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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巴紧咬着嘴唇,眼底闪烁着晶莹的泪花,这首歌本就是她为了丁宁所唱,让她更加感同身受,那字里行间蕴藏着的浓烈情感,让她的心痛如针扎,终究还是没忍住而潸然泪下。
杨蜜刚刚婚变没多久,虽然她一直表现的很豁达开朗,也能用平常心去面对,可这首歌依然还是轻易的撕开了她的伤口,狠狠的击中她内心最脆弱的那个敏感点,靠在童丽娅的肩膀上,早已经是泣不成声。
关晓瞳正处在爱情的甜蜜期,但依然觉得心里堵的难受,擦着红红的眼圈嘟囔道:“宁哥真是讨厌,怎么唱的让人心里那么难过。”
“这才是他的真正实力,从他给我指出演奏错误时我就知道,他绝对不是一般人,真是太神奇了,只是不知道他等下怎么模仿我的大提琴。”
欧阳破晓眼睛直直的盯着丁宁,不住口的赞叹道,眼睛里闪烁着期待之色。
作为专业的音乐人,自然知道音乐的感染力有多强,反倒没有沉浸在歌曲的意境当中,虽然丁宁已经展现出了奇迹,但她仍然不认为丁宁能够模仿出她的大提琴独奏。
在大提琴方面的造诣,她还是比较自负的,觉得丁宁就算真的很巧会拉大提琴,但也不相信他能够完美的复制出来。
要知道,乐器和唱歌完全不是一回事,有一副好嗓音和一定的唱功再加上不错的运气或许就会成为炙手可热的歌星;但乐器却没有捷径可言,需要一定的天赋和长年累月持之以恒的不断苦练才会学有所成。
像宋紫衣这样的天后,也最多能精通一两样乐器就很了不起了,她可不信丁宁会那么巧就学过大提琴。
可结果,丁宁完美复制杨蜜《爱的供养》后,接过宋东让专人送上来的大提琴,硬是摆出了弹吉他的潇洒既视感,把她之前所演奏的那曲《Breddavidavgar》演绎的是淋漓尽致,完美的毫无瑕疵可言。
欧阳破晓的一张小嘴愕然的成了O字型,让她有些开始怀疑人生,觉得自己前十九年是不是白活了,竟然败在她一向引以为傲的强项方面。
丁宁的表现已经彻底的粉碎了她内心最后一点骄傲,让她是心服口服。
酒足饭饱
慵懒午后
闲暇时打开记忆的角落
翻出毕业的相册
泛黄的老照片
记录着纯真的容颜
池塘边
木吉他
浅吟低唱
说不完的肆意张扬
……
当丁宁弹着吉他,开口唱这首被宋紫衣命名为《老照片》的民谣时,整个酒吧的气氛再度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跟着轻轻哼唱,简直堪比演唱会现场。
丁宁并没有原滋原味的演唱,而是把这首民谣拆分成了男女对唱两个部分,女声部是宋紫衣的声音,男生部却是他的原音。
而让宋紫衣差点没崩溃的是,这家伙竟然随意更改她的曲子,把她精心创造的旋律和部分音节做了一些细微的改变,一点都不尊重她的版权。
那些改动虽然很细微,一般人根本听不出来,但她作为原创,哪里有一点改动都逃不过她的耳朵,可她却又不得不承认,经过更改后的歌曲变的更加朗朗上口,更加合理而优美。
丁宁一直很喜欢民谣的这种表达方式,把想要表达的东西用倾诉
的方式表现出来,如同情人在耳边轻声的呢喃自语,又如涓涓流水在缓缓流淌,让他很舒服,很容易沉浸其中。
一曲终了,人们还沉浸在对青春的美好记忆当中,酒吧再次陷入死一般的静寂。
丁宁微微躬身一礼,就想要下台而去,宋紫衣猛然醒过神来,拿起话筒大声道:“大家说,我的这个朋友唱的好不好?”
“好!”
稀稀拉拉的叫好声响起。
可随即越来越多的人醒过神来,发出惊雷般的咆哮:“好!太好了!”
随后就是雷鸣般的掌声,无数人高喊着:“帅哥,我们还没听够,再来一首。”
“一首不够,多来几首。”
“帅哥,能告诉我们你的名字吗?”
“我从今天起,就是你的铁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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