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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日出时分,屋内的一切都沉浸在晨曦的微光中,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地板上,投射出金黄色的光芒,给整个房间带来生机。

“唔嗯……”

蒙森从睡梦中苏醒。

因为斯德哥尔摩的日出时间比柏林早,头脑还有点儿发晕。

他闭目养神,暗自思忖,

要调时差,那帮科学家应该都还没醒呢吧?

过了一阵,外面传来敲门声,

“先生?”

服务员在叫早。

这是蒙森昨天提的要求,担心自己睡过头。

他瓮声瓮气地说:“好了,知道了。”

服务员又问:“需要餐食吗?”

蒙森回答:“我自己去餐厅就可以了,不劳你帮忙。”

服务员应声后离开。

蒙森站到镜子前,慢腾腾地穿衣服,尽量保持衣服熨帖,使自己显得更有精气神,

今天,他要和陆时好好“聊聊”,

面对年轻人,形象和仪态上不能落了下风。

就这样又墨迹了不知多久,再次有敲门声响起,

“老师?”

这次是费里德里希·梅尼克,蒙森的学生。

蒙森过去开门,

“进。”

梅尼克刚踏过房门一步,看到老师身上的着装便不由得呆住。

只见蒙森穿一套棕色西装,因为时间久远,棕色被漂洗得浅了些,看着很像鸡屎黄。

最灾难的是,蒙森还带了一条红领带,

鲜红和鸡屎黄交相辉映,犹如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此时的蒙森还在梳头,

他正试图压平乱蓬蓬的头发,

“弗里,你喜欢用什么头油啊?”

梅尼克一愣,

“司丹康。”

“啧……”

蒙森微微咋舌,心说自己还是跟得上潮流的,笑道:“哦,我用的也是斯丹康。”

梅尼克难受得像吃了一只苍蝇,

回头一定把司丹康扔了!

他问道:“老师,你今天为何如此盛装?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伱得了诺贝……咳咳咳……”

蒙森皱眉,

“怎么咳嗽了?瑞典这么冷,早叫你多穿一些,着凉了吧?”

梅尼克“嗯嗯啊啊”,硬生生把后面的话给咽了回去。

少说少错,

不说不错。

蒙森摇摇头,

“你还真是和以前一样,不善言辞。罢了,我们去餐厅吧。现在时间还早着,那些法国人、英国人的时差调整不好,应该都没起床,我们可以清静地用餐。”

两人一齐离开,前往餐厅。

出乎意料,餐厅里竟然异常嘈杂,

推开门,便能看到里面满是人,大概得有两百个。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睡眼惺忪。

蒙森迎面撞上了柏林大学的同僚埃米尔·费歇尔。

费歇尔的双眼周边带有明显的黑眼圈,像是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没有得到充分休息,

他的脸上少了平时的活力和神采,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郁和疲倦。

蒙森:???

“埃米尔?你肿么了?”

费歇尔正在思考人生,竟然没听见,

他用大勺往碗里舀汤,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双眼失神,心思根本不在食物上,

结果,洒了一手。

蒙森上前,

“埃米尔!”

费歇尔还是失魂落魄的样子,双眸空洞,看向蒙森:“为什么……为什么不把念完……”

简直像魔怔了。

蒙森扶住对方双肩,准备通过摇晃让其清醒过来。

这时,不远处传来议论,

“是普朗克!他可算来了!”

“啊?陆教授呢?没来吗?”

“我要看《朝闻道》!”

……

循声望去。

在闹哄哄的人群中,普朗克正被团团围住。

有人说:“普朗克教授,你是读过《朝闻道》的,最后一章尾声到底如何?”

他话音刚落,就被旁人呵斥:

“你想被剧透!?”

“啊这……”

前者顿时无话可说。

于是,他们又寄希望于普朗克身上,投去满是希冀的目光。

普朗克看着科学家们丧尸一般围上来,顿时满身大汉。

就像一叶扁舟在海浪中,他被推搡着脚不沾地地“偏移”,只好提高音量喊道:“陆教授在花园!他正和百达翡丽的经理约瑟夫·菲利普先生聊天呢~”

就这么把陆时给卖了。

轰隆隆——

科学家们冲向大门,

蒙森和梅尼克也被人流裹挟着朝花园而去。

……

斯德哥尔摩大酒店,

花园。

天气寒冷,花园里的景色变得枯萎而萧条,

树木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的叶子,风吹拂着枝丫,带走了它们最后的生机。

陆时和菲利普站在阳光下,

两人正在聊天。

菲利普的眼中满是感激,

“陆教授,之前的事情真是谢谢你了。那次冷餐会后,有很多与会的商人购买了百达翡丽时计,不过……”

他换上了苦恼的表情,

“大部分是座钟。”

陆时哈哈大笑,

“嗯,正常。”

座钟的主要功能除了看时间,还可以作为装饰摆在店铺中,

商人们买东西,多少还是有些功利心的。

菲利普说:“那次软广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广告。”

陆时摆摆手,

“不至于。”

他毕竟是穿越来的,见过大世面,

像什么“农夫山泉有点甜”、“恒源祥,羊羊羊”、“收礼只收脑白金”,那才算得上成功。

当然,能成功的也不是这种洗脑的广告,

就比如希望工程,

那张黑白照片中小女孩的大眼睛,强烈的视觉冲击不但让人们记住深刻,而且还触发及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部分。

有这么多例子在前,陆时不会妄断自己的广告“最成功”。

菲利普却觉得陆时是在谦虚,

他压低声音,

“陆教授,你能为百达翡丽想一个广告词吗?”

这段时间飙升的营业额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酒香也怕巷子深。

不只要产品好,营销还得跟上。

陆时诧异,

“怎么这么突然?”

菲利普回答:“我听了你的指点,准备了六块怀表,用以赠送这次的诺贝尔奖得主。”

陆时诧异,

“六块?”

物理学奖、化学奖、生理学或医学奖、文学奖、和平奖,

加起来明明只有五个门类。

菲利普微笑,

“还有一个是给你的,诺贝尔奖的无冕之主。”

他递出了一个表盒。

陆时无语,

“这……”

菲利普压低声音,

“陆教授,你这块和别人的不一样,是金表。而且在表盖上,我们刻了你的名字首字母,‘L·S’。且背透处,我们还刻上了诺贝尔先生的侧面肖像。”

世界仅此一块,

这东西的纪念意义非凡。

至于价格嘛……

陆时笑笑,看向对方。

只这一个眼神,菲利普便知道自己的小算盘背看破了。

以陆时现在的名望,写广告词的报价恐怕要从一千磅起报,

而百达翡丽的怀表就算再怎么值钱,也不可能卖出四位数的天价。

但菲利普从制表匠到商人,早就练成了厚脸皮,

“陆教授,拜托~”

说着,把表塞给陆时。

陆时倒也不反感,沉吟片刻,道:

‘没有人能真正拥有百达翡丽,只不过为下一代保管而已。’

菲利普震惊,

这广告词……

乍一听,他就觉得逼格拉满,

细细品味,这句话既展示了品牌的高贵,又表现出产品可以安度百年而历久弥新,完美表达了品牌传承的底色。

菲利普大声道:“实在是太贴切了!”

原本就是百达翡丽的广告文案,能不贴切吗?

陆时不过是借花献佛。

他拍拍对方的肩,

“你还没说完急着要广告词的具体原因呢~”

菲利普回过神,笑着说:“我准备在送给各诺贝尔奖得主的表盒里放一张礼品卡,上面加广告词,所以才……唔……”

身侧有凌乱的脚步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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