他母亲的手,都是红糖味儿的。
对方:“……”
亚伦舔了两口糖饼,说道:“我不用了,有点腻。”
对方:“………………”
腻?腻??什么时候糖能够让人发腻了,这简直太可笑了。
但是看看人家手里那么大一块坚果糖饼,在他们城堡,就连领主的儿子也不能在包里装这么大一块随走随吃!
诺森伯兰太可怕了,这里不是好像很富饶,而是就是非常富饶。
这一点,在发现诺森伯兰还实行了全民军训后,更是肯定了,且完全打消逃跑的念头。
……
崔栖潮早就想从城堡里搬出来了,趁着富裕了,又多了一批人,他开始琢磨修房子的事情。
城堡里头无论白天晚上,夏天冬天,总是阴暗潮湿,冬天尤其费柴。崔栖潮惦记着在教堂附近那块地盖个院子,一般来说,领地里第二好的地就是教士住的地方,以及教堂了。鉴于这个所谓的最好是考虑了防守,所以崔栖潮觉得教士住的地方才比较好。
一开始,他只说在下头盖个院子,就当度假,管事们也没多想。这种事情,不就费费人力,以他们领主的脾性来说,已经够普通了。
但管事们也不是纯傻子,崔栖潮要求越来越细致,他们就觉得不对了,老爷经常说城堡里怪冷的,别是想搬出去吧?
这回他们真是想死谏了,咱这城堡冷是冷了点,但安全啊,外头有壕沟,石壁这么坚硬,藏着粮食在里头十几个人守半年都不是问题。放眼整片大陆,战争频频,盗贼横行,哪有领主不住城堡的。
“话是这么说,但村舍已经成为了我们的防线,全民皆兵计划在稳步进行中,到时候入侵者还没到草场就已经被制服了。如果有个万一,突破防线,我们再撤到城堡里不也行吗?”崔栖潮指指点点给他们看。
那些农民大概是最不想崔栖潮出事的人了,他们就是没出过诺森伯兰,也知道没哪个领主可能给农奴发糖吃。
现在诺森伯兰的日子也越过越好,农奴们哪能希望敌人的铁蹄踏来。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老爷,您再考虑一下啊!”
崔栖潮听到他们的悲鸣声,都要觉得自己像个暴君了,但他仍然不为所动,“我要坐北朝南,格局就跟四合院一样,多种花草,多种菜,河水直接引到院子里来……”
现在诺森伯兰,崔栖潮基本是说一不二,他一说要盖房子,那些战俘立刻被押去搬石头、砍木头了。
作为领主的住所,屋子肯定要用最好的材料,方石堆砌,屋顶用页岩石板覆盖,室内也得铺上石板,窗户不能像城堡那样,开个窗洞就完,得用木条做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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