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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队伍打到这份上了还在力战,战阵还没有崩溃,王森自己都觉得是个奇迹,放在任何时候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但跟反抗军一比就不能不相形见绌。
这群不要命的疯子他是真的没碰到过。
大丈夫沙场征战,最高上的追求是保家卫国,但杨延广成为吴王不久,且吴国只是王国不是帝国,天下之主依然是赵北望,晋军才是皇朝王师,要保家卫国该为朝廷效力才是。
其次无非是求个建功立业、富贵显赫、封妻荫子。但那是将校们的追求,王森、王小林这种在军中没有背景的低级军官,死上十个也不会有一个真正出人头地。
想建功立业的普通战士,都是刚进军伍的愣头青,哪个老卒会把这个当回事?太不现实了。
再次,那就是战争期间攻城掠地后,四处劫掠大发横财,给家中大捞一笔,让自己的日子过得好一些,这是最实际的。若能立下一点功劳,混个低级军官当当,让家人衣食无忧,那就算非常幸运。
最后,当兵吃粮而已。
也就是混口饭吃。
这些追求中,哪一条值得把命搭上?命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富贵、好日子可言?将士战死在沙场,那都是被逼无奈、迫不得已。
要说为了保家卫国不顾生死,还有那么点可能。
可眼下大家是在中原异地征战,身后不是家乡不是妻子,输了又如何?大伙儿面对的又不是异族胡人,那么拼命干什么?
“老爹!”王小林眼看前面的小战阵被攻破,连忙喊了王森一声,握紧长刀迎了上去。
嘭,一刀砍在王小林举起的长刀上,钱小成感觉自己手臂一痛,那不是对方的格挡多么有力,纯粹是手臂太过劳累。
面色如铁的钱小成没有任何神情变化,举起长刀立马再度斩了下去。
打到现在,钱小成意识已经累得有些模糊,战斗完全是本能,反应基本靠训练、厮杀形成的习惯。
能够坚持下来,是因为脑海中始终有一份信念。
这份信念,叫作保家卫国。
更准确地说,是保卫家园。
“狗日的吴贼,想要抢我家刚分下来的田狗日的吴贼,想抢我家刚攒下的粮食狗日的吴贼,想在我家乡当狗地主,想骑在我们头上我砍死你们,砍死你们!”
双目发直的钱小成,死死盯着眼前的王小林,就像是盯着杀父仇人,纵然身体无一处不痛,每挥动一下长刀手臂都像是要被撕裂,他依然顽强地挥刀不缀。
“绝不能,让吴军得到中原,绝不能让吴军进入河北!要维护革新战争的成果,要严防权贵阶层死灰复燃!要让好不容易能吃饱穿暖、不受欺负的爹娘,继续把好日子过下去奋战,奋战,奋战!”
钱仲牙关紧咬,脑海里不断循环着相似的念头。这些念头给了他源源不断的力量,让他沉重的身体能够一步步向前。
“为了爹娘的公平,为了我们的正义,为了不回到以前猪狗不如的苦日子,为了不再卑躬屈膝,为了革新战争,杀,杀,杀!”
大牛额头青筋暴突,跳动的血管好似随时多可能炸开,双眼一片猩红。
噗通一声,王小林被钱小成一脚踹翻在地,眼看着面色如鬼的钱小成,向他投来的看生死仇寇一样的眼神,高举的长刀向他劈下来,王小林吓得想要大声惊叫。
“快走!”
王小林感觉自己被人从后面拖了回去,听到了王森沙哑的嗓音,不等他手脚并用的爬起来,就看到王森弯腰往前一冲,抱住了跟上来的钱小成,意图将对方抱摔在地。
王森没有得逞。
他实在没力气了。
王小林眼睁睁地看着,钱小成只是后退了几步,双手握着长刀往下狠狠一砸,刀把轰在王森后背,将他砸得面朝黄土扑倒在了地上!
与此同时,钱仲双手紧握长刀,将长刀调了个方向,刀尖向下,重重向来不及起身、无力起身的王森背心插去!
临死之际,王森勉强偏过头,一张脸沾满了黄土,沧桑的双眼中饱含疼爱与焦急,朝王小林嘶吼“跑!快跑啊!”
这个队正,向他的战士下达了逃命的军令;这个父亲,向他的儿子喊出了最后的期许。
“爹!”
到了这时,他们队两侧的别队战阵都已被击溃,队中将士都开始争相转身逃命,刚刚王小林如果没有被钱小成踢翻在地,王森就会拖着他跟本队同袍一起逃跑。
王小林没有跑。
王森话音未落,他已经合身撞了出去!
当他去救他的父亲时,他枯竭的身体里爆出了一股原本没有的力量,这让他竟然能跳起来,还能在这个过程中横起身体,将钱仲撞飞,把钱小成也扯翻。
不仅如此,倒在地上的王小林,居然还能在山穷水尽的田地里,用力踹出一脚,将王森踹回了自家队伍一名刚要转身奔逃的将士脚下。
“带上我爹!”热泪夺眶而出的钱小成,向那位同袍发出了歇斯底里、饱含乞求的大吼。
那名同袍没有犹豫,拖起平日里为人和善、深受战士爱戴的队正就跑,眨眼间,他们被后续逃散的左右将士,给挤在了前面。
挣扎回身、老泪纵横,想要带王小林一起走的王森,被冲得身体歪倒,被裹挟着离王小林越来越远。
最后一眼,目光通过人群缝隙,王森只看到王小林所在的位置,一把鲜血淋漓的长刀高高举起,闪电般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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