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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瑞取些火油,浇在弑蛮尸首上,打出龙火,那尸首上登时火焰飞腾。她道:“想不到这弑蛮也会被人收买,他是骨地边境佣兵中赫赫有名、顶儿尖儿的高手。我也未必能打得赢他。英雄王,我可真对你刮目相看啦。”
利歌想去尸首旁烤火,但又恍恍惚惚地异常害怕,他道:“你为何烧他尸体?”
辛瑞道:“这弑蛮是鬼裔族人,他们死后,要么在尸体上撒盐,要么一把火烧了,否则会变成极厉害的刑僵,继续追杀生前害死他的凶手。”
利歌手足冰凉,嘴唇发麻,他道:“鬼裔族人?那那又是什么?”
辛瑞笑道:“没听说过吗?我告诉你。你总知道神裔族人么?神仙与凡人生下的孩子,叫做神裔族。鬼魂与凡人生下的孩子,就叫鬼裔族了。”
利歌愕然道:“这如何可能?死人如何能与活人生子?”
辛瑞道:“在世上任何地方都不可能,但唯独在阴影境地里头,到了晚间,鬼魂以实体出没,而又遇上了凡人女子,两人在一特殊法阵中结合,就能生下鬼裔族了。这是极厉害的妖法,鬼裔族中的高手能在阴影境地中自由行走,也能在凡世存活,因此骨地长城的黑市也常常做这等买卖,产下的鬼裔族孩童,作为奴隶往往能卖做天价。”
利歌大叫一声,心中恐惧而绝望,眼前见到弑蛮的鬼魂走向自己,咧嘴而笑,露出长长的尖牙,他道:“糟了!我我吸了他的血!”
辛瑞道:“是么?我还未尝过鬼裔族血肉的滋味儿呢。”
利歌急道:“离我远些!离我远些!”
辛瑞以为他对自己说话,心头不快,但看了利歌神情,立刻知道不对劲,这位同伴此刻眼神涣散,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对准的也是空无一人之处。她赶忙扶住利歌,道:“怎么了?”
利歌用力将她推开,辛瑞只觉他力气大得如风飓风,身子腾空,呼地一声飞出数十丈,她落在树梢,喊道:“喂,我是关心你啊!你原来深藏不露,功夫这般厉害,却为何用在我身上?”
利歌心中闪过一丝念头:“他血中有鬼魂,这鬼魂惊扰了血魔!血魔要出来了!”
他望向辛瑞,喊道:“快跑!”话音未落,他仰天长啸,声如万兽齐鸣,树林中血雨倾盆,腥风盘旋,无数飞禽走兽钻出树丛,疯狂地逃命。
辛瑞不寒而栗,眼睁睁看着利歌变化为半人半兽,这野兽遍体血光,毛发尖锐,肌肉壮硕,却又出奇的令她觉得敬畏,觉得神圣,值得受到永恒的祭典,承担着无可洗清的罪孽。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尖牙鬼。
利歌陡然抬头,朝她拍出一掌,辛瑞也变作枯瘦的鬼形,全速一躲,一整棵树被血光笼罩,顷刻间枯萎。辛瑞脸上变色,心想:“这掌力足以致命,我万无法承受。我们这些尖牙鬼即使丧失理智,通常不伤同类,他怎会如此?”
她念头电转,但背后一凉,已被利歌捏住脖子,他指甲锋利,刺入她肌肤,辛瑞吓得不禁流泪,悚然喊道:“利歌,是我!是辛瑞啊!”
利歌嗅了嗅她的味道,将她放落在地。辛瑞由生到死走了一遭,害怕的筋麻骨软,魂不守舍。
她回过身,喊道:“快些复原,利歌!你想想你的妻儿!”但眼前血光明灭,利歌朝西方奔去。
辛瑞又道:“喂!你去哪儿!等等我!”她擅长轻功,此时全力施为,勉强跟得上利歌速度,两人在树上飞跃,行了一个时辰,辛瑞透过树枝,见到一座小山,山下有河流,也有房屋的轮廓。
她不禁慌乱万分:“利歌要去屠村?这满村都是无辜的凡人!”虽然辛瑞生平杀人无数,但她所杀的要么是作恶多端、放荡可恶之辈,要么是袭击她的敌人,要她加害软弱无害的凡夫俗子,她决计不忍下手。这时,她见到利歌奔向村庄,委实不知该如何是好。
不知为何,利歌突然停了下来。辛瑞松了口气,凝视前方,却见有一人拦住了利歌去路。
那人左手握着一柄沾血的匕首,右手握着个酒葫芦,神情甚是凝重,但也似有些醉醺醺的。
辛瑞认识此人,多年之前,正是此人击败了川枭,解救了解元城的浩劫。
她记得他叫孟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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