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标瑰夏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3章 三年血赚,死刑不亏,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红标瑰夏,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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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采歌前世接触过不少大明星,他不得不承认:如果只论素颜,这个少女的美貌程度,在他见过的人里能排进前五。
这就有点恐怖了。毕竟,他是和地球华夏娱乐圈里最美的一群人一起工作的。
而且,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杜采歌觉得是前五,或许有些人会觉得“也就还行吧”,也有人会觉得“这特娘的就是天仙下凡,千年一见的美女啊”。
如果给这少女拍张照,配上文字解说“三年血赚,死刑不亏”,发到地球上,估计会立刻风靡网络,无数人抱着照片舔屏。
“什么事?”杜采歌尽量让自己显得若无其事。说不准这少女就是邻居或熟人呢。
少女面无表情,突然抬手用力推了杜采歌一把。
她的力气不小,杜采歌没防备,踉跄后退了两步,少女低着头,拖着硕大的行李箱走进来,从杜采歌身边走过,一股淡淡的清香被留在了空气中。
“喂,你干嘛啊?”杜采歌早就过了看见美女就走不动路的年龄,此时非但没有因为美女闯进家门而高兴,反而有种被冒犯了**的感觉。
而且瞬间就冒出一个猜想:这个少女敢于拖着行李箱往自己家里闯,应该是和原主很熟悉,甚至是亲朋好友之类的。难道是亲戚家的小孩?
少女抬头瞪了他一眼,拖着行李箱径直往那个被杜采歌撬了锁的小卧室里走去了。
“啪!”门重重地关上。
我去,这什么情况!
杜采歌看着被关紧的小卧室房门,摸了摸下巴上的胡茬,一时沉吟。
他检查这间上锁的房间时,本以为这里是没有住人的。
但是现在看这情形,这少女熟门熟路的,不像是陌生人啊。
所以这少女是谁?总不可能是原主的女儿吧。
毕竟,整个屋子里都没有原主的结婚照,没有结婚证,也没有任何女主人的痕迹,没有一件女性物品,甚至可以说没有半点女性存在的痕迹。
那么这是亲戚家的女儿?约定到这儿来寄住一段时间?
杜采歌不由得开启了分析模式,回忆着自从自己去开门以后,少女的每一个表情,一举一动。
额,虽然自己觉得这少女陌生,可是看她进门那轻车熟路的样子,说明她的身份很可能不是客人,而是主人。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她是原主的未婚妻?
这个……哎,但是没办法,毕竟是这具身体的原主。
!
杜采歌不着急。
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小卧室门后响起。
然后小卧室的门被打开,绝美少女冲到杜采歌面前,带着冷笑,举起一支直板手机。
手机屏幕上有几行字:
“我就知道,你会忍不住撬我的抽屉!果然暴露了吧!你真恶心!”
额,这么美丽的女孩子,竟然是个哑巴?
杜采歌心生怜悯。
面对少女的指控,他紧紧闭嘴,没有试图解释什么。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抽屉上的锁,确实是他撬的,没有借口可以找。
绝美少女倚在门口,一条大长腿顶住门,嫌恶地看着杜采歌,手指飞快地在直板手机的小键盘上敲打,过了一会举起。
上面写着:“我们约定过的,没经过我允许,你不能进我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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