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黑色祭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0649 报应来了,医品至尊,纯黑色祭奠,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bqg34
“宋紫衣,我已经做到了我的承诺,现在该履行你的诺言了,你不会言而无信吧。”
星艺公司,康向阳眼中闪烁着狠戾的凶芒死死的盯着宋紫衣咆哮着。
为了宋紫衣解约的事情他现在是彻底的得罪了其他股东,可宋紫衣成功解约后竟然告诉他联系不上那个神秘的宁丁,这让他有种被人愚弄的感觉,如何能不让他大发雷霆。
特别是宁丁手里攥着的证据足够把他们父子送进监狱,这让他寝食难安,只是,这本就是一份不平等的条约,如果宁丁出尔反尔,他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但他一定会用尽所有手段让宋紫衣身败名裂。
成功解约还不用出一分钱违约金本该很开心宋紫衣,可此刻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宁丁不但耍了康向阳,也耍了她,竟然连电话号码都没有留给她,让她不得独自不承受康向阳的质疑。
她觉得很委屈,更多的却是愤懑,宁丁不按照承诺交还证据给康向阳她并不在意,握着康向阳父子的把柄才能让他们投鼠忌器,但她气愤的是这家伙竟然连她也不见,根本没把她放在心里,这就让她无法接受了。
人家不管怎么说也是个年轻漂亮青春无敌的美女天后好不好,他眼睛瞎了吗?连留下个联系方式都不愿意?
宁丁,人海茫茫,穷尽一生我也要找到你,我宋紫衣可不是个知恩不报的人,你越是躲着我,我越是要找到你。
宋紫衣紧咬着下嘴唇,脸色冰冷的看着康向阳那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坚定的道:“我相信我男朋友不是个言而无信的人,他肯定是有事,我只是一时联系不上他罢了,等我联系上他,一定立刻把东西给你。”
康向阳冷静下来后,深深的看了宋紫衣一眼:“你最好说到做到,否则……”
“我会的,那我就不打扰康总了,有消息我会打给你,告辞!”
宋紫衣无心跟他在这里磨蹭,站起身来说道,她想到那晚朱无暇对宁丁如此恭敬,或许从她嘴里能够知道宁丁的下落,她要立刻去找朱无暇。
“笃笃笃!”
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敲响,还没等康向阳回应,小王秘书就慌慌张张的推开门走了进来:“康董,外面有警察找你。”
康向阳脸色一变,下意识的看向宋紫衣,见她也脸色茫然,这才心中稍安,那个宁丁是宋紫衣的男朋友,就算是过河拆桥也不可能那么快。
就在他眉头一皱,准备用没时间来打发警察走时,王志浩几名警察直接闯了进来。
出示证件后,王志浩拿出了拘传证底气十足的道:“康董事长,你好,我是市局刑警支队三大队的中队长王志浩,根据犯罪嫌疑人周明霞的供词,我们有理由怀疑你涉嫌操纵周明霞进行多起美色交易而从中非法牟取利益,麻烦你配合我们回去进行调查。”
康向阳脸色变了变,挤出笑容道:“王警官,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可是星艺的董事长,怎么可能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心里却把周明霞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个半死,做娱乐这一行的,怎么可能会没有什么猫腻,为了拉投资或者或者讨好一些得罪不起的豪门公子哥以及官员,他确实曾经暗示过周明霞把旗下女艺人送去供他们淫乐。
让他愤怒的是,他明明已经托人去给周明霞带话让她管好自己的嘴巴,他会想办法捞她,可这个贱女人还把他咬了出来,这简直是赤裸裸的背叛,让他绝不能容忍。
度过初始的慌乱,康向阳已经镇定了下来,又恢复了平时的趁着冷静,这种事情一向都做的很隐秘,就算是周明霞咬他,只要他死不承认,警察也找不到足够的证据给他定罪,他又何惧之有。
“做没做过不是我们空口白话来说的,还请康董跟我们回去接受调查。”
王志浩义正言辞的说道,心里却暗自冷笑,康向阳这个老狐狸自以为做的很隐秘,但可惜,周明霞也不是吃素的,每次在他下达命令的时候她都会悄悄的录音,就是为了以防万一,虽然那女人嘴巴很硬,可在警方不停歇的疲劳审讯下,又从她家里找到了录音,她的心理防线已经彻底崩溃,为了减轻罪责,把所有事情都推到了康向阳的身上。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配合警方办案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会配合你们回去接受调查的,小王,你通知一下法务部,让他们联系罗律师,麻烦他去警察局一趟。”
康向阳自恃凭借周明霞的供词根本无法奈何他,很配合的站起身来,后面半句是向小王秘书吩咐的。
“是,康……康董!”
小王秘书都快哭出来了,她刚抱上这跟粗大腿啊,没想到转眼间就美梦成空。
就在此时,一群身穿税务制服的人员走了进来,诧异的看了王志浩等人一眼,微微点头示意,随即问道:“哪位是康向阳康董。”
“我就是?有什么事吗?”
康向阳心里一突,强行镇定的问道。
“你好康董,我是国税局税务稽查大队队长高民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星艺娱乐公司涉嫌签订多起阴阳合同,常年偷税漏税,涉案金额巨大,我们将要对星艺娱乐公司的账目进行检查,还希望康董能够配合!”
高民营出示了他的工作证,言简意赅的表明了来意。
“高队长,你们……你们搞错了吧?我和你们郭局长可是好朋友啊。”
康向阳顿时慌了,连忙抬出郭局长来压高民营,企图让他知难而退,否则麻烦就大了。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