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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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商铺,也十分不同,有岿然正气的,招幡上规规矩矩该刻什么就刻什么的,也有那会说话的招幡布,一靠近便会开口,道“客官,本店售卖如何如何”的,驿站内不是凡马,分那三六九等,有丑兮兮的的地虫,生了一对角的独眼shòu,最贵的据说是凤凰的亚种,据闻是驭shòu门培育出的五彩锦jī,光城东跑一趟城西就要十块中品元石,一般只有在嫁娶时才舍得租上一租……
不过其中最多的,还是和尚。
红衣和尚,麻衣和尚,灰衣和尚——红衣和尚是不披袈裟的,脑袋上也不烫戒疤,一身红衣不好好穿,常常敞着、一副风流模样;麻衣和尚穿的是粗布,蹬的是草鞋,像根瘦黑的烧火棍,若不是秃脑袋上的戒疤,和化缘的托钵,怕是要被人当成路边的乞丐,他们有而不是披袈裟。
唯一披袈裟的,就是那灰衣和尚,袈裟以金线绣着金莲,手持金莲杖……
“佛宗虽然内部分歧极大,因着教义不同,都自认正统,但对外还是同气连枝的…”楚嗣音道,“七安城旁边就是轮回宗,大比如此盛事,苦宗和欢喜宗自然要过来帮忙。”
所以大和尚才多吗?
扶璃“哦”了声,心里在一一跟自己之前所学印证。
苦宗认为众生皆苦,活着是为了赎罪,要灭欲绝爱,不该享受,最好吃不好穿不好住不好,所以那烧火棍就是苦宗。
欢喜宗讲的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吃肉喝酒睡男人女人…反正与欲有关的他们都gān,但gān归gān,人家还讲究心在身外,享受时享受,享受完了要站起身双手合十说一声“阿弥陀佛”,贫僧是在修行,平时穿红衣,越红的在这一脉就越厉害。所以那红衣和尚就是欢喜宗。
至于轮回宗,讲的是十世轮回得证舍利,第十世修得真身时坐下是不败金莲,所以那披金莲袈裟、手持金莲杖的便是那轮回宗。
“当真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扶璃忍不住叹了声,话完,头顶却被轻轻抚了抚,抬头,却见沈朝云手在她头上僵了僵,过了会收回,雪白绸袖收回身侧,道:“此话不错。”
老气横秋一般。
扶璃鼻子皱了皱,过了会,竟嘴巴一张,露出编贝般的牙齿,笑了起来。
正笑着,却见一行手持金莲杖、身披金莲灰袍的僧侣于闹市中分花拂柳而来,路人见此,纷纷退到两旁,朝他们躬身一礼。
扶璃看着,只觉得着队和尚看起来很之前大不相同。
尤其是队首那僧人,他袈裟上金莲竟已化作五瓣莲台,行过处,似有梵音四起。
不过,引起她注意的却是那——
“那和尚好俊。”
扶璃叹道。
可不是俊。
身处闹市,他却如身在清净台自在天,一张脸净白似有西域风格,轮廓深邃,气质出尘。唯独与那出尘气质不符的却是那双桃花眼,那双桃花眼无悲无喜,见他们,手持净檀珠朝他们遥遥一拜,又起身率队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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