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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心里好受多了后,我才叫孙天进来把我扶出去。病房里虽然只有我们两人了,但他却也不忘记调笑我:“你一直紧紧抓着鑫哥的陶鲁斯,在无力反抗的时候为什么不吓唬他们一下?”
“陶鲁斯是什么东西?”我有些不解。
孙天叹了一句:“没文化,真可怕!你拿的那支手枪就是陶鲁斯。你连一点普通的枪械知识都不懂,就敢跟清风帮来往,还大言不惭地当人家的二哥,更是去招惹湘帮这样的社会人!也就是你运气好了,否则离开学校就是当炮灰的料!”
我有些无言,这当混混也不是我想的呀,我的理想本来是做个安安静静的好学生,是那些事情主动来找我的。沉吟了一会后,我才有些惊奇地问孙天:“你的意思是,鑫哥那些枪是真家伙?”
“看你又想到哪去了?我们国家可不是美国,在超市里就可以买到枪的。鑫哥那个兵器架确实是他过去的辉煌历史见证,那些刀棍什么的全都是他以前用过的家伙,就像你现在用的匕首和甩棍一样。”孙天笑了一句。
我有些情不自禁地对张鑫的曾经感到神往,可还是摸不透孙天的回答,于是又问枪的真假。
孙天抬手看了看表,然后回道:“也罢,我就昨你聊两句!看刚才我对小马老板动手的时候,你那眼神里假慈悲表露无疑,肯定是怪我心狠手辣,那我也就顺便说说他马家的故事给你听。”
虽然他的回话总是答非所问天马行空,但有些东西我还确实想听听从他嘴里叙述出来会是啥样,所以便不再插话。
“在木代他们云南省的另一个边境州,有一个回民聚居的镇子。十多年前我们国家最近一次跟他国交战的时候,那个镇是部队的必经之路,在大部分村民都热情接待招呼那些保家卫国的英雄时,少数极端的穆斯林却干起了偷盗甚至是明抢部队的武器。因为要应付侵略自卫还击,所以政府也就没精力去管,只要他们不过份、不伤自己人就行,再说当时边民本来就全民皆兵,政府还发武器给民兵的,民众有武器不是坏事。”
我不知道他怎么又突然跟我讲起历史来了,但既然他说就必定有原因,所以仍旧静静地听着。
“可到了战争后期,这些极端人物开始用抢来的武器,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来发家致富,最后更是涉及到枪支弹药等军火交易。那个时候,在镇子的街道上,各种土枪洋炮几乎都是像菜市场卖菜一样摆在地摊上卖的。”
“鑫哥混社会那个年代,街上的火并除了用刀用棍外,最后没有不动枪的。大到帮派组织、小到街头混混,最次的身上都揣着把双发铜炮枪。他们的枪支来源就是那个回民镇子。”
“那个镇子虽然靠着军火和毒品生意很快富裕起来,在万元富都很少见的年代便诞生了几十上百家的百万富翁,但给当地甚至全省带来的治安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最后甚至已经开始威胁社会安定了。”
“所以到了1993年,在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下,公安武警突然之间开进那个镇子,对那些极端罪犯进行了毁灭性打击。”
“那也算是一场战争,因为公安的行动遭到了那些人的重火力顽强抵抗,有官兵当场牺牲殉职。那场战争的详细经过我不想讲,我要讲的是刚才那个小马老板一家的事!”
孙天说到这里,不知触动了哪根神经,双眼竟噙着泪水,声音也有些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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