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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是因为害怕、恐慌。
野狼团拥有内城区重火力的事,是不能泄露出去的机密,一旦让外城区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他距离大祸临头也就不远。
那是两方面的大祸临头,来自两个不同的对象——亦或者说,阶级。
快乐就很简单,“龙卷风”威力巨大,真实杀伤力就连他基地里的那些内城区大杀器都远远比不上,眼看着桃花仙社团成员在他的枪口下,一个接一个,一片又一片的被肢解,他感受到了最纯粹的快乐。
杀戮与毁灭,带给了他至高的享受。
这种享受,就叫作主宰他人的命运与生死,对他人予取予夺。
野狼生平最沉迷这种享受。
在他一惯的认知与体验中,那是比美人、美酒带来的快感要浓得多,甚至是浓上十倍百倍的东西。
“去死吧!废物们,傻叉们,蝼蚁们,去死吧!跟老子为敌,你们就只有死路一条!哈哈,去死吧,都去死!”
一边叫喊一边开枪的野狼面红如枣,口水横流,浑身发烫,状若疯癫,真就跟一条疯狗没多大区别。怪不得明日城的人都叫他疯狗,称呼野狼团为疯狗团。
“去死,都去......”
野狼正沉浸在极致的享受与美好中,浑然忘我,乐不思蜀,快乐得如在云端,忽然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愣在那里,满眼都是迷茫,犹如在做梦一般。
他的反应很诡异,但很合理。
造成他这种反应的原因只有一个。
他手里的源能枪械没了。
他明明刚刚还在开枪,但到了这一瞬,手里忽然就空了,他保持着端抢射击的姿势,可是“龙卷风”步枪却毫无预兆的消失了!
“我的抢呢?我手里那么大的一把源能步枪呢?刚刚还在的,怎么就没了?”
野狼怒发冲冠,转头就朝自己身边的近卫精锐咆哮,“老子的枪呢?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
他的咆哮声又戛然而止。
这回他不仅愣住了,而且恐惧得浑身发抖,就好像见了阎王。
阎王自然没有,人倒是有一个。
那是一个衣着普通,身材颀长,气质特异的人。
赵宁。
在赵宁脚下,则是横七竖八倒成一片的野狼近卫强者。
野狼看到了他的枪。
那把“龙卷风”如今就在赵宁手里,对方虽然没有拿枪比着他,但野狼莫说动弹,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他浑身打颤,抖如筛糠。
别人不知道,野狼自己可是清楚,他身边这几个近卫都是入了品(御气境初期)的正经强者,每个人都能以一当百,在街头战场不说所向披靡,至少是可以纵横捭阖!
而现在,他们全都躺在赵宁脚下一动不动,气息全无,俨然是一具具尸体了!
野狼是下品上(御气境后期)的实力,自忖无论如何都无法悄无声息做到这一点,故而他已经清晰地意识到,对方的实力远在他之上!
现在双方距离又这么近......
“你......你是谁?你,你想干什么?”野狼见对方不说话,忧虑对方对自己动手,担心自己性命不保,硬着头皮问出了这两个问题。
正在观察战场情况的赵宁,淡淡瞄了野狼一眼,但是很显然,野狼提不起他的兴趣与关注,故而没说什么,转头继续看着战场。
赵宁风轻云淡,野狼却是肝胆俱颤。
他接触到了赵宁刚刚那个眼神,那分明就是不把他当回事,视他如蚂蚁如草木的眼神!这让他感觉自己死到临头!
他连忙道:“我,我是内城区的人,我......我是钱董的人!你不能杀我!你要是杀了我,钱董,钱董必定不会放过你!你,你想清楚!
“大哥,好汉,英雄,饶我一命吧,我这条贱命不值钱!‘龙卷风’你拿走,我不要了,你放我一条生路,以后我一定报答你......”
野狼刚开始色厉内荏,说到后面,见赵宁仍是无动于衷,恐惧又占了上风,忍不住开始求饶,还想许诺种种好处。
他这番话总算是引起了赵宁对他的注意。
也让赵宁开口说话了。
赵宁只说了两个字:“聒噪。”
赵宁体现对他关注的方式很简单。
挥了挥手。
手,挥在了野狼的脸上。
啪的一声,十分响亮。
野狼的话音顿时消失。
他的脖子传来了咔擦一声脆响,脖子旋转了三百六十度!
人,从屋顶上飞起。
而后摔向楼下。
这栋楼很高,有三十几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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