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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韩诺惟已经猜到了什么,他很想开口询问,但又强忍住了。莫傲骨注意到了他的表情,便笑了笑:“是的,我就是奥古斯特。莫傲骨不过是个掩人耳目的称谓。”
韩诺惟震惊地看着他:“那你怎么会在这里?”
莫傲骨慢慢起身走到窗边,凝望着小窗外那抹灰暗的天色,片刻,才说:“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因为你。”
“我?”韩诺惟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跟我有什么关系?”
莫傲骨并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地说:“我到韩城后,为了避人耳目,没有再做琥珀生意,而是开了个很小的杂货店,毕竟我在这里是异邦人。
“好在韩城地处边疆,少数民族非常多。不时也有缅甸密支那、曼德勒等地的商人过来做生意,加上我能说一口流利的韩城方言,故而很多人都以为我是混血或者少数民族,倒也相安无事。
“我的妻子是本地的农民,她非常贤惠,人缘又好,所以十年浩劫我也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后来,她给我生了个儿子,我给他起名叫蔺枢。”
莫傲骨转过身来,他的表情温柔了许多,目光中也有了一点暖意,似乎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十分甜蜜。
韩诺惟心里有一千个疑问,但他看到莫傲骨的表情,终于还是忍住了没有贸然开口。
但这种温柔的表情并没有持续多久。莫傲骨眼里的火花又渐渐暗淡下去,他抿了抿嘴,转脸看向窗外。
韩诺惟顺着莫傲骨的视线,也看向窗外。只见后者一抬手,他还没有看清,莫傲骨已经从窗口抓住了什么东西。
莫傲骨慢慢将手缩回来,他捏着那东西的脚爪,然后慢慢张开手,原来是一只小鸟。
韩诺惟好奇地走过去观察了一下,这只小鸟的身长跟手指差不多,灰白色的头颈,红红的嘴儿,翅膀和尾巴都像是被墨水染过一般墨黑墨黑的,而其余的地方均为灰色。
韩诺惟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小鸟,温热的羽毛让他无端端生出一股忧伤来:“前辈,放了它吧。”
莫傲骨将小鸟送到窗口,松开手,小鸟立刻头也不回地扑打着翅膀飞远了。
“这鸟叫做丝光椋,很聪明的,听到什么声音,很快就能学会。人们觉得好玩,便捉来养在笼子里,像八哥一样养着。然而,丝光椋一旦进了笼子,就再也不肯模仿外界的声音了。”
莫傲骨笑了笑,但这笑意并没有抵达眼底,“蔺枢很喜欢丝光椋,小时候闹着养了好几只,但有一天,他把鸟全都放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还是让它们在野外吧,自由自在地,想学谁,就学谁;不想学,就不学。”
“蔺枢是个善良聪明的孩子,只是有点太自信。他一天天长大后,发现自己喜欢琥珀,你也知道在韩城是不太可能不接触到琥珀的。后来他遇见一个做琥珀生意的女孩子,两人情投意合,很快成了家。这时,蔺枢告诉我,他打算和他老婆开一家琥珀店,他认为,只要生意不做大,就不会引起不仁社的注意。我怎么都劝阻不了,只好随他。那时,不仁社的人已经有许多年未曾出现过了。我自恃隐藏得极深,他们也绝对想不到我会藏身在距离缅甸这么近的地方。时间一长,我也就麻痹大意了起来。”
说到这里,莫傲骨深深叹了一口气。
“蔺枢的店面虽然不大,但生意很好。因为他眼光不错,在琥珀鉴定上很有天赋,渐渐地,他的店在韩城有了名气。这时,店面仅靠他们小两口来打理,已经有些费力了。于是,1977年的时候,蔺枢物色了一名工人来打下手。这工人是韩城本地人,与蔺枢的脾气和性格都很相投。”
韩诺惟屏气凝神地听着,莫傲骨却突然停下来,看他一眼。
韩诺惟等了一会,见莫傲骨没有再说,忍不住问道:“前辈,您请继续。”
“我以为你已经猜出来了呢。”莫傲骨说道。
“猜出来什么?”
“这名工人,就是陶无法。”
韩诺惟“啊”地一声,“可是陶无法不是出身富裕家庭吗,怎么会去做工?”
莫傲骨看着惊讶的韩诺惟,平静地说:“不,陶无法家里很穷。他虽然没读过多少书,却很有能力,把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条,蔺枢因此更信赖他。而我是笃信防人之心不可无,常常提醒蔺枢不要轻信他人,蔺枢却总觉得我多此一举。”
莫傲骨又喝了一口水,接着说,“蔺枢二十八岁的时候,做父亲了,他有了一对龙凤胎宝宝。在我看来,他自己还是个孩子呢。”莫傲骨说到这儿,不自觉地笑了笑。
“蔺枢开心的不得了,一心要给孩子弄两块上好的琥珀作长命锁,可是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料子。最后,他突发奇想,想到了祖上的珍藏。
“是的,琥珀宫殿被沉入了海底,但仍然有一些零散的琥珀被保留了下来,代代相传。而我曾经叮嘱过他,祖上的珍藏是万万不可动的,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并不缺钱,没有必要让自己一夜暴富,引人关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那些琥珀都世所罕见,一旦流入市场,就有可能招来不仁社的人。
“蔺枢也很听话,从来没有动过那包东西。但是这次,或许是他太爱孩子了,竟背着我偷偷从里面取出了两块。”
莫傲骨的眉头紧缩了起来,“1985年3月5日,农历惊蛰,我永远记得那一天。那天,蔺枢陪着他老婆回娘家给他老丈人庆生,因为两个宝宝中有一个发烧了,便托我代为照顾,并交待说他们很快回来。但我一直等到夜里也没见他们回来,也没有人给我带来任何口信。
“我知道出事了,立刻抱着我的孙儿连夜离开,前往缅甸的纳邦——我曾经和蔺枢约定,如果有什么不测,就在纳邦的红河路边第一家茶馆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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